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講述約書亞之死到以色列立國間的故事。
英譯(judges)易誤導: 士師非審判官,而是軍事領袖和宗族首長,把受威脅的支派從仇敵手中救出。
本書記述著一則關係——神與以色列:
- 天父不廢掉對以色列的揀選,已起誓與亞伯拉罕的後裔立約
- 聖潔的祂仍須要求子民順服,不能容忍犯罪與背叛
讀後感:
- 神實在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 故事人物,也顯出自我身影
歷史背景#
發生時間#
主前兩千年下半,近東正發生種族大遷徙:
- 偉大文化崩潰:赫特族、民諾安族、米西亞族
- 近東進入鐵器時代
- 非利士人抵達沿海地區
作者與寫作時間#
- 作者: 匿名,如同其他歷史書
- 唯一線索: 士師記十八 30-31——「那地遭擄掠」
- 衍生看法: 申命記到列王紀下皆出於被擄期的作者兼編者
- 可能 A: 巴比倫的擄掠——故很晚,為主前第六世紀
- 可能 B: 但地區的擄掠——故為主前第八世紀
- 可能 C: 約櫃在士羅時,非利士人的入侵——故日期相當早
政治觀點#
十七至十八章:米迦的偶像和但族的遷移——北方的偶像崇拜
- 王國分裂後,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設立金牛犢
- 本書的日期:可能在王國分裂後
十九章:利未人和其妾的故事;二十至二十一章:對便雅憫人的戰爭
- 十九章前:一個利未人離開伯利恆,到以法蓮山地
- 十九章:一個利未人從以法蓮山地來到伯利恆
- 在伯利恆,他備受尊重和禮遇
- 回途因不願留在未被以色列征服的城,故到便雅憫地才過夜(當地居民沒一個願意接待他)
- 有位從以法蓮來的人援助,卻發生其妾被輪暴
- 在妾死後,利未人聯合各支派,與便雅憫人爭戰
- 故事訴求: 爭取北方支派的忠誠,效忠來自伯利恆的家
- 目的:支持大衛,反對掃羅
- 背景:可能是王國初期
- 本書日期: 可能在王國分裂後不久,最晚到主前六世紀
歷史意義#
申命記式歷史(諾特,1943): 申命記到列王紀為一組作品
- 報導出埃及到被擄期間的歷史
- 不適合將五經來源讀入資料內
- 主要見解:作者把早期兩件作品結合為士師紀錄
- 各支派的英雄故事
- 小士師被整合為一,是近鄰同盟的領袖
後來學者對以色列中曾否有「近鄰同盟」深感懷疑。
士師記時期的特色: 各地區獨立自治,如同當時的迦南城邦
- 未有宗教或政治職位統領各族
- 支派之間的聯合似乎相當鬆散
近代不熱衷恢復申命記式的寫作歷史,反而視經文為一文學單位:
探討其整個設計、一致性,及寫作技巧。
文學分析#
前言(一 1 ~二 5)#
作用: 設定背景——以色列人反覆受周圍和留下之民的欺壓
- 重述約書亞之死,征服雖繼續進行,但傳承已開始崩潰
- 神的使者宣稱既是如此,外邦民族將留下成為「陷阱」
屬於「諷刺」文學(克藍),顯出對同件事的不同解讀角度:
- 雅巍看待征服:二 1 ~三 6
- 百姓看待征服:一 1 ~ 36
中段(二 6 ~十六 31)#
大士師們的往下惡化「循環式」的歷史觀:
-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二 11、三 7、三 12、四 1、六 1、十 6、十三 1
- 惡事性質少被交代,但招惹神的憤怒,故把他們交在外邦人手中。因著以色列人的罪,他們不但不能趕出迦南人,反倒落其權下:二 14、三 8、四 2、十 9
- 受逼迫時,以色列人就向神呼求: 三 9、三 15、六 6 ~ 7、十 10
- 神聽了呼求,興起拯救者(士師): 是神所揀選,有聖靈的能力:二 16、三 9、三 15、三 10、六 34、十 1、十 12、十一 29、十三 25、十四 6、19
- 通常仇敵降服並帶來和平: 那時士師審判以色列,再死亡與埋葬:三 10 ~ 11、八 28 ~ 32、十 2 ~ 5、十二 9 ~ 15
