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巾簡史#
最早的「餐巾」其實不是布。斯巴達人在桌上揉一團名為 apomagdalie 的麵糰,切成小塊用以擦手,後來演變為以麵包擦拭。古羅馬時則出現兩種布製餐巾:
- 手帕巾(sudarium):拉丁文「手帕」之意,是袖珍尺寸的布料,用以拭去地中海溽熱用餐時的額汗。
- 大方巾(mappa):較大的布巾,鋪在臥榻邊緣以接落食物,並用來抹嘴。離席時,mappae 會被盛裝餐後剩餘佳餚帶走——這正是現代餐廳「狗食袋(doggy bag)」的祖先。
中世紀的三層布#
中世紀早期餐巾一度消失,人們以衣袖、手背或麵包擦嘴。隨著禮儀回歸,餐桌會鋪三層布料:
- 躺布(couch):源自法文 coucher(「躺臥」),縱向鋪在主人面前。
- 覆布(surnappe):意為「在布之上」,覆於躺布上方,標誌貴賓座次。
- 共用餐巾:第三層如垂幔般懸於桌邊,供眾人共用。
到中世紀晚期,這條共用餐巾縮至浴巾大小。後來餐巾從桌上轉移到僕役左臂,成為身分象徵。**席間總管(maître d’hôtel)**將餐巾披於左肩;低階僕役則摺長後搭於左臂,此俗延續至十八世紀。今日美國習慣將餐巾放在餐具左側,歐洲則常放於湯匙右側。
伊拉斯謨(Erasmus)於 1530 年的《兒童禮儀》(De Civilitate Morum Puerilium)寫道:「若分發餐巾,應置於左肩或左臂;高腳杯與餐刀置右,麵包置左。」
餐巾的尺寸演變#
十六世紀後,餐巾成為公認的餐桌精緻配件,出現多種專名:
- diaper:英文「餐巾」一詞,源自希臘 diaspron,是織有重複菱形小花樣的白色棉或亞麻布。
- serviette:席上使用的大餐巾。
- serviette de collation:站立進食時使用的小餐巾,類似今日的雞尾酒巾。
- touaille:捲在木桿上的擦手巾,亦可作為共用毛巾掛於牆上。
十七世紀標準餐巾尺寸約 35×45 英吋,因人們仍以手取食。十七世紀**叉子(fork)**被皇室接受後,貴族用餐變得整潔,餐巾一度失寵——本·瓊森(Ben Jonson)說:「叉子由義大利傳入英格蘭『為了省下餐巾』。」十八世紀叉子普及後,餐巾縮至約 30×36 英吋。
法國宮廷的禮儀規範#
1729 年的法國禮儀著述指出:
- 不得用餐巾拭面、剔牙。
- 用餐巾擦鼻為極端粗鄙之舉。
同年的禮儀守則規定:
席上最尊者先展開餐巾,他人依序跟隨。若眾人地位相當,則一同展開,不必拘禮。
當時時髦男士佩戴漿挺的褶領,用餐時將餐巾繫於頸間以保護衣領——「to make ends meet」(兩端相連)一語即由此而來。當蕾絲胸襟興起,餐巾改塞入領口或鈕釦,或以別針固定。1740 年左右,桌布開始與餐巾成套販售,Savary des Bruslons 稱「十二條餐巾、一大一小兩條桌布,即為一套『餐桌服務』。」
如何使用餐巾#
餐巾的用途是輕拭嘴唇與手指。其形狀、尺寸、擺放、摺法、色彩、紋理、圖案,乃至於是否使用餐巾環(napkin ring),都由場合的正式程度決定。
餐巾的形狀與尺寸#
多數餐巾為正方形:
- 大餐巾:約 22 至 26 英吋見方,用於多道菜的正餐。
- 中大餐巾或膝巾(lapkin):約 18 至 24 英吋見方,或 12×22 英吋的長方形,用於以膝就餐的自助餐。
- 中餐巾:約 18 至 20 英吋見方,用於簡單晚宴。
- 午宴餐巾:約 14 至 16 英吋見方。
- 下午茶餐巾:約 12 英吋見方,便於壓在茶盤下。
- 雞尾酒餐巾:約 9 英吋見方,或 4×6、6×8 英吋,剛好容下小開胃盤、或圈住雞尾酒杯。
色彩、設計與紋理#
正式餐桌的餐巾應與桌布顏色相同(白、象牙、本色或粉彩),且不宜用繁複花邊,僅以素面或淺紋為佳。非正式餐桌則可大膽用對比色,並可交錯不同圖案——例如點點與格紋、條紋與花卉——但需保持圖案尺度一致以維持視覺統一。
紋理上應選擇吸水性佳的織物。正式餐桌偏好細緻紋理(亞麻或大馬士革織法)以呼應瓷器、銀器、水晶的光滑質感;下午茶因配件較少,可混搭蕾絲桌布與亞麻餐巾;非正式餐桌則可用粗織與不尋常紋理製造焦點。
餐巾的擺放位置#
- 正式場合:為了節省擺盤空間,餐巾置於**主餐盤(service plate)**中央,方便取用;若湯品已先上桌,則放在叉子左側。
- 非正式場合:擺放位置自由——盤中、叉左、盤上、盤下、麵包盤上、酒杯中、椅背、自助餐上裹住餐具,皆可。
摺向的選擇#
- 靠叉摺(next-to-the-fork fold):框住餐桌設定,舉起時手指不會碰到餐具。
- 背叉摺(away-from-the-fork fold):將四角朝向用餐者,順手鋪入膝上。
重點是全桌摺向一致。
餐巾摺法#
餐桌是堆硬質物的組合,摺出的餐巾比燙壓出的更柔軟,鋪在膝上也更平整。正式場合應以簡形——方形、長方、三角或盾形——避免搶過華麗的餐具陳列;摺角須完全對齊。
正式摺法#
- 方形摺:大方巾對摺為長方,再對摺為方形,依需要重複。

