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喘(asthma)是全球最常見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之一,在美國估計影響約 2,590 萬人,每年造成超過 210 萬次急診就診及約 560 億美元的社會成本。本章以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專家委員會報告第三版(Expert Panel Report 3, EPR-3)指引為核心,涵蓋急性發作的急救管理、慢性持續性氣喘的階梯式治療、特殊族群考量,以及患者教育。
疾病概述與病因#
氣喘被定義為一種慢性氣道發炎性疾病,其中肥大細胞(mast cell)、嗜酸性白血球(eosinophil)、T 淋巴球、中性球及上皮細胞扮演關鍵角色。其核心特徵為:
- 反覆發作的喘鳴(wheezing)、呼吸困難、胸悶及咳嗽,尤以夜間及清晨為甚
- 可逆性氣流受阻(spontaneously or with treatment)
- 支氣管過度反應性(bronchial hyperresponsiveness)
危險因子與病因分類#
- 外因性氣喘(extrinsic / atopic asthma):童年發病,與免疫球蛋白 E(IgE)介導的過敏反應有關;常見過敏原包括塵蟎、寵物毛屑、草花粉及黴菌
- 內因性氣喘(intrinsic asthma):成人發病,皮膚試驗陰性,常伴有鼻息肉、阿斯匹靈敏感或鼻竇炎
- 職業性氣喘:暴露於工作場所化學物質(木屑、塗料、穀物)所致
- 其他促發因子:病毒感染、出生體重偏低、飲食、菸草暴露、環境污染物
病生理#
氣喘的發炎過程分為兩個時期:
- 早期反應(early asthmatic response, EAR):暴露過敏原後數分鐘內發生,由組織胺、白三烯(leukotriene)等介質介導,可被 β₂-致效劑阻斷
- 晚期反應(late asthmatic response, LAR):4~8 小時後出現,由嗜酸性白血球及多種細胞激素(interleukin-4、IL-5)驅動,更嚴重且難以逆轉;皮質類固醇可阻斷 LAR,但 β₂-致效劑無效
長期未控制的氣道發炎可導致氣道重塑(airway remodeling):結構性改變使氣流受阻趨於不可逆。

Figure 18-1:氣道發炎病理示意圖

Figure 18-2:過敏原暴露後早期與晚期氣喘反應
診斷與嚴重度分類#
診斷依據#
- 病史:反覆喘鳴、胸悶、夜間咳嗽、運動後症狀、接觸過敏原後惡化
- 肺功能檢測:
- 用力呼氣容積(FEV₁)和用力肺活量(FVC)比值
- 可逆性測試:短效支氣管擴張劑後 FEV₁ 改善 ≥12%(或 250 mL)視為有意義的可逆性
- 呼氣高峰流速(peak expiratory flow, PEF)監測
- 動脈血氣(ABG):用於評估重度惡化;PaCO₂ 是判斷通氣功能的黃金指標

Figure 18-3:用力呼氣肺量計容積-時間曲線

Figure 18-4:肺功能檢測結果判讀流程

Figure 18-5:氧解離曲線與血氧飽和度關係
嚴重度分類(EPR-3,依症狀頻率)#
- 間歇性(intermittent):症狀 ≤2 天/週,夜間症狀 ≤2 次/月
- 輕度持續性(mild-persistent):症狀 >2 天/週但非每日,夜間症狀 3–4 次/月
- 中度持續性(moderate-persistent):每日症狀,夜間症狀 >1 次/週
- 重度持續性(severe-persistent):全天持續症狀,頻繁夜間症狀
症狀超過每週 2 次即符合「持續性氣喘」的定義,需每日使用抗發炎藥物。許多臨床醫師對此認識不足,是治療不足的常見原因。
急性氣喘的治療#
一線治療:短效吸入型 β₂-致效劑(SABA)#
- 首選藥物:沙丁胺醇(albuterol)霧化吸入或 MDI 加上空間罐(spacer)
- 在急診室優先使用吸入途徑(效果等同皮下腎上腺素,且副作用更少)
- 劑量:成人 2.5–5 mg 每 20 分鐘一次,共三次
- 加用異丙托品(ipratropium):對初始 FEV₁ 或 PEF 低於 30–50% 預測值的重症患者,可減少住院率
SABA 使用頻率增加(>每週 2–3 次)是氣喘控制不良的警示信號,而非應加大 SABA 用量的理由;應重新評估抗發炎治療是否足夠。
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 適應症:對初始 β₂-致效劑反應不完全時應儘早使用
- 口服效果等同靜脈注射;抗發炎效果約 4–6 小時後出現,客觀肺功能改善約 12 小時後顯現
- 短療程(5–7 天)可安全使用,無需逐漸減量
- 甲基潑尼龍(methylprednisolone)因礦物皮質素活性較低,適用於心臟病患或需高劑量時
其他藥物#
- 硫酸鎂(magnesium sulfate):靜脈或霧化吸入可作為重度惡化的輔助治療
- 氦氧混合氣(heliox):可降低氣道阻力,用於嚴重阻塞的輔助措施
- 茶鹼(theophylline):EPR-3 不建議常規用於急性氣喘住院患者(臨床試驗未顯示額外效益)

