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沉默。讓你安靜的心去聆聽、吸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

紅旗:七個月大的女嬰#

某地方警局打電話來請求測謊。一名七個月大的女嬰因頭部嚴重鈍器外傷送醫——非意外。兩名嫌犯:保母與父親

作者測了保母,另一位探員測了父親——兩人都通過。她接著要求測母親(警方原本不視她為嫌犯,但她要測所有與嬰兒有日常接觸的人)。

紅旗一:不必要的律師#

母親到場時帶了律師——這是她憲法上的權利,但奇怪:此前她一直自願與警方對話、不需要律師;她丈夫也沒帶律師。一位「代理受害者」(victim by proxy) 的母親——女兒受傷原因尚未明朗——她甚至是當初指認保母的人——卻在這一刻拒絕單獨對話。

紅旗二:不耐煩#

從一開始她就極具敵意——對案情裝作沒興趣,對被要求測謊感到惱怒。

「我有事要做,這裡很熱,還要多久?」

「快一點。」

一場「孩子被虐待」的測謊,可能要好幾小時——情緒煎熬讓父母通常會願意給更多時間。這位母親卻有更重要的事

紅旗三:回答簡短#

她問了一連串開放式問題(open-ended,將在第 19 章詳述):「描述你怎麼發現女兒的?」「你懷疑誰?」「你認為發生了什麼事?」——母親的回答全是極簡短的

一個孩子被傷害的母親,通常會盡量提供資訊、亂猜、提預感、說各種理論——任何能拼湊真相的東西。這位母親什麼都沒給。

真實的人說話通常充滿細節;說謊的人說得含糊——因為編故事與記住內容很難,話愈少破綻愈少。

紅旗四:過度寬容#

正式測謊前,母親身體向門口傾(逃跑姿勢,將在第 11 章詳述),並突然說「她開始替保母感到不忍」——不想再追究、不想毀掉保母當看護的職涯,「她還年輕,只是犯了個錯」。

一個孩子被嚴重毆打的母親,會希望兇手受到應有處罰

真話的人,看待懲罰會與罪行相稱;說謊的人,看待懲罰會傾向極度寬容

結局#

母親接受測謊——沒過。她聽到結果後,瞬間像有開關被翻轉,雙眼直視作者,身體前傾、帶著挑釁的笑說:「我想我們到此為止。」 那一刻她知道作者知道。

但作者無法將她當場逮捕——她是自願到場、不在拘留中,法律就是法律。

母親離開了,繼續回家照顧那個被虐的七個月女嬰與另外三個孩子

作者立即向偵查員說:「你們找錯人了。是母親。挖她。」

為什麼人會說謊#

每個人都說謊。

一些研究指出,平均一個人一天說 1-2 個謊;另一些研究說一場對話最多 10 個謊

我們經常有充分理由說謊:

  • 出於善意
  • 出於尷尬或恐懼
  • 出於自利
  • 為了欺瞞、隱藏敏感資訊
  • 有時就是想說

雖然有些是為了個人利益,多數謊言是為了「保住面子」(saving face) 的心理理由。謊也讓我們維持禮貌、體貼他人、不洩漏隱私。

「你好嗎?」

「我很好。你呢?」

同時,你剛跟伴侶大吵一架。完全不好。

「保留」很自然,我們只想分享我們希望別人看到的部分。

Paul Ekman 教授的發現#

情緒辨識領域的世界級權威 Paul Ekman 教授(電視劇《Lie to Me》的學術基礎)研究 509 人,看誰最會抓謊。對象包含警員、聯邦探員、法官、精神科醫師、CIA / FBI / NSA 的職業測謊師,以及大學生。

結果:「測謊專家」的表現,與一般人差不多,有時甚至略低——可能因為專家容易預設「人都在說謊」。

唯一持續高於平均的群體,是特勤局探員。

原因可能是嚴格訓練,加上他們在大型人群中持續掃視、評估行為的高度警覺。

研究還暗示:我們對最親近的人說的謊,反而比對陌生人的謊更難看穿。因為我們會以「他們讓我們有什麼感覺」來評斷他們——情緒讓我們失去客觀:

