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很快就被教會廣泛接受,因為它包含了許多與信徒作為教會一起生活直接相關的內容——無論是在作為教會意味著什麼,還是在教會中作為基督徒意味著什麼方面。它是實現耶穌在福音書結尾所差遣之使命的傑出教科書:使人作門徒(不僅僅是歸信者),教導他們按照耶穌的指示生活。

事實上,馬太是唯一使用 ekklesia(教會/聚會)這個詞的福音書(太 16:18;18:17)。一些學者認為使用這個術語是時代錯誤的:讓耶穌談論教會——一個直到基督教宣教真正展開後才出現的機構——是不合時宜的。然而,時代錯誤可能在於我們賦予教會一詞的含義。簡單地將這個詞理解為「會眾」或「聚會」,特別是 qahal(等候上帝末世救恩之忠信者的「聚會」,這個詞在早於耶穌誕生很久的昆蘭就已使用)的意義上,就可以消除這種時代錯誤。

反映上帝的品格:馬太的核心價值#

在登山寶訓(太 5–7)中,馬太直接而全面地處理了基督徒應當體現的品格和精神氣質。這是耶穌按主題組織的話語和教導集合。

關於登山寶訓的性質和目的有很多討論:

  • 有些人將其視為一種不可能的倫理,旨在驅使人們對達到義感到絕望。有些人甚至將耶穌在太 5:20 中指出的「更大的義」視為與太 5:21-48 中的內容完全無關——據他們說,那是保羅書信中因信稱義的義。然而,將登山寶訓視為驅使人絕望的不可能倫理,是將它貶低為羅 10:3-4 的密碼。它也將一種相當奇怪的心理遊戲歸於馬太——他明確指示讀者以最嚴肅的態度對待耶穌的話語,作為建立穩固生命的準則(太 7:21-27)。
  • 另一種觀點將登山寶訓視為一種過渡倫理,僅在耶穌升天和再來之間的短暫時期內有效。然而,登山寶訓確實是過渡倫理,因為它認真對待耶穌的再來和即將到來的審判(太 7:21-23),但只要這個過渡期存在,它就是教會的倫理。

馬太寫給那些已經領受了上帝赦免之恩、被接納進上帝家庭並獲得上帝恩惠之途徑的人。馬太呼召「超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對上帝之恩賜和呼召的回應——這恩賜由太 5:17-20 之前的八福所代表。

登山寶訓的第一條核心教導,隨後在馬太的特別材料中得到呼應,是上帝的家庭被呼召反映上帝的品格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 5:43-48)

門徒不是被呼召作任人踐踏的人,而是被呼召以上帝的恩惠和愛來積極回應無知的、惡意的和傷害人的人——這種愛能將仇敵轉變為朋友,將傲慢者轉變為悔改者。耶穌呼召的是勇敢的行動,而非投降。

馬太將利 11:44 中「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改寫為「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 5:48)。聖潔可能被賦予了錯誤的強調,因為這是法利賽-拉比對妥拉詮釋的核心——上帝的「聖潔」被視為義人與罪人分離的命令。馬太選擇了完全作為一個新但相關的術語,可以用憐憫和愛來充實它。上帝的完全在於上帝的完整性——上帝不受他人回應或行為限制的能力。這正是信徒在給予愛和憐憫以及拒絕以惡報惡時被呼召要反映的。

主禱文#

主禱文(太 6:9-13)強化了這種尋求機會參與上帝向需要者施予愛和憐憫之工作的群體精神:

  • 當一個人祈求上帝的名「被尊為聖」時,耶穌堅持這是通過門徒行愛和光明之工來實現的,使他人歸榮耀給上帝(太 5:16)
  • 第三個祈求「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將祈禱者置於順服那旨意之下,正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順服上帝的旨意一樣
  • 關於赦免的祈求(「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是唯一得到直接評論的祈求(太 6:14-15),指出了在信徒中培養上帝品格的重要性。正如上帝赦免,我們也必須赦免

憐憫之工的群體#

馬太最為強調的新群體精神氣質方面——將其置於耶穌全部教導的結論——是對在困境中之人行憐憫之工的委身(太 25:31-46)。

關於這段經文的含義有很多爭論。一些學者主張將其解讀為宣告人們將根據他們對流浪基督教宣教士——耶穌「最小的弟兄」——的對待而受審判。另一種解讀則建議這段經文鼓勵處境艱難的基督徒群體,他們將在末日審判中得到辯白。