方形摺(square fold):對摺成長方,再對摺成方形
- 長方摺:將大方巾縱向三摺成長條,上半摺向下半,兩側捲入底下。

長方摺(rectangle fold):縱向三摺後上下對摺,兩側捲入

長方摺完成後置於主餐盤上
- 三角摺:縱向三摺、再橫向三摺成方,斜對摺為三角,置於叉旁。

三角摺(triangle fold):縱橫各三摺成方,斜對摺為三角置於叉旁
- 盾形摺:先摺三角,再將兩邊向下摺,尖端對向用餐者——適合有花邊的餐巾。

盾形摺(shield fold):三角摺後兩邊向下摺,尖端朝向用餐者
含字母刺繡(monogram)的摺法#
- 一側中央刺繡:摺成長方形,再三摺成方,字母居中。

一側中央字母組合(monogram):摺成長方再三摺,字母居中於一側
- 中央刺繡:縱向摺成長方,上下三分之一向後摺,字母居中。

中央字母組合摺法(一):縱向摺成長方形

中央字母組合摺法(二):上下三分之一向後摺,字母居中
- 角落刺繡:摺方後斜對摺,字母位於三角尖端。

角落字母組合:摺方後斜對摺,字母位於三角尖端
非正式摺法#
非正式場合可用裝飾性摺法增添趣味:
- 睡蓮摺(water lily fold):作為容器盛麵包、酒杯、小碗或紀念品。四角向中折,重複數次後翻面再摺,最後拉出底層尖角形成花瓣。

睡蓮摺(一):四角向中央摺,重複成更小的方形

睡蓮摺(二):翻面後再將四角向中央摺

睡蓮摺(三):拉出底層尖角形成花瓣,中央可置酒杯或小物
- 餐具袋摺(flatware fold):用於自助餐盛裝刀叉、第二條餐巾或小禮物。四角向中摺、再對摺、再對摺,最後將四邊摺入底下形成口袋。

餐具袋摺(一):摺成方形後將兩側摺入底下

餐具袋摺(二):完成後的口袋可置入餐具或小禮物
- 杯口摺(stemware fold):節省擁擠桌面空間。攤平摺成 1 吋寬的風琴褶,對摺後底端插入酒杯,上端如扇形展開。

杯口摺(stemware fold):風琴褶對摺後插入酒杯,上端展開如扇
杯口摺可能在酒杯中留下棉絮,不建議用於講究葡萄酒風味的場合。
- 雙巾摺(double napkin fold):以雙色或一素一花的兩條餐巾合摺,外層展開蓋膝、內層作擦拭。

雙巾摺(double napkin fold):兩條同尺寸餐巾合摺為長方覆膝
餐巾的其他用途#
- 作餐墊:將攤開的餐巾以菱形位置鋪桌,內半邊當餐墊,外半垂於桌邊。
- 作桌旗:多條彩色餐巾摺後在桌中央連續重疊。
- 作花瓶套:將餐巾包裹素瓦盆並以緞帶綑紮。
- 作隔熱墊:以餐巾蓋住木板,紋樣呼應餐具。
- 作擺飾:摺成鳥、花、果實形狀。
摺巾要點#
- 18 英吋餐巾最易摺出造型。
- 為定型,可在摺前輕漿並燙平。
- 厚布適合直立摺法;薄布適合平鋪摺法。
- 單面圖案布料會在摺法中露出背面紋理,改變整體外觀。
餐巾環#
在洗衣機普及前,餐巾需手洗,家中常以個人化銀製餐巾環圈住餐巾以辨認重複使用。今日正式餐桌不用餐巾環——它隱含「重複使用」之意;二戰後紙巾流行更使其幾乎絕跡。但今日非正式場合,餐巾環又作為純粹的裝飾收藏興起。
為方便取用,餐巾尖端朝向用餐者放入環中;取出後將環置於餐位左上角;用餐後抓住餐巾中央拉穿過環,尖端朝向桌中央。
備用餐巾與紙巾#
聰明的女主人會準備備用餐巾以應付污漬嚴重或落地的情況。備用餐巾還可作隔熱墊、保溫麵包、繫於酒瓶頸口接漏。
家庭餐、野餐、烤肉、兒童派對、大型自助餐與雞尾酒會則適合用紙巾——雙層紙巾吸水性優於單層。餐後應將紙巾鬆鬆摺好放桌上,不可揉成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