哈佛博士畢業前一天的逮捕#
1993 年 6 月,作者珍妮佛·艾伯哈特(Jennifer L. Eberhardt)即將從哈佛取得心理學博士、並擔任研究生院畢業典禮的旗手(commencement marshal)。畢業前一天,她與朋友 April 為教職員辦完早午餐外燴,疲憊地開車返家。
事件經過:
- 一輛波士頓警車尾隨後亮燈攔停,無任何違規
- 警員索取駕照、保險、行照後,未說明攔停理由便回到警車
- 因車輛仍登記在母親名下、車牌過期六週,警員質問她「妳母親的社會安全號碼是什麼?」
- 警員突然召來拖吊車並要求她下車
- 她拒絕下車並抗議——警員呼叫支援,五輛巡邏車包圍
- 鄰近黑人住宅區開始有人圍觀
- 警員拉開安全帶、把 105 磅的她從車裡拽出,將她甩向車頂、用力撞擊
- 她窒息、滑下、被銬上手銬
- 圍觀者大喊起 Rodney King 那句名言:「Can we all get along?」
- 她與 April 被分別載至警局,手銬扣在牆上
諷刺的是,攔停她的這位警員本身也是黑人。這一點預告了後文的研究發現:駕駛人的種族比警員的種族更能預測互動品質。
設備違規攔停(pretextual stop):制度化的歧視管道#
對車燈、車牌、安全帶等小瑕疵的「裁量性」攔停,常被當作探查駕駛人的工具。
研究數據:
- 全國 2010–2016 年 1,850 萬次攔停的綜合分析(作者學生 Nicholas Camp 主持):黑人駕駛因設備違規(而非危險駕駛)被攔停的機率是白人的兩倍以上
- 2016 年弗格森(Ferguson)司法部報告:警員被指示用罰單填補市政預算,把黑人居民「視為潛在罪犯與財源,而非待保護的選民」
- 黑人佔該市人口 67%,但占 85% 的車輛攔停與 90% 的開單
- 黑人被搜身的機率是白人的 2 倍,搜出違禁品的機率反而少 26%
- 全美每年約一千名警察槍下亡魂中,約 11% 起因於排氣管太吵或尾燈損壞之類的小事
史丹佛的密錄器語言研究#
作者與語言學家、心理學家、電腦科學家組成的史丹佛團隊,2015–2017 分析了 245 名奧克蘭警員、近一千次交通臨檢的密錄器影片:
- 抽出 36,000 多句警員話語
- 用大學生評分制(尊重、禮貌、友善、正式、公正)為樣本評分
- 用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梳理 50 萬字逐字稿、為每句話打「尊重分數」
結果:警員整體還算專業,但對黑人駕駛明顯較不尊重——較少使用「sir/ma’am」、較少表達關心安全(如「Have a safe night」)、較少給予安撫(如「Don’t worry」)。
關鍵發現:
- 「尊重赤字」在攔停的前 5 秒就出現,遠在駕駛開口之前
- 黑人警員與白人警員一樣會展現此差距
- 即使控制違規嚴重程度、駕駛年齡、性別、犯罪紀錄、地點,差距仍存在
- 僅憑警員語言,模型就能預測被攔停者是黑人或白人
- 警員開頭越不尊重,駕駛後續情緒越負面、越可能升級為衝突
「You ride down the street. You get stopped. You protest. You wind up with a conviction on a minor event.」奧克蘭民權律師 John Burris 如此描述:一次小違規就能變成刑案。
不太自由:保釋制度與認罪協商#
被銬在警局牆上時,作者撥電話給哈佛研究生院院長 Margot Gill,後者出面通電話後她才獲釋——自簽具結釋放(own recognizance),不必付保釋金——這是大多數被捕者沒有的特權。
保釋金制度的不公#
- 全美每年逾 1,100 萬人被關進地方監獄
- 將近四分之三是非暴力小罪、尚未被定罪、僅因付不起保釋金而入監