Figure 18-9:急性氣喘惡化的急診室及住院治療流程

Figure 18-10:急性氣喘惡化的居家治療流程
慢性氣喘的長期治療#
治療目標(EPR-3)#
減少功能損害: 預防慢性症狀、維持正常肺功能、維持正常活動能力、SABA 使用 ≤2 天/週 降低風險: 預防惡化及住院、避免肺功能進行性下降、以最少副作用達到最佳療效
階梯式治療(Step-care Approach)#
- Step 1(間歇性):僅需 SABA 按需使用
- Step 2(輕度持續性):低劑量吸入型皮質類固醇(inhaled corticosteroid, ICS)為首選
- Step 3–4(中度持續性):中高劑量 ICS,或低中劑量 ICS 合併長效吸入型 β₂-致效劑(LABA)
- Step 5–6(重度持續性):高劑量 ICS + LABA;可加用口服皮質類固醇或抗 IgE 治療(奧馬珠單抗 omalizumab)

Figure 18-6:0–4 歲幼兒氣喘階梯式治療方案

Figure 18-7:5–11 歲兒童氣喘階梯式治療方案

Figure 18-8:12 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氣喘階梯式治療方案
主要藥物#
吸入型皮質類固醇(ICS):
- 臨床效益最強的長期控制藥物,可降低住院及死亡風險
- 常見局部副作用:口咽念珠菌感染(thrush)、聲音嘶啞(dysphonia);使用後漱口可減少發生率
- 全身副作用(高劑量時):生長速度輕微減緩(最終成人身高不受影響)、HPA 軸抑制(罕見)
- 常見製劑:倍氯米松(beclomethasone)、布地奈德(budesonide)、氟替卡松(fluticasone)、莫米松(mometasone)
長效吸入型 β₂-致效劑(LABA):
- 需與 ICS 合併使用,不可單獨用於氣喘(單用可能增加死亡風險,FDA 黑框警語)
- 常見組合製劑:fluticasone/salmeterol(Advair)、budesonide/formoterol(Symbicort)
白三烯調節劑(leukotriene modifier):
- 孟魯斯特(montelukast):可作為輕度持續性氣喘的替代或附加治療
治療 3 個月穩定後應嘗試逐步降階(step-down),以最低有效劑量維持控制,每 3 個月評估一次。
特殊族群與考量#
幼兒(<5 歲)#
- MDI 需搭配 spacer 及面罩使用;可選擇霧化布地奈德(budesonide nebulization)
- 口服 β₂-致效劑不建議使用(副作用多、療效不佳)
季節性氣喘#
- 花粉季前數週即開始 ICS 治療,季節過後停藥
- 控制共病過敏性鼻炎(使用鼻用皮質類固醇)可顯著改善氣喘控制

Figure 18-11:運動誘發氣喘患者與正常人呼氣高峰流速變化比較
吸入裝置的正確使用#
- 常見錯誤:使用 MDI 時協調不良、吸入速度過快
- 使用 spacer 可提升肺部沉積量、減少口腔副作用
- 乾粉吸入器(DPI,如 Diskus、Flexhaler)需要足夠的吸入峰值流速,不適合重度急性發作時使用
監測指標#
- FEV₁ 或 PEF:急性期評估阻塞程度及治療反應
- PEF 個人最佳值:PEF <50%(紅區)應立即使用 SABA 並考慮就醫
- 動脈血氧飽和度(SaO₂):急性期應維持 >90%
- SABA 使用頻率:反映氣喘控制好壞的重要指標

Figure 18-12:氣喘病程隨時間變化與監測追蹤重要性

Figure 18-13:氣喘行動計畫範本
急性重度氣喘時,PaCO₂ 正常或升高(應為偏低)是即將呼吸衰竭的危險信號,需立即加強治療或考慮插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