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妊娠婦女與新生兒的藥物反應遵循相同的藥理學原則,但生理環境截然不同。胎兒與新生兒的藥動學正逐漸被理解,而藥效學差異(如受體特性)的資料仍相當有限。
妊娠期藥物治療#
胎盤藥物轉移的影響因素#
大多數妊娠婦女服用的藥物都能穿越胎盤(placenta),暴露給正在發育的胚胎與胎兒。但大多數藥物在建議劑量下不會危害胎兒。影響胎盤藥物轉移的關鍵因素包括:
- 脂溶性(lipid solubility):脂溶性高的藥物易穿越胎盤。例如硫噴妥(thiopental)幾乎立即穿越,可能導致新生兒鎮靜或呼吸暫停。高度離子化的藥物(如琥珀膽鹼 succinylcholine)穿越速度較慢,胎兒濃度很低
- 分子量:分子量 250–500 的藥物可自由穿越;500–1000 穿越較困難;>1000 幾乎無法通過。重要臨床應用:肝素(heparin)分子量大且帶極性,無法穿越胎盤,妊娠期需要抗凝時選用肝素而非華法林(warfarin)
- pH 梯度(ion trapping):母血 pH 7.4,胎兒血液 pH 7.3。鹼性藥物(pKa > 7.4)在胎兒端離子化程度較高,造成「離子捕捉」,使胎兒濃度偏高
- 胎盤轉運蛋白:P-糖蛋白(P-glycoprotein,由 MDR1 基因編碼)將多種藥物泵回母體循環(如長春鹼 vinblastine、多柔比星 doxorubicin)。HIV 蛋白酶抑制劑是其受質,胎兒端濃度低,可能增加母胎垂直感染風險。格列本脲(glyburide)胎兒端濃度低,部分由 BCRP 與 MRP3 轉運蛋白從胎兒循環排出
- 蛋白質結合:胎兒血漿蛋白結合力較低(對磺胺類、巴比妥類、苯妥英、局部麻醉藥等),游離藥物濃度相對較高
- 胎盤與胎兒代謝:胎盤本身可進行芳香族氧化反應,可能代謝或活化藥物。胎兒肝臟也可代謝一部分藥物
妊娠期藥物效應分類#
母體藥物效應:妊娠生理改變可能需要使用平時不需要的藥物,例如因心臟負荷增加致心衰竭,需要強心苷(cardiac glycosides)和利尿劑,或妊娠期糖尿病需要胰島素。
胎兒治療性效應:
- 皮質類固醇(corticosteroids)用於促進早產兒肺成熟
- 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可誘導胎兒肝臟葡萄醛酸轉移酶,降低新生兒黃疸發生率
- 抗心律不整藥物(地高辛 digoxin、氟卡尼 flecainide、普魯卡因胺 procainamide、維拉帕米 verapamil)可治療胎兒心律不整
- 齊多夫定(zidovudine)等抗愛滋藥物可大幅降低母胎 HIV 垂直傳播風險
可預測的毒性效應:
- 母親慢性使用類鴉片類藥物(opioids)→ 新生兒戒斷症候群(neonatal abstinence syndrome)
- 妊娠晚期使用 ACE 抑制劑(ACE inhibitors)→ 胎兒不可逆腎臟損傷(第二、三孕期禁忌)
- 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 女性後代青春期後陰道腺癌風險增加
致畸毒性#
致畸機轉:藥物可直接或間接影響胎兒,干擾氧氣或養分通過胎盤,或直接影響細胞分化過程。維生素 A 類似物(如異維 A 酸 isotretinoin、乙曲汀 etretinate)是強力致畸物;葉酸(folic acid)補充可降低神經管缺陷發生率達 75%。
