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腳玻璃器皿(stemware)由杯碗(bowl)杯腳(stem)、**杯底(foot)三部分組成。杯腳的功能是讓飲者握持時不致以體溫加熱杯內冷飲;唯有白蘭地杯(brandy snifter)**例外——其杯腹會托於掌心,借體溫提升香氣。

最早期的玻璃飲器有圓底或尖底:圓底即酒杯(tumbler),重底使其滿時不倒、空時翻滾;尖底則需插於土中或河床中保冷,從不平放於桌。中世紀後期才出現水平底或拱頂底,並把杯緣外或內捲以防破口;威尼斯藉此平衡纖細杯身,英國則藉以增重。1745 年英國依重量徵稅後改為平整底。

當代杯腹主要有三種:

  • 桶形(bucket-shaped):平底近垂直壁。
  • 鬱金香形(tulip-shaped):S 形雙曲線,底圓、壁向內收。
  • 喇叭形(flared):細長如喇叭或漏斗,上口外擴或筆直。

中世紀玻璃稀少,杯多大且共飲。十八世紀已細分大、中、小三種杯腹。今日的分類是:大杯用無酒精飲料(水、冰茶);中杯用低酒精飲料(佐餐酒、氣泡酒);小杯用中高酒精度(餐前酒、餐後甜酒);極小杯用利口酒、cordials。白蘭地杯為例外。

餐前酒杯(Aperitif Glass)#

Aperitif(音 ah-pare-i-teef)含 15–20% 酒精,用以「打開」胃液、開胃。常見有 sherry、Dubonnet、Campari。每杯倒 2–3 盎司,杯小。若以香檳代餐前酒,因酒精低,使用香檳杯並倒近滿。**雪利酒(sherry)**只有在搭配以雪利為原料的湯品(牛尾湯、扁豆湯、黑豆湯等)時,才把雪利杯擺上桌。

水杯(Water Goblet)#

Goblet 源自古法文 gobelet「杯」、gobbet「一口」。因水貫穿整餐,水杯是杯具中最大者,斟至四分之三約 6 盎司。中世紀城市水質差,常以麥酒(ale)啤酒(beer)蘋果酒(cider)蜂蜜酒(mead)、**香草蜂蜜酒(metheglin)**佐餐。

  • 富者用金、銀、威尼斯玻璃酒杯;窮者用錫、陶、角、木、椰殼、豬皮(piggin)、瀝青塗黑的皮製(blackjack)。
  • 中世紀水杯放於餐櫥,由 butler(源自「bottler」)依需取至桌。共飲杯下,禮儀要求飲不過三次。
  • 為利油膩手指抓握,德國工匠在杯壁加上玻璃凸點 prunts

**為何葡萄酒稱「glass」,水稱「goblet」?**因金屬會讓酸性葡萄酒帶金屬味,故酒須用玻璃盛裝;水則無此問題,可用各種材質。正式餐宴必有水杯,非正式則視菜單酌情——若菜色清淡無刺激,可省略;若為麻辣、墨西哥、泰式或中式料理,則應供水以清味蕾。

冰茶杯(Iced-Tea Glass)#

冰茶為二十世紀美國飲品,由印度茶業派駐 1904 年聖路易斯萬國博覽會的英國人**布雷欽登(Richard Blechynden)**因熱浪而隨手把熱茶倒在冰上創出。杯形細長、附短腳以容冰塊。正式餐桌僅服務水與葡萄酒,故冰茶杯只用於非正式場合;亦可裝番茄汁、冰咖啡等。

葡萄酒杯(Wine Glasses)#

中世紀的葡萄酒杯始於玻璃高腳,十七世紀出現專屬酒型,十八世紀工業革命後個人化飲杯成為標準。一般葡萄酒杯滿可裝 8–12 盎司,但實際只倒 3–4 盎司,握杯腳以防體溫加熱。

上排(左至右):餐前酒杯、白酒杯、霍克酒杯(Hock)、紅酒杯、波爾多杯(claret)

下排(左至右):萬用酒杯、巨型酒杯(magnum)、水杯

巴黎 **INAO(Paris Institut National des Appellations d’Origine)**設計的標準品酒杯為蛋形碗、短腳、寬底,無裝飾且透明,被視為理想品評杯型。

杯口形狀影響味覺:

  • 內收口(如鬱金香或氣球形):將酒導至舌中央,最佳的果味與酸味平衡。
  • 外擴口(如喇叭形):將酒導向舌尖品甜,亦助香氣散發;適合甜酒、利口酒、cordials。
  • 近直口(如 copita):用以啜飲雪利。

白葡萄酒杯#

碗徑略小、壁略直,集中風味與微妙香氣,倒約 3 盎司。

白酒需冰鎮,握杯腳於拇指與前兩指之間以保持低溫

另一種握法:拇指置於杯底上方、食指托於底下

另一種握法:拇指置於杯底上方、食指托於底下(側視)

