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使徒行傳是一個認證性故事(authenticating story):路加想要展示基督教運動在其第一代結束時所形成的面貌的合法性。許多非基督徒可以指著早期基督教現象質疑其合法性:

  • 「這是一個新的外邦崇拜,沒有任何從古代傳承下來的古老宗教的尊嚴。」
  • 「這是猶太教的一個不合法的分支,失去了與摩西律法的所有根基——猶太教的精簡版。」
  • 「這是一群無序的烏合之眾,一個失敗革命者的追隨者。」
  • 「不管它是什麼,上帝不在其中。」

路加關於耶穌事工和以他的名建立的教會的敘述,畫出了一幅圖畫,表明所有這些批評都站不住腳。上帝確實在這個特定的運動背後。它確實是古老的、歷史性的上帝子民的合法延續。它並非顛覆性元素的可恥運動。在本節中,我們將探討路加如何在所有這些方面使讀者確信他們所加入的運動的合法性。

誰是神聖權柄的合法承載者?#

使徒行傳前七章描繪了聖殿當局與耶路撒冷基督追隨者的領袖之間的一種權力鬥爭。進入聖殿區域的人遇到的不是一個通向上帝的管道,而是兩個——在這些早期章節中它們顯然彼此競爭。

三種權威類型#

宗教社會學(sociology of religion)區分了三種權威或合法化類型:

  1. 傳統性合法化(traditional legitimation):一個機構或人物因長期習俗而對人民擁有權威。例如君主制——某個家族一直統治,因此每一代都期望該家族的成員來主持國家事務。聖殿享有傳統性權威——這是很久以前建造的用來作為人與獨一真神相會之處。

  2. 功能性合法化(functional legitimation):一個人或機構因為完成了工作而對人民擁有權力或權威。保羅對哥林多人使用了這種合法化方式(尤其見 2 Cor 3:1-3)——他指向其事工的成果——哥林多教會的存在本身——作為支持其權威主張所需的全部證據。

  3. 魅力型合法化(charismatic legitimation):一個人或小團體擁有遠超自然能力的特殊能力,被認為蒙上帝特別恩膏。因為直接的神聖恩膏的證據及魅力型人物所應許的凡跟隨者將更接近上帝旨意和能力,人們甘願追隨。這就是使徒在早期基督徒群體中行使的那種權威。

權威的轉移#

路加將使徒與聖殿當局的衝突呈現為一場爭鬥——哪個群體被上帝恩膏來帶領上帝的子民、給予這子民定義、因此帶領上帝的子民進入上帝「計劃」的下一階段(上帝的旨意或計劃是使徒行傳的一個主要主題)。

在這些早期章節中,路加著力表明上帝的恩膏安放在十二使徒和圍繞他們以耶穌之名形成的群體之上:

  • 使徒行傳以一個強烈讓人想起以利亞將火炬傳給以利沙的承繼場景開始。耶穌——被上帝大能充滿的先知中的先知——在門徒和同伴的注視下被接上天
  • 在 Acts 1 中,新「上帝子民」的核心等候從上面來的應許能力(Acts 1:8)
  • 在 Acts 2 中,恩賜的轉移發生了——上帝將聖靈傾注在門徒身上(Acts 2:1-4),建立了門徒代表上帝在世界中行動的魅力型合法性

彼得和約翰的恩賜權威#

彼得和約翰公開醫治那生來瘸腿的人(Acts 3:1-11),增強了他們的魅力型權威,這給了他們再次見證上帝在耶穌裡提供的救恩的機會。衝突隨即激烈爆發。聖殿當局拘捕使徒,將他們關進監獄,次日審問他們(Acts 4:1-3),特別詢問門徒行動背後的「能力」和「名字」來源(Acts 4:7)。

彼得——路加明確提醒讀者他「被聖靈充滿」(Acts 4:8)——利用這個機會進一步見證耶穌。當局看到這些人身上有更大的力量在運作。他們在公議會面前說話的膽量不是來自聖經和論辯方面的任何特殊訓練(因為他們是「沒有學問的小民」,Acts 4:13),而是來自他們與耶穌的聯繫以及某種屬靈力量明顯通過他們運行的事實。

權威的持續削弱#

聖殿當局只能做一件事——盡可能遏制使徒的影響力。他們實施損害控制,命令門徒不再奉耶穌的名傳道(Acts 4:16-18),但魅力型權威不能向傳統權威讓步。使徒的使命直接來自上帝,他們不能為了服從人的權威而不服從上帝(Acts 4:19-20)。在這次交鋒之後,上帝通過第二次令人印象深刻的聖靈傾注確認了對使徒的授權(Acts 4:31)。