  • 丈夫只覺得「妻子脾氣差」,而沒看見「情緒與言語上的虐待」
  • 「她就是這樣」「她最近壓力大」——我們替最親近的人找藉口

要看見謊,你必須把自己與情緒從等式中移開

你不需要犯罪學博士或測謊師執照,只需要相信你的直覺,加上學會接下來幾章的技巧。

三種說謊方式#

類型說明
完整謊言設計一個與真相完全相反的虛假陳述
真假混合不編完全的假話,而是在謊中夾雜真實片段去扭曲它
省略式說謊把某些部分留下不講——這是最常見的,因為「我又沒真的說謊,我只是沒說那部分」。但省略足以大幅扭曲與誤導聽者的理解

謊就是謊,不論方法。

別把它當作針對你#

一旦理解人有多常說謊,你就會學會不再把它當作針對你個人

這是讀人的關鍵元素之一——當你被自尊牽著走,你會看不清對方的真實動機。

「你竟敢對我說謊?你以為我傻嗎?」——這種反應是自尊受傷,但自尊一捲入,你讀人的能力就會被污染。讀人需要的是從結果中抽離、超越自我,去理解「為什麼」

蒐集情報#

讀人的目的是蒐集資訊以做判斷。作者當探員時,人對她說謊是常態;現在做媒體、教書、與好萊塢合作,還是常被說謊——但她不被影響,因為她知道這就是人性。

不要讓情緒干擾你客觀評估的能力。試著盡可能了解對方:他是誰、在乎什麼、做什麼選擇、選擇背後的動機。

知道得愈多,你愈能正確回應、不會做出錯誤假設。

她每學期開課,第一件事就是請所有學生寫一篇關於自己、為何選課、希望帶走什麼的短文——這些情報深刻影響她接下來的教學方式。

問自己:你想知道什麼? 投資人意圖是否誠實?合夥人是否在偷錢?上司在維護你的利益還是他自己的?伴侶是否劈腿?孩子真的有寫作業嗎?——蒐集情報的最好方式是學會「看與聽」

當主動的傾聽者#

教審訊技巧時,作者常碰到的迷思:人以為話講得多就能掌控對話——大錯。

講得愈多,你掌握的反而愈少。

讀人時,沉默是你的朋友。聆聽是你的朋友。

主動傾聽(active listening) 是用所有感官去「聽」對方所說:

  • 張開眼睛,聽
  • 接收這個人
  • 觀察他們
  • 感受他們散發的能量或氛圍

當你聚焦於他們口頭表達的細微差異,你會在更深層理解他們的意圖與動機。

讓他們說#

如果目標是準確讀懂對方,那就不該是你在講。對話的接收方接收得愈多,情報愈多。

大多數人喜歡談自己——讓他們談

別讓自尊告訴你「你也要佔對話空間」。不要打斷——這既粗魯,也會打斷他們的思路、把你想挖的話題拉走。

即使是冗長隨意的描述,也充滿情報。讓他們從頭講到尾,後續再回頭追問。即使內容對你看似不重要,對他們可能極為重要

問自己:

  • 為什麼他要這樣告訴我這個故事?
  • 為什麼這對他重要?
  • 他在某些地方含糊、在某些地方過度詳細嗎?
  • 敘述中有什麼好像被省略掉?
  • 他全心投入對話,還是顯得疏離?

不誠實的人說話常像排練過;誠實的人回答則是自發的

不誠實的人傾向含糊與簡短(像本章開頭的母親),以避免在謊裡露餡;誠實的人會給出更多細節。

既要注意他說了什麼,也要注意他沒有說什麼。

主動傾聽 = 完全臨在(present)。清掉所有干擾,把全部注意力給對方——讓他們知道他們重要、你願意給他們需要的全部時間。

「如果這跟你想像的『經驗豐富的審訊員』不一樣,你大概看了太多電視。

影視愛刻畫憤怒的審訊員拍桌、嫌犯在椅子上瑟縮——但十次有九次,那種策略會失敗,而且失敗得很慘

主動傾聽不是好看的電視,但它是我用過最有用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