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1 Tim 3:15 為這些書信提供了某種主題陳述,因為每封書信都關注闡述「人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NRSV)。這些書信最突出的主題涉及「神的家庭管理」(oikonomian theou,1 Tim 1:4),提摩太前書的作者將其推廣為真正基督教教師的根本關懷(相對於佔據教牧書信中偏差教師的猜測性神學)。
對外:在希臘羅馬社會中的見證#
貫穿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的具體指示揭示了一個關切:基督徒應當向希臘羅馬社會展現最好的面貌,以最能提升基督教運動正面聲譽的方式生活,同時不在本質問題上妥協(例如參與偶像崇拜的宗教)。用來推動某些行為的動機從句強烈地指向這個方向:
- 「免得給敵人留辱罵的把柄」(1 Tim 5:14)
- 「免得神的名和教訓被人褻瀆」(1 Tim 6:1)
- 「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Titus 2:5)
- 「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Titus 2:8)
- 「為要在凡事上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理」(Titus 2:10)
作者推動能夠強化基督徒形象的行為和態度——讓人看見基督徒是支持和尊重社會秩序的人,引導門徒遠離可能在非本質問題上顯得顛覆的行為。基督教運動在其厭惡偶像崇拜和拒絕敬拜以色列神以外任何神明方面,總是會被視為顛覆傳統宗教。然而,基督教群體可以抵消鄰舍將他們視為社會秩序敵人的傾向。
為此,提摩太前書的作者希望基督徒將自己視為「羅馬和平」(pax Romana)的朋友,透過禱告和過無可指責、甚至堪稱典範的生活來支持這和平及其保障者(1 Tim 2:1-6)。作者認為這是傳福音和擴展神國的首選策略。基督徒要在其信仰告白所允許的每一層面上顯示自己順服於社會秩序。所有信徒都要顯出順服被指定的政治權威(Titus 3:1)。他們也要順服傳統希臘羅馬家庭中所體現的社會秩序,其中家長對每一位成員擁有權柄,無論是作為父親、丈夫還是主人。
基督教領袖被召喚指導奴僕效法順從和尊敬主人的品質,無論他們的主人是否基督徒(1 Tim 6:1-2; Titus 2:9-10)。藉著這樣的行為,他們將表明基督教不是一個培養反叛、威脅希臘羅馬經濟基石——奴隸勞動——的革命運動。年長的女性被囑咐教導年輕女性如何體現希臘羅馬「賢德妻子」的理想,結合對丈夫的順服、衣著和舉止的端莊、在公共場合的沉默(「隱形」),以及對家務管理的能幹勤勉(1 Tim 2:9-15; Titus 2:3-5)。
提摩太前書 2:11-15#
1 Tim 2:11-15 無疑是教牧書信中最具爭議的經文(儘管從歷史角度看,關於奴僕和主人的言論也同樣爭議)。這些經節有機地從 1 Tim 2:9-10 生長出來,進一步發展作者對「自稱敬虔的女人」(1 Tim 2:10 NRSV)所當行的願景,或更確切地說,非基督徒社會會肯定為基督教女性得體、受人尊重的行為。因為教會在家庭中聚會,公共與私密、家庭與教會之間的界線並不存在。為了群體的聲譽,作者堅持女性(幾乎所有人都是妻子)在教會聚會時不應停止效法順服和沉默的理想。在非基督徒可能觀察到基督徒的任何地方,都必須留下基督徒體現(而非推翻)傳統社會和家庭價值的印象。儘管作者提出神學論據來支持他的指示(1 Tim 2:13-14),驅動這些指示的並不是作者對上帝為夫妻啟示旨意的理解(來自創世記),而是在基督教文化和更大的社會之間建立橋梁的更大議程,這反過來將幫助教會贏得它認為是本質性的戰役。
對群體聲譽的關注也出現在作者處理年輕寡婦行為的地方——建議她們再婚、繼續養育孩子、妥善管理家庭(1 Tim 5:14)。藉著回到這樣的角色,基督教寡婦將再次在非基督徒眼中成為可以理解的賢德女性。家庭中的領袖也「必須在外人面前有好名聲」(1 Tim 3:7 NRSV)才能希望成為基督教領袖。
對外:體現倫理美德#
除了使基督徒行為符合希臘羅馬社會的核心政治和家庭理想外,教牧書信也試圖塑造能體現該文化倫理理想的基督徒。基督徒在與非基督徒的一般互動中要注意「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溫柔,向眾人大顯溫和」(Titus 3:1-2 NRSV)。這樣,基督徒明顯的美德生活和善良性情將向鄰舍暗示基督教福音具有正面價值。尤其透過慈善行為(「各樣善事」,Titus 3:1;致力於「善事……叫人注意……好滿足人緊急的需要」,Titus 3:14;也見 Titus 3:8),基督徒將贏得非基督徒鄰舍的欽佩和感激,提升群體的榮譽。