致畸定義標準:一種物質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被視為致畸物:(1)造成一組特定畸形;(2)在特定發育時期發揮作用;(3)劑量依賴性發生率。

Figure 59-1:人類胚胎及胎兒發育的致畸敏感期示意圖,顯示各器官系統(CNS、心臟、四肢、眼、牙、齶、外生殖器、耳)的關鍵發育時期與致畸物作用窗口
重要致畸藥物(選要):
- ACE 抑制劑:各孕期,尤其第二、三期 → 腎損傷、顱蓋骨發育不全
- 卡馬西平(carbamazepine):第一期 → 神經管缺陷
- 古柯鹼(cocaine):全程 → 流產、胎盤早剝、新生兒腦梗塞
- 乙醇(ethanol):全程 → 胎兒酒精譜系障礙(fetal alcohol spectrum disorder)
- 異維 A 酸(isotretinoin):全程 → 高風險 CNS、顏面、耳部畸形
- 鋰(lithium):第一、三期 → Ebstein 心臟異常
- 苯妥英(phenytoin):全程 → 胎兒苯妥英症候群
- 丙戊酸(valproic acid):全程 → 神經管缺陷、發育遲緩、可能自閉症
- 華法林(warfarin):全程(各期影響不同)→ 鼻骨發育不全、CNS 畸形、出血
- 沙利竇邁(thalidomide):第一期 → 海豹肢畸形(phocomelia)
FDA 標籤改革:2015 年起廢除 A、B、C、D、X 字母分類系統,改採結構性敘述格式(風險摘要 / 臨床考量 / 資料),更精確呈現妊娠及哺乳期的風險效益資訊。
妊娠的基準致畸風險(無任何已知致畸暴露下的新生兒畸形率)約為 3%。臨床諮詢致畸風險時,必須同時考量不治療原發疾病的母胎風險。
嬰幼兒期藥物治療#
藥物吸收#
注射部位血流:新生兒(尤其早產兒)肌肉量少且末梢血液循環差,藥物可能滯留在肌肉中,待灌流改善後突然大量釋放,造成毒性。高風險藥物:強心苷、胺基醣苷類抗生素(aminoglycoside antibiotics)、抗癲癇藥。
口服吸收特點:
- 胃酸分泌在出生後逐漸增加,早產兒更慢
- 胃排空時間延長(出生後頭幾天可達 6–8 小時):在胃吸收的藥物量增加;小腸吸收藥物的治療效果延遲
- 腸蠕動不規則,小腸吸收量難以預測;腹瀉時腸蠕動加速,吸收量降低
- 胰臟酶及膽汁酸濃度低,脂溶性藥物吸收降低
- 代表藥物:新生兒口服吸收降低(乙醯胺酚 acetaminophen、苯巴比妥、苯妥英);增加(安比西林 ampicillin、青黴素 G);正常(地西泮、地高辛、磺胺類)
藥物分佈#
- 新生兒體水比例高(70–75% 體重,早產兒達 85%;成人 50–60%);細胞外液佔體重 40%(成人 20%)→ 水溶性藥物分佈容積較大
- 早產兒體脂僅約 1%(足月兒 15%)→ 脂溶性藥物積聚較少
- 新生兒血漿蛋白結合率低 → 游離藥物濃度偏高,同等總藥物濃度下藥效或毒性更大
- 磺胺類藥物給黃疸新生兒 → 置換膽紅素與白蛋白的結合 → 核黃疸(kernicterus)風險增加
- 新生兒血腦屏障(BBB)P-糖蛋白含量少,嗎啡等藥物更易入腦,CNS 抑制效應更強
藥物代謝#
- CYP450 超家族及接合酶活性在新生兒早期顯著較低(成人值的 50–70%)
- 葡萄醣醛酸結合(glucuronide formation)到 3–4 歲才達成人水準
- 新生兒藥物半衰期顯著延長(苯巴比妥 t½:出生後 0–5 天約 200 小時;成人約 64–140 小時)
- 幼兒期(12–36 個月)代謝率常超過成人,所需劑量(mg/kg)可能高於成人