然而,同樣有力的理由可以支持將「這些弟兄中最小的」解讀為基督徒群體中最軟弱、最需要幫助的成員。在太 5:38-48 中,耶穌將聽眾帶到超越愛鄰舍到愛仇敵的地步——外邦人和假冒為善的人愛屬於自己的人,這有什麼可取之處?基督徒因此被呼召組成一個關懷世界上有需要之人的群體——那些世界上有權勢、追求向上攀升之人沒有時間和同情心去關顧的人。

對財富和物質追求的態度#

像馬可之前一樣,馬太敦促對以世俗方式追求財富保持超脫。在耶穌的話語中,馬太找到了兩個獨立但同樣重要的理由:

  • 第一,門徒不能讓他們的委身和興趣分裂,也不能讓他們對群體的委身受到威脅。如果我們要保持對上帝的忠誠,那份忠誠必須延伸到我們的雄心和願望(太 6:19-21, 24)
  • 第二,對世俗財富的超脫態度會使人更容易善用它——例如用來照顧窮人(太 19:21)。那位富有年輕人的故事最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群體內的關係#

太 18 提供了最早的「教會紀律」(church discipline)教導之一。在這篇講論中,馬太引導群體照顧「小子」們——在一個崇尚力量和卓越、輕視無才幹和軟弱者的世界中,教會要成為一個培育弱者的地方:

  • 弟兄姊妹不應阻礙弱者的進步,要確保不使他們在門徒訓練中跌倒(太 18:6-7)
  • 信心「微小」的人不應被藐視,而要被細心照料;偏離者要被尋找,而非因缺乏堅定和紀律而被藐視(太 18:10-14)
  • 群體關係和衝突的座右銘饒恕。彼此饒恕由群體對自己已被上帝赦免更多之意識所強化。饒恕的上帝期望被饒恕的人也要饒恕(太 18:23-35)
  • 對於傷害弟兄姊妹卻未能尋求饒恕的人,太 18:15-17 提供了衝突解決的務實指引:先私下對質、再帶兩三個見證人、最後交由全體信徒群體裁決

我們常常使用「若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 18:20)這節經文,彷彿它仍是一句自由浮動的獨立話語,談論信徒獲取上帝恩惠和禱告權柄的途徑。然而馬太將它特別用於強調門徒群體裁決信徒之間糾紛和執行群體紀律的權柄:他們帶著主的權柄行事,因為主就在他們中間。

與外人的關係#

馬太保持了馬可將門徒群體視為與世界處於敵對關係、同時又被耶穌差遣去宣講、歸信並使世界居民作門徒之間的平衡。馬太的讀者預期世界會以仇恨和暴力回應他們(太 10:24-28, 34-39;24:9-11),但他們也預期會接觸到一些人,在各國中使人作門徒(太 9:36-38;28:18-20)。

在這種對外人的雙面觀中,馬太收錄了一個奇特的故事,通過鼓勵儘可能地追求和平來緩和內外的對立。在太 17:24-27 中,聖殿稅的收取者來到彼得面前問他的夫子是否繳納這稅。在隨後的對話中,耶穌肯定了天國兒女不繳稅的權利——即耶穌的門徒已經是上帝的兒女,不需要聖殿的獻祭來維持這種關係。然而,為了不絆倒外人,他們放棄那些權利,繳納了聖殿稅。門徒因此被教導要盡一切努力與不信的鄰舍表示團結,只要他們對上帝通過耶穌的專一委身不受損害。

馬太基督教的末世焦點#

雖然馬太對教會持續的生活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也敏銳地意識到耶穌在教會中的臨在(太 18:20;28:20),但他也保持著一種充滿活力的末世盼望。他關於作為教會一起生活的教導與對耶穌再來之確切期待並行不悖,而且常常受其驅動。

馬太繼續馬可的做法,將未在耶穌第一次來臨中應驗的經文應用於彌賽亞的第二次來臨。因此,早期基督教領袖發展出一個重要的區分:並非所有彌賽亞和末世的舊約神諭都適用於一次顯現。受膏者的第一次來臨是謙卑的,第二次是以大能和審判的。詩 118:22-23 和詩 110:1(太 21:42;22:44)繼續肯定耶穌在受難之後的被高舉。約珥書 2:10-11 中「耶和華的日子」的徵兆仍然預示著榮耀基督的顯現(太 24:29)。但以理所見的「人子」駕天雲而來的異象(但 7:13)將要應驗(太 24:30;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