  • 霍克酒杯(Hock):源自德國 Hochheim am Main 之 Hockheimer,今泛指萊茵河谷白葡萄酒。原以綠色杯腹遮掩混濁,今日酒體清澈,多採清玻璃;杯腳常染綠作裝飾,但同樣會影響觀色。

香檳#

香檳杯有七種形狀:

  • 鬱金香杯(tulip):碗中段最寬、口內收,香氣集中、風味平衡,鑑賞家首選。
  • 長笛杯(flute)喇叭杯(trumpet):細長碗形,源自古代角形飲器 rhyton。flute 利於慢升氣泡與保冷;trumpet 口外擴,散發香氣較快。
  • 碟形、雪芭、coupe:寬而淺,相傳仿瑪麗·安東妮(Marie Antoinette)右乳塑形;對香氣聚集弱,氣泡逸散快,不為鑑賞家推薦。
  • 中空腳杯(hollow-stem):碗體一路延伸至杯底,握之手溫易暖、不易清洗,但戲劇效果十足;底部常設小凸點以持續釋放氣泡。

香檳杯形(左至右):碟形(coupe)、鬱金香、中空腳、喇叭、長笛

紅葡萄酒杯#

碗略大、整杯較白酒杯略高,以容納濃郁香氣:

  • 波爾多杯(claret):源自拉丁 clarus「清亮」,用於波爾多紫紅色酒。碗徑比布根地杯小約 0.5–1 吋,壁略直。
  • 布根地杯(burgundy):碗略大,配香氣更豐富的勃艮第酒。
  • 巴黎杯(Paris glass):常見於巴黎街邊咖啡與酒吧,內收口可兼裝紅白酒,是萬用杯。
  • 巨型酒杯(magnum):源自拉丁 magnus「大」,內收口的超大杯,半滿即 8–10 盎司,專用於香氣豐沛的勃艮第。

甜點酒杯(Dessert Wine Glasses)#

甜點酒高酒精、高甜度,使用比白酒杯略小的杯腹,每次倒幾盎司;更常以白酒杯代之。十九世紀甜點時段,主人會在桌上擺一瓶波特酒(port),先為右側賓客倒、自己再倒,然後順時針沿桌傳遞——一說源自船隻以右側舵槳停靠左舷港口的習慣,另說則歸因於太陽運行方向。傳統上,整瓶 port 在回到主人手中前不落桌。

Cordial 杯#

Cordial 源自拉丁 cordis「心」,是含高酒精的甜飲,名稱源自過去口耳相傳的配方。中世紀以蜂蜜、糖、酒加香草調製;十七世紀英國主婦以家園水果發酵,稱為「主婦的小秘方」。今日 cordials 多用於餐後暖胃、助消化。

杯型為整套杯具中最小,較大者約 2 盎司,較小者稱 pony,約 1 盎司。十七世紀曾有許多稱呼:

  • Dram:藥劑單位,約八分之一盎司;長腳小杯。十九世紀初的 sham dram 為厚壁設計,能假裝大量、有助清醒。
  • Nip:相當於英制品脫的二十四分之一(約 4 盎司)。
  • Joey:英國四便士的硬幣,亦指以 tumbler 杯型供應的 cordial。
  • Firing/toasting glasses:圓桶或圓錐杯腹、短腳、厚底。firing glass 約 4½ 吋,可承受敲桌如「步槍齊射」(又稱 bumping glassesbumpers)。toasting glass 約 6 吋,厚壁限酒量以助主祝者保持清醒。常見於政社俱樂部,飾以徽章。
  • Jacobite 與 propaganda glasses:刻有政治圖像或標語的杯。原為支持流亡法國的詹姆斯二世(James II)一派所用:單朵玫瑰=英格蘭、雙玫瑰花苞=小王孫,薊花=蘇格蘭,倒下的橡樹=斯圖亞特王朝失勢。
  • Amen glasses:刻有 1715 年雅各賓黨歌詞,題末以「Amen」收尾。

白蘭地杯(Brandy Snifter)#

又稱白蘭地嗅杯(brandy inhaler),短腳、鬱金香或氣球形杯腹。白蘭地約 40% 酒精,倒 1–2 盎司即可。

  • 小型約 4½ 吋,為專家所推薦。
  • 大型約 12 吋,寬口會迅速散逸香氣;行家戲稱「最好留給養金魚」。

白蘭地以橡木桶陳年,溫熱或室溫品飲最佳;以指夾短腳、掌心捧碗以傳遞體溫,必要時可用小酒精爐加熱。

下排(左至右):1 盎司與 2 盎司利口酒與 cordial 杯、甜點酒杯、小型與大型白蘭地杯

杯子擺上桌的順序對應飲用順序——餐前酒最先,水杯貫穿全程,依序為白酒、紅酒、甜點酒,最後才是白蘭地與 cord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