亞拿尼亞和撒非拉的奇異故事增強了讀者對使徒魅力型合法性的認知。這對不幸的夫婦在使徒面前倒斃,因為使徒被聖潔之上帝的能力所充滿,不義的人不能站立在他面前。神聖臨在那強大而危險的位置已經轉移——一種聖潔的光環現在清晰可辨地環繞著使徒,在人民中引起恐懼和敬畏(Acts 5:11)。

隨著群體繼續增長,聖殿當局必須採取更果斷的行動。路加將此歸因於嫉妒(Acts 5:17),再次顯示衝突的核心是一場作為上帝正式委任代表在人民眼中爭奪權威的鬥爭。官員們不能抵擋使徒,因為上帝顯然站在他們一邊,連監獄的門也不合作(Acts 5:19-20)。

迦瑪列的關鍵證詞#

路加提供了一個策略上極為重要的場景,讓使徒的一個對手和敵人站到舞台中央。迦瑪列以一個諷刺性的宣告結束了爭論,從敵人的口中證明了路加正試圖闡明的觀點:如果上帝在這運動的背後,它就會成長,沒有人的力量能阻止它(Acts 5:38-39)。使徒行傳中福音傳遍每一片土地的持續成功故事,將證明基督教運動確實被上帝授權,因此確實是上帝子民的合法發展。

司提反的演說#

雖然路加在 Acts 6:1 標誌著一個新段落的開始,司提反的事件仍然與這場鬥爭密切相關。司提反明確地表達了前五章暗示的內容:聖殿及其祭司職分不再是接近上帝的途徑。事實上,司提反更進一步,質疑上帝對聖殿合法性的認可:

「其實,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主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嗎?」(Acts 7:48-50)

早先猶太領袖為了保護聖殿而除掉了耶穌;現在人民選擇通過拒絕耶穌的見證人、在城門外用石頭打死司提反來重新確認聖殿的神聖性(Acts 7:55-60)。然而,他們的努力既不能否定上帝對新群體領袖的授權,也不能通過他們對質疑聖殿神聖認可者的激烈迫害,恢復聖殿領袖已失去的權威。隨著使徒行傳的繼續,上帝的一切運動都在這些使徒的運動之中和背後,這個問題在敘事的情節中就此定案。

耶穌和教會在上帝的旨意中#

路加將基督教運動的發展描繪為完全按照預期展開,與上帝的計劃步調一致。教會使命的每一個主要階段都植根於這一神聖計劃(特別見 Acts 2:23; 4:28; 26:22-23),大多是該計劃在聖經中的揭示,有時是上帝通過協調關鍵事件所展現的作為(例如在 Acts 9:1-16; 10:9-16, 30-33 中同時賜下異象夢境)。通過這兩種「證據」手段,路加特別展示了教會從猶太運動成長為普世運動,是在上帝的明確指引下發生的。

耶穌在上帝旨意中#

作為將運動錨定在上帝計劃中的關鍵第一步,路加證明耶穌彌賽亞身份的特殊形態,實際上正是上帝從很久以前就預定的形式:

受苦的彌賽亞

  • Psalm 2(王室詩篇)成為耶穌所面對敵意的見證(Acts 4:24-28)
  • Psalm 118:22(「匠人所棄的石頭」)確認耶穌被耶路撒冷領袖拒絕是上帝自古以來的計劃,而非耶穌失敗的標誌(Acts 4:11)
  • Isaiah 52:13-53:12 的僕人之歌為將耶穌的十字架納入彌賽亞概念提供了另一個幫助(Acts 8:32-35)
  • 路加也做了一般性的肯定,即彌賽亞的受苦是舊約見證的一部分(Acts 13:27, 29; 17:3, 11)

彌賽亞的復活

  • Psalm 16 在彼得的第一篇講道和保羅在彼西底安提阿的講道中提供了關鍵的見證(Acts 2:25-27)。彼得論證這不能適用於大衛,因為大衛的屍體在墓中腐爛;相反,它必定指向大衛的繼承者——彌賽亞
  • Psalm 110:1 被引入作為耶穌受苦後升上榮耀的見證(Acts 2:34-36)
  • Deut 18:18 中摩西的預言「主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Acts 3:22)——「上帝要興起」與「上帝興起了他的僕人」(Acts 3:22, 26)之間有意的雙關語,使預言與上帝事實上為人民的救恩興起的耶穌相連

重建大衛的帳幕#

許多早期基督教作家將耶穌生平的細節錨定在舊約中,但路加採取了重要的下一步,也展示了教會的使命如何實現了上帝預先宣告的旨意

這個過程從將猶大的背叛和選出替代者以完成十二使徒的名額解釋為聖經中預言的行為開始(Acts 1:16-18, 20-21),並在將五旬節聖靈的傾注解釋為約珥書預言的末世聖靈恩膏中繼續推進。路加已經在約珥的預言中找到了教會普世使命的根據:「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Acts 2:21)。