各大士師簡介#
俄陀聶(三 7 ~ 11): 第一個典範
- 被神興起,神的靈降在他身上
- 約書亞活著時,他已是大能勇士;死後,他帶領以色列人打勝仗
以笏(三 12 ~ 20): 缺少幾個重要描述
- 沒有神的靈降在他身上,也沒有審判以色列
- 「左手便利」者,不少便雅憫人是,但其意思卻是「我右手之子」
- 用欺騙和詭計拯救以色列人,至於雅巍的旨意與他的關係卻未提及
底波拉(四 1 ~五 31): 女先知
- 審判以色列人,其興起讓人好奇是否男性領導已失敗
- 勝利也藉由詭計施行,而非軍事得勝
- 底波拉之歌未稱讚全國團結,反而咒詛沒參與征戰的支派
- 這事件預言支派間的分裂與不和,導致最後一章的上演
基甸(六 1 ~九 56): 農夫
- 對於神的呼召,難認定又反應遲鈍,需要三個神蹟
- 順服後缺乏勇氣,只敢在晚上進行
- 雖贏得耶路巴力的綽號,又屈服於虛假敬拜
- 因信心與順服,讓三百勇士擊敗眾多敵人;
事後卻忘記主要意義,徵召後備部隊,帶來支派與宗族間的競爭與吵鬧 - 得著神所應許的勝利後,又去了結私人恩怨
- 關心以色列耕種撒種之事,自己卻到處撒種(留情)
- 死後以色列人又犯罪,但沒見新士師興起,反倒兒子想奪權
- 儘管基甸為以色列人行善,兒子卻成壓迫者,殺害族人和自家人
耶弗他(十一 1 ~ 11): 刻畫出神內心對以色列關係的矛盾
- 他們犯罪,惹祂發怒,以致起誓不再拯救
- 但祂又完全委身於以色列,故看到他們受苦,又煩惱憤慨
- 個看重自己利益,原本被趕出去,經協商才出來領導
- 與亞捫人爭戰時,神的靈一度降臨,但他又衝動起誓——顯出他認為要勝利還需其他東西
- 這位很會算計者,卻毀了他看為最寶貴的唯一孩子
- 勝利再次演變成支派間的爭鬧和地區間的鬥毆
參孫(十三 5): 最後一位大士師
- 但只能算真士師的影子
- 喜愛外族女人,成為以色列本身的隱喻
- 與迦南人通婚,違背了趕出他們的命令
- 當領袖在死時比活時還成功
結尾(十七 1 ~二十一 25)#
- 士師們的領導,並不能使以色列人安居無虞:
其自我中心、放縱,犯了許多罪,惹動神的怒氣,連這些領袖也不例外 - 宗教與政治的混亂帶出了疑問:立王是否可解決全國宗教弊病?
- 士師記的最後兩個故事,鋪陳了以色列和她的神間走上王國的關係
神學信息#
恩典/律法、有條件/無條件#
探討神與以色列關係的本質:
- 神的聖潔和對順服的要求,是否勝過對以色列的應許?
- 神對這國家無悔委身、向列祖恩慈的應許,意謂不紀念他們的罪?
士師記不對「律法超越恩典/恩典超越律法」作定論;而說個似非而是的真理:神與以色列的關係既有,也是無條件的—— 恩寵不會離開,但以色列須活在順服與信心中,才能承受應許。
它非一部系統神學,而是一部關係歷史。
神對祂百姓的治理#
神要成為以色列的君王主宰,但如何在歷史上表現:
- 士師記清楚顯明:若沒一個領導中心,便無法展生一個聖潔國度
- 即便轉型到王國,但真的能持守全國與雅巍所立的約嗎?
展望新約#
士師記的人物多采多姿:
- 猶疑的農夫
- 女先知
- 左撇子殺手
- 私生子強盜
- 陷溺慾火的拿細耳人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的提醒:自己也像他們,混合著無知、脆弱的順服、和不純動機,
如今卻因神的恩典而「已被洗淨、成聖,稱義」了。
儘管他們有瑕疵,其信心也值得學習:基甸、巴拉、耶弗他、參孫,都是靠信心
「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希伯來書十一章 32-33 節)。
雖失敗,他們的信心沒有放錯對象——我們也該把信心放在耶穌身上:
- 為我們征戰的戰士: 神所興起,滿有聖靈的人
- 領袖: 為我們得著神應許的產業,成全我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