- 黑人候審拘留率是同罪白人的 4 倍
- 黑人男性被告的「保釋金溢價」比白人高 35%
- 加州 2018 年成為全美第一個廢除現金保釋的州,但風險評估演算法本身已被證明對黑人不利(ProPublica 2016 年調查:佛州的演算法即便控制犯罪史等變項,對黑人仍多給 45% 的高風險評分)
認罪協商如何把人吞進系統#
- 94% 的刑案不進入審判,全靠認罪協商解決
- 弱勢被告為求脫離羈押,常認下未犯之罪
- 黑人被告比白人、亞裔、拉丁裔更常被開出含監禁的協商方案,特別是毒品案
- 黑人若靠免費公設辯護人,主罪減輕的機率僅為僱請私人律師者的一半
認罪協商制度迫使黑人接受「罪犯」標籤,又反過來鞏固「黑人=犯罪」的社會聯想——將大批黑人推向社會關注之外。
法庭上的逆轉:「妳被指控襲警」#
逮捕隔天,作者出庭時聽到罪名是「襲警與毆擊」。罪狀只有一句:她在警員解開她安全帶時,「手指碰到了警員的手」。
法官(陪同的院長與她皆穿西裝出庭):
- 翻看警方報告越看越困惑
- 抬頭問「這裡有語言隔閡嗎?」
- 院長代答:「沒有,法官閣下,我們這邊沒有。」
- 法官表情從困惑轉為厭惡:「坐在車裡並不違法 ⋯⋯ 我把所有指控撤銷!」
- 「Dr. Eberhardt, you are free to go.」——這是她第一次在公開場合被以博士頭銜稱呼
仍未真正自由:大規模監禁#
美國以全球 4.4% 的人口囚禁了全球 22% 的犯人。2017 年有逾 210 萬人在監,每年釋放逾 70 萬人,三分之二會於數年內再被捕。
不成比例的後果#
- 黑人佔美國人口 12%,但佔監禁人口近 40%
- 1960 年代末出生的黑人男性高中輟學者,近 60% 入過監(同樣狀況的白人僅 11%)
- 過去 20 年犯罪率下滑、監禁率反而攀升——主要源自反毒戰爭、三振出局法(three strikes)等量刑加重政策
假釋的天羅地網#
- 假釋者可隨時被搜身、無需合理懷疑
- 在許多黑人城市社區,「你在緩刑或假釋嗎?」成為警員攔停時的開場白——對守法者與前科犯一視同仁
- 奧克蘭:黑人不到 28% 人口,卻佔 70% 緩刑、61% 被捕者
- 前科會剝奪公共住宅、糧食券資格,限制職業選擇、投票權與助學貸款
求職市場的雙重打擊(Devah Pager 研究)#
社會學家 Devah Pager 2003 年經典實驗——讓配對好的黑、白男性帶著「有/無前科」履歷應徵密爾瓦基的入門職位:
- 無前科黑人應徵者回電率不高於有前科白人
- 紐約後續研究:白人前科犯比黑人前科犯更容易拿到面試機會
- 白人有前科被錄取機率較無前科白人少 30%;黑人有前科則較無前科黑人少 60%
婚姻與兒童的連鎖效應#
- 1950 年代黑白結婚率相同,過去 40 年黑人結婚率因大量男性入監而劇降
- 約 500 萬美國兒童(佔全美兒童 7%)有父母正在或曾經服刑
- 這些兒童學業表現較差、心理問題較多、入監機率顯著高於同齡
三振法、心像與大眾態度#
加州 1994 年通過全美最嚴的「三振出局法」(72% 選民支持),第三振可能輕微到偷停車場零錢,卻換來終身監禁。2012 年的修法公投前,作者與 Rebecca Hetey 做了一個實驗:
- 詢問加州選民是否支持放寬三振法
- 給他們看不同「黑人比例」版本的監獄犯人照片
- 顯示真實比例(25% 黑人) 的組別:超過半數願意連署支持鬆綁
- 顯示45% 黑人的組別:僅約四分之一願意支持
監獄越「黑」,大眾越願意懲罰。
最終公投以「為納稅人省錢」、「對犯罪聰明應對」為訴求高票通過——刻意避開了種族議題。
在聖昆汀(San Quentin)監獄教書#
加州聖昆汀州立監獄擁有全美四分之一的死囚,但同時提供成功的「監獄大學計畫」(Prison University Project)。研究顯示:監獄裡接受職訓或補救教育者,再犯率最多可降 43%。但只有約三分之一的美國監獄有此類計畫。