若母親妊娠期使用苯巴比妥等酶誘導劑,可誘導胎兒肝臟酶提早成熟,新生兒常規劑量可能療效不足、血藥濃度偏低。
藥物排泄#
- 新生兒 GFR 僅成人的 30–40%(早產兒更低);出生後第一週末增加 50%;至 6–12 個月達成人水準
- 安比西林劑量:<7 天新生兒 50–100 mg/kg/d 分兩次(q12h);>7 天 100–200 mg/kg/d 分三次(q8h)
- 慶大黴素(gentamicin)劑量:<7 天 5 mg/kg/d q12h;>7 天 7.5 mg/kg/d q8h
- 地高辛(digoxin)依賴腎功能排泄;腎功能不足時積聚;嬰幼兒期 GFR 增強後,mg/kg 劑量反而高於成人
- 幼兒腎排泄速率提高,部分藥物半衰期短於成人,亦需增加 mg/kg 劑量
新生兒特殊藥效學特點#
- 吲哚美辛(indomethacin)可促使動脈導管(patent ductus arteriosus)快速閉合,免除手術
- 前列腺素 E1(prostaglandin E1)可維持動脈導管開放,適用於大血管轉位或法洛氏四徵症(tetralogy of Fallot)
- 新生兒對類鴉片類藥物 CNS 抑制效應特別敏感(血腦屏障 P-糖蛋白功能低下);母親使用含可待因(codeine)止痛藥時需格外謹慎
兒科劑型與用藥遵從#
- 酏劑(elixirs):藥物均勻溶解,不需搖晃,劑量穩定
- 懸浮液(suspensions):每次取藥前必須充分搖晃;未充分搖晃 → 初期劑量不足、後期過多(如苯妥英懸浮液)
應向藥師取得已刻度的藥匙或針筒。「茶匙」容積差異可達 2.5–7.8 mL,精確量取攸關療效與安全。
計算劑量時,小數點錯位可造成 10 倍錯誤(如地高辛原本 0.1 mL 含 5 mcg,誤開 1.0 mL 可致死)。窄治療指數藥物(地高辛、胰島素、鉀)應採獨立雙重核對制度,並使用前置零(如 0.1 mg)而非後置零(避免 1.0 mg 被誤讀為 10 mg)。
遵從性挑戰:抗生素療程完成前症狀改善,家長可能提早停藥;應事先說明完整療程的必要性。
哺乳期藥物使用#
大多數藥物在母乳中濃度很低。若嬰兒攝入量 < 母親體重校正劑量的 10%,新生兒毒性風險極低。哺乳期用藥建議於哺乳後 30–60 分鐘服藥,並在下次哺乳前 3–4 小時服用。
需特別注意的藥物:
- 四環素(tetracycline):牙齒永久染色風險,哺乳期應避免
- 異菸肼(isoniazid,INH):乳汁濃度等同母血,嬰兒可能出現維生素 B6 缺乏症
- 鋰(lithium):部分案例乳汁量可觀,需監測嬰兒鋰濃度
- 海洛因(heroin)/ 美沙冬(methadone):可延長新生兒類鴉片依賴;有條件下在密切監控下可繼續哺乳;若突然停藥需注意嬰兒戒斷症
- 可待因(codeine):母親若為 CYP2D6 超快速代謝者(ultra-rapid metabolizer),會產生大量嗎啡,有新生兒死亡案例;FDA 已發出警告
- 巴比妥類(hypnotic doses):可致嬰兒嗜睡、吸吮力差
- 氯黴素(chloramphenicol):濃度不足以致灰嬰症候群,但仍有骨髓抑制可能,建議避免
放射性物質(如 ¹²⁵I 白蛋白、放射碘)可能抑制嬰兒甲狀腺並增加甲狀腺癌風險:大劑量後禁止哺乳;小劑量後需停止哺乳數天至數週。
癌症化療藥物或免疫調節劑(治療紅斑性狼瘡、器官移植後藥物)者應禁止哺乳。
在評估哺乳期用藥風險時,必須考量配方奶哺育在各社經族群均與較高嬰兒發病率及死亡率相關,停止哺乳本身也有其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