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門藝術嗎?#
弗洛姆(Erich Fromm)開宗明義提出一個二選一的問題:
- 若愛是一門藝術(art),它就需要知識與努力。
- 若愛只是一種愉悅的感覺(a pleasant sensation),能否體驗全憑運氣,是幸運時「墜入」(fall into)的東西。
本書建立在前一個前提上,而當今多數人卻相信後者。人們並非不重視愛——他們渴望愛、看無數愛情電影、聽成百上千首情歌——然而幾乎沒有人認為,關於愛有什麼需要學習的。
三種錯誤假設,讓人以為「愛無需學習」#
這種奇特的態度,根源於以下三種前提,單獨或合併地支撐著它。
一、把愛看成「被愛」的問題,而非「去愛」的能力#
多數人把愛的問題主要看成如何被愛(being loved),而非如何去愛(loving)、如何培養自己去愛的能力。於是問題被窄化為「如何讓自己值得被愛」,並循幾條路徑追求:
- 男性傾向追求成功、權力與財富
- 女性傾向經營外貌與打扮
- 兩性共用的手段則是培養討喜的舉止、有趣的談吐、樂於助人、謙和不冒犯
在我們的文化中,所謂「討人喜愛」(lovable),本質上是受歡迎與性吸引力的混合物——與「如何贏得 friends、影響他人」的成功學如出一轍。愛因此被偷換成一場自我推銷。
二、把愛看成「對象」的問題,而非「能力」的問題#
人們以為去愛很簡單,難的是找到對的對象(object)來愛、或被愛。這種把重心從「能力」(faculty)移到「對象」的錯覺,深植於現代社會的兩項轉變。
延伸:從約定婚姻到「愛情商品市場」
第一項轉變:浪漫愛的普及。 在維多利亞時代與許多傳統文化中,婚姻多由家族、媒人依社會條件促成,愛被預期在婚後才發展。近幾世代,「浪漫愛」(romantic love)的觀念幾乎席捲整個西方——人們轉而追求先有個人的愛情體驗、再走入婚姻。這種擇偶自由,大大抬高了「對象」相對於「功能」的重要性。
第二項轉變:市場導向(marketing orientation)滲入人際。 整個文化建立在購買慾與「互惠交換」之上。現代人的幸福感,來自櫥窗前的悸動與買下負擔得起之物;他看人也如看商品。所謂「有魅力」(attractive),不過是一組在人格市場(personality market)上受歡迎、被追捧的特質包裝,且隨時尚流轉——二〇年代流行抽菸喝酒、性感強悍的女子,如今卻崇尚居家與矜持。於是「墜入愛河」往往只發生在自己交換能力所及的「人類商品」之間:我在找一筆划算的交易,對象既要有社會價值、又剛好看得上我。兩個人相愛,常只是覺得在各自的交換價值限制下,找到了市場上最好的貨色。
三、混淆「墜入愛河」與「持守於愛」#
第三個錯誤,是混淆了初次墜入愛河(falling in love)與恆常的相愛狀態——弗洛姆說,後者更該稱為**「持守於愛」**(standing in love)。
- 兩個素昧平生的人,突然讓彼此之間的高牆倒下,感到親近、合而為一——這是生命中最令人振奮的體驗之一,對長期封閉、孤立的人尤其如奇蹟。
- 但這種因突發親密(常由性吸引引燃)而生的愛,本質上不會持久。當兩人日漸熟悉,親密便失去奇蹟色彩,最終被對立、失望與厭倦消磨殆盡。
熱戀初期的「為對方瘋狂」,常被誤當成愛之深的證明。但弗洛姆提醒:那股迷戀的強度,證明的可能只是兩人先前的孤獨有多深,而非愛有多真。
愛屢屢失敗,卻無人研究失敗的原因#
「沒有什麼比去愛更容易」——這個看法儘管被壓倒性的反證推翻,仍是主流觀念。
幾乎沒有任何一項活動,像愛這樣帶著巨大的希望展開,卻又如此規律地失敗。換作別的事,人們早會急著探究失敗原因、學習如何做得更好;唯獨對愛,人們既無法放棄、又拒絕鑽研。真正該做的,是正視失敗、著手研究愛的意義。
學習任何藝術的三個步驟#
跨出第一步,就是承認:愛是一門藝術,正如生活本身是一門藝術。學習愛,與學習音樂、繪畫、木工或醫學無異,需經歷三個環節:
- 掌握理論(theory):如同學醫須先通曉人體與各種疾病的知識。
- 投入實踐(practice):光有理論絕不等於精通;唯有大量操練,直到理論與實踐融為一體,化為直覺(intuition)——這才是精通任何藝術的精髓。
- 視為至高的關懷(ultimate concern):世上再沒有比精通這門藝術更重要的事。
第三點正是問題的癥結。儘管人們深切渴望愛、也屢屢失敗,卻幾乎不學這門藝術——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裡,成功、聲望、金錢、權力……幾乎一切都被看得比愛更重要。我們把全副精力用來學習如何賺錢與獲取名望,卻幾乎不花力氣學習如何去愛。
本書即依此順序展開:先談愛的理論(佔全書大部分篇幅),再談愛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