2010 年作者自願到聖昆汀教社會心理學入門課。她進門時:
- 被武裝警衛兩道閘門搜身、蓋手腕隱形章
- 中庭看到一片黑人面孔的聚集——是她在北加州前所未見的密度
「我想知道自由的人如何思考」#
點名時,一位 14 歲就入獄、被關 26 年的菲律賓裔學生說:
「San Quentin 裡的事我已經知道得很清楚了。我來上這堂課,是因為我想知道自由的人如何思考。」
這句話讓作者意識到:他被監禁扭曲了世界觀,而她自己也被一個把這群人去人性化、丟棄不顧的社會綁住——他們都是來練習向自由再走近一步。
她自身的偏見也被觸發#
當一位學生突然站起來朝她走來,她的心跳加速、本能地擔憂——其實對方只是要去廁所。
那一刻她意識到:自己正活在自己研究的場景裡——黑人男性的肢體動作被本能解讀為威脅。在恐懼與認知負荷高的情境中,偏見最容易被觸發。
監獄文化中的種族隔離#
雖然 2005 年起官方禁止種族隔離,但加州監獄因擁擠與幫派問題仍實質維持。她開課第三次有三分之一學生缺席——黑人同學告訴她:「白人學生今天不會來。」是白人學生那區發生事故,全區封閉,她兩週後才再見到他們。
教室卻成為例外——黑、白、拉丁、亞裔可以並肩討論,把彼此還原為個人。
對學生作業的紅筆批改#
期末論文初稿水準低落,作者徘徊於「打擊熱情」與「盡老師本分」之間,最終決定老老實實批改:
「我們有些人是在服無期徒刑。」一名學生提醒她,「我想我們承受得了一點紅筆批評。」
當論文發回,幾位學生眼眶含淚:「從沒有人花這麼多時間讀我寫的東西、想著怎麼幫我變得更好。」每位學生都自願寫了第二、第三稿——以鉛筆手寫 15 頁。
一張改變視角的圖#
某次她用投影機展示「監禁率上升 + 黑人佔比過高」的圖表,學生們屏息凝視、要求她再次播放:
「越來越多黑人被困在這個系統,但沒人覺得有問題。我們看見煙、大喊『失火了』,沒有人聽見、沒有人移動。」
學生用 1968 年 Bibb Latane 與 John Darley 的「煙霧實驗」(一個人時 75% 會逃,被假裝忽視的同伴包圍時 90% 不動)重新詮釋:
- 不是「我們會看別人的反應」
- 而是「只有某些人的反應會被當回事」
死刑:誰值得活、誰該死#
美國是少數仍執行死刑的工業化國家(與日本、新加坡、台灣並列),31 州合法。
「典型黑人面孔」與死刑#
作者使用 David Baldus 資料庫(1979–1999 費城死刑罪犯資料)的研究:
- 把黑人男性被告的照片給對研究目的不知情的評分者,依「典型黑人特徵」(膚色、五官、髮質)打分
- 黑人殺黑人的案件:典型程度與是否被判死刑毫無相關
- 黑人殺白人的案件:
- 低典型分組:24% 被判死
- 高典型分組:57% 被判死
「看起來更黑」讓被判死刑的機率超過兩倍——即使控制了犯罪嚴重程度、加重/減輕情節、社經地位與外貌吸引力。

Baldus 資料庫中一名死刑可判被告:搶劫藥房並殺害店主,被判**無期徒刑**。

Baldus 資料庫中另一名死刑可判被告:搶劫美容院並殺害店主,被判**死刑**。兩人犯罪情節相似,但下方被告被評為具有「更典型黑人特徵」。
1987 年 McCleskey v. Kemp 判決#
最高法院在 5–4 裁決中承認 Baldus 統計顯示明顯的種族差距,但認為「量刑中的差距是刑事司法體系不可避免的部分」。批評者稱之為「我們時代的 Dred Scott 判決」——它讓制度性偏見成為現狀的一部分,使日後任何階段挑戰種族偏見都需要證明「故意歧視」。
撰寫多數意見的 Lewis Powell 大法官,兩個月後退休。他日後表示,這是他職涯中唯一後悔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