Acts 15:15-18 是闡明全書基本情節的核心綱領性宣言。在那段經文中,雅各引用了稍作改動的 Amos 9:11-12 作為上帝對人類旨意的總結:

  1. 首先,上帝將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
  2. 之後,凡稱為上帝名下的萬國都將被聚集到上帝重建的子民中

這就是將在教會故事中實現的上帝計劃的基本輪廓。

外邦人的光#

早期基督教領袖和教師對外邦人在上帝救恩計劃中的位置進行了激烈的辯論,特別是關於外邦基督徒作為外邦人在「上帝子民」中的可接受性。路加向外邦基督徒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上帝已經在他們悔改和信靠耶穌的基礎上完全接納他們進入上帝的子民,路加也由此向繼續爭議這一點的猶太基督徒提供了糾正。

舊約預言見證了外邦人將要來敬拜獨一真神的盼望。這一主題在使徒行傳中成為主導主題,路加強調上帝從古以來就有將外邦人納入上帝子民的旨意:

  • 在彼得的第一篇講道中,他援引約珥的應許「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Acts 2:21),在早期教會的處境中,「凡」取得了完整的普世意義
  • 保羅和巴拿巴的使命中,他們將自己的活動視為 Is 49:6 的應驗:「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Acts 13:47)
  • 高潮性地,雅各將 Amos 9:11-12 解釋為一個應許:大衛帳幕的重建必須直接導向上帝子民的擴展,以包括萬國(Acts 15:16-17)

哥尼流的歸信#

上帝藉此精心建構的情節,無可置疑地展示了上帝的手在推動基督教運動走向外邦人的接納。百夫長哥尼流及其全家在凱撒利亞的歸信(Acts 10)是其中的關鍵:

  • 上帝給彼得一個三重的異象(Acts 10:9-16),傳達的信息是凡上帝宣告為潔淨的,人不可當作不潔淨
  • 在前一天,天使指示哥尼流差人去找彼得(Acts 10:3-6, 30-33)
  • 聖靈提醒彼得有人到來並指示他與他們同去(Acts 10:19-20)

彼得領悟了異象的含義:「我真看出上帝是不偏待人的。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Acts 10:34-35)。上帝確認了這一點,通過將聖靈傾注在全家人身上,顯示了上帝自己接納外邦信徒為「潔淨」的(Acts 10:45-48)。

路加通過這一情節闡明了兩個關鍵要點:

  1. 上帝不再尊重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區別或附加在該區別上的價值判斷
  2. 歡喜地聽道本身就潔淨人心,使聖靈可以進入

為內部和外部創造正確的基督徒「形象」#

路加期望向外部世界反映基督教運動的某種形象。他可能希望通過外人直接閱讀他的作品來實現這一目標,但更可能是通過基督徒消化他的材料後如何自我呈現來間接達成。

基督教作為猶太教的發展——路加一致地將基督教呈現為猶太教內部的發展,實際上是與古代信仰表達最為一致的猶太教形式。保羅不是以創新者的身份出現。他在辯護演說中一貫將自己的宣教工作和對耶穌彌賽亞的信仰錨定在以色列信仰的歷史表達中:

  • 「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Acts 23:6)
  • 「我向上帝所存的盼望,就是他們自己也有的盼望」(Acts 24:14-15)

羅馬當局的回應——由於沒有羅馬當局真正宣判基督徒有罪,這些人物默認了該群體和平存在的權利:

  • 在耶穌的審判中,彼拉多多次宣布沒有堅實的控告理由(Lk 23:4, 14-16, 22)
  • 迦瑪列提供了明智的建議(Acts 5:34-39)
  • 居比路方伯士求保羅以信心接受了保羅的信息(Acts 13:6-12)
  • 腓立比的官員為他們對保羅和西拉的處理方式感到尷尬並道歉(Acts 16:35-39)
  • 亞該亞方伯迦流認為整件事是猶太人內部事務(Acts 18:12-17)
  • 亞基帕二世宣告:「這人並沒有犯什麼該死該綁的罪……這人若沒有上告凱撒,就可以釋放了。」(Acts 26:31-32)

在羅馬法律體系中,先例受到熱切尋求並用於決定羅馬法未嚴格涵蓋的案件。每一次審判的結果都給了基督徒——尤其是外邦基督徒——對他們在帝國內法律地位的信心。通過這些故事,路加培養了一種自我理解:基督徒不應認為自己因為歸信而違反了羅馬法律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