提多書的作者特別將基督教呈現為一種訓練人「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的哲學,使他們能「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Titus 2:12 NRSV)。當作者闡述地方基督教領袖應如何教導會眾的各個群體時,希臘羅馬倫理的核心美德經常出現。基督徒要效法節制和溫和(Titus 1:6-8; 2:1, 3, 6, 12)、虔敬(Titus 2:3, 12)、明智(Titus 1:8; 2:1)和剛毅(Titus 2:2)。大多數非基督徒會欣然認可和贊同這些美德和目標;看到這些美德成為鄰舍加入基督教運動的果實,希望能在非基督徒中培養對整個運動更積極的重新評價。
對內:在神的家中#
教牧書信並不忽視在神的家中的行為,因為已經回顧的大部分內容都在基督徒彼此的互動中展現。神的家庭模式再次邀請基督徒將彼此視為家人(取其最好的意義)並如此相待。1 Tim 5:1-2 特別適用於領袖提摩太,他要以父母的態度對待年長的基督徒,以兄弟姊妹的態度對待同輩。透過將教牧權柄嵌入家庭關係中,基督教領袖被訓練以尊重和恭敬對待年長者(而非專橫),以同志情誼和合作精神對待同性別的同輩,以純潔對待異性同輩。
家庭的健全要求個人不沉溺於那些毫無益處、只會「損害聽者」的爭論和辯論中(2 Tim 2:14, 23-26; Titus 3:9-11)。教牧書信因此呼籲不僅要對身體及其慾望自制,也要對心智、其遊蕩和其對自認為已發現之事的固執自制。
最後,神家庭的塑造並不否定自然家庭和個人對自然家庭的責任。教牧書信並不培養一種以對群體的依附超越和取代參與自然家庭的教派心態。例如在寡婦的討論中,她們的自然親屬必須繼續在提供支持和照顧方面扮演主要角色(1 Tim 5:3-4, 8, 16)。
基督教領袖的角色與責任#
教牧書信在新約書信中獨特之處在於它們對基督教領袖品質和責任以及領袖在塑造信仰群體生活和風氣方面的作用給予了大量關注。
領袖的活生生榜樣#
基督教領袖所樹立的活榜樣具有核心重要性。這構成領袖信息、權柄和遺產的核心。這是與無爭議保羅書信的一個強烈連續性,因為保羅理解提供其所傳講信息之活生生榜樣的重要性(見 1 Cor 11:1; Phil 3:17; 2 Cor 12:6)。在 1 Tim 1:12-17 中,保羅的生命故事提供了他所宣講的上帝憐憫和恩慈之廣度的證明,而那憐憫的果實是使保羅成為基督福音所帶來轉變的活榜樣。
如同使徒一樣,福音的受委派代表也必須不僅用嘴唇也用生命宣告福音的轉化力量,呈現基督教信仰果實的活榜樣。基督教領袖必須認真面對克服個人誠信挑戰的需要,使自己的生命與門徒呼召一致。2 Tim 2:20-22 引入了各種器具的形象,有些作普通用途,有些作尊貴用途。那些從「少年的私慾」和誤導的教導中自潔、獻身於「公義、信德、仁愛、和平」的人,將發現自己屬於後一類。
領袖的品格資格#
1 Tim 4:12 強調「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NRSV)的重要性。與這封信中所描述的偏差教師不同——他們的信息被壞行為所玷污——真正的領袖必須以符合其教導的生活方式來裝飾其教導。這最終是提摩太權柄的來源,而非他的年齡,甚至也非保羅的委任。期望言行一致的誠信將為提摩太贏得其年輕年齡可能無法帶來的信譽和權柄(另見 Titus 2:7-8)。
提摩太前書的作者也以討論貪財的危險來提出另一個具體例子。提摩太被囑咐自己要避免落入這些慾望的獵物,將抱負設定在通往永生的門徒成長上(1 Tim 6:11-12)。這不僅將保守提摩太自己的信仰不致船破(1 Tim 6:9-10),也將給他帶領那些物質富有之人安全使用財富、採取特別「基督教」投資策略(使用資源行善和救濟需要,1 Tim 6:17-19)所需的信譽。與福音一致的行走對基督教領袖的雙重目的——領袖自己的救恩和會眾的救恩——絕對不可或缺(1 Tim 4:15-16)。
地方領袖的資格#
雖然教牧書信缺乏對領袖之間責任分工和權責關係的討論,但它們對受託地方領導之人的品格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它們為那些要擔任「監督」(與「長老」在 Titus 1:5, 7 中等同)和「執事」的人提供了資格清單。
這些資格圍繞幾個焦點匯聚:
- 自我掌控:監督和執事要做自己的主人,展示自制和情慾的駕馭(1 Tim 3:2-3, 8, 11; Titus 1:6-8)。在這個標題下包括在金錢、酒和暴怒方面的節制
- 模範家庭領導:這些領袖要做模範的家長,特別是展示已將自己的孩子帶入信仰(Titus 1:6)並使他們持守美德行為標準的證據(1 Tim 3:4-5, 12)。管理自己家庭成為管理上帝家庭的試驗場
- 紮根於使徒信仰:他們要在使徒信仰中徹底紮根(1 Tim 3:9; Titus 1:9)
領袖的主要任務#
受託領導之人的重要任務包括:
- 維護保羅福音:面對偏差的革新者(1 Tim 1:3-5; 2 Tim 2:24-26; Titus 1:13-14)以及保羅活生生聲音的停止(2 Tim 1:13-14; 2:1-2; 3:14)。提摩太後書特別有資訊性地保持信仰內容與使徒活生生聲音之間的個人連結:提摩太將持守前者,始終「知道是從誰學的」(2 Tim 3:14 NRSV)
- 公開誦讀聖經:這奠定了一個根本基礎,提供了會眾現在匯入的更大故事,以及塑造群體身份和行為的意識形態資源。教導和勸勉是這種塑造發生的活動(1 Tim 4:13),這仍然是教會領袖的首要任務(2 Tim 4:2)
- 教會紀律:領袖必須斥責那些傳播假教導的人——始終以改革為目標,帶領他們回到純潔的愛、良好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1 Tim 1:3-5; Titus 1:13)。然而,即使耐心的勸誡也有限度。為避免群體內持續的爭執,代表被指示一兩次勸誡就足夠了,之後固執的人被視為「自定己罪」(Titus 3:9-11)
監督或其他領袖自己也不能免於向群體的信仰和價值觀問責(1 Tim 5:20-21)。作者囑咐紀律要在教會中不偏不倚地執行。
在受苦和羞辱面前的剛毅#
提摩太後書特別強調需要克服在主流文化眼中的羞恥,以成為基督教宣教士和領袖的可靠夥伴以及忠實的領袖和門徒。這為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中關於透過體現和平支持社會秩序者的理想來規避不必要的非議或批評的強調,提供了重要的平衡。歸根結底,基督徒的委身必須獨立於非基督徒的評價,更何況無論多少美德和正直的生活都無法完全免除基督徒在不信社會中的敵意、譴責和拒絕。
保羅坦率地談到為福音忍受艱難和屈辱的環境,監禁和鎖鏈是他寫作時的處境(2 Tim 2:9),逼迫是所有獻身於「在基督裡敬虔度日」之人的預後(2 Tim 3:12)。在這些情況下,阿尼色弗(Onesiphorus)成為基督教社區應如何回應其中被邊緣化者的傑出榜樣。他沒有「以保羅的鎖鏈為恥」——也就是說,沒有害怕與一個被不信社會視為「罪犯」的人來往會影響自己的聲譽——而是大膽地來到保羅身邊,在獄中使他振作(2 Tim 1:16-18)。
面對這樣的社會壓力,保羅鼓勵提摩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2 Tim 1:8 NRSV)。基督教領袖在拒絕屈服於社會的羞辱手段時,得到幾個重要理據的幫助:
- 為耶穌忍受敵意和譴責使信徒與基督的榜樣和經歷一致,忠於基督將帶來基督也經歷的應許賞賜(2 Tim 2:11-13)
- 監禁或抵抗並不真正打敗基督教領袖,因為「神的道卻不被捆綁」(2 Tim 2:9)。無論自由或被囚,他們的工作都在傳播和結果,建立教會並為他們贏得永恆的榮耀(2 Tim 2:10)
- 對未來辯白和榮耀的確信可能是忍受當前暫時失去榮耀的最強動力(2 Tim 1:12, 16-18)
末世論的觀點——最後審判宣告的是唯一最終重要的判決——使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成為首要的,而人類的評價永遠是遙遠的第二位。信徒因此從暴民、法官和總督的權勢中被釋放出來,可以遵循自己的信念。提摩太似乎將這些勸勉銘記在心,自己也接受了入獄作為順服福音的代價(Heb 13:23),並在獲釋後繼續毫不畏縮地旅行和服事教會。
福音與上帝的創造#
提多書和提摩太前書處理基督徒與受造物的關係問題。門徒身份是通過苦修式地棄絕受造秩序的某些部分和過程(如婚姻和戒絕某些食物)來表現,還是邀請人全面參與受造物的恩賜——只要這種參與符合賜予者的意圖?提多書和提摩太前書肯定受造物的美好: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1 Tim 4:4-5 NRSV)
婚姻連同生育是上帝創造秩序的一部分,因此應被基督徒接受和肯定。使食物蒙上帝悅納的不是食物本身的種類(是否合乎猶太潔淨禮——在與猶太律法相關的背景下提出此類區分的明顯含義),而是它是否以對創造者的心智和對上帝的感恩來領受。純潔或成聖不是由外在區分來建立的,而是透過禱告將外在事物帶入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中。
提多書的作者採取了略有不同但目標相同的方法:「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Titus 1:15 NRSV)。純潔最終不是關於食物或可觸碰或不可觸碰的物品,而是關於良心和心智。教牧書信因此繼續推向完全超越律法中的潔淨規條和聖潔法典。
食物與人群之間的關聯在利未記的聖潔法典中已確立(Lev 20:24-26)。避免某些食物作為不潔是猶太人借以反映和實行上帝在潔淨和不潔人群之間所作區分的手段。在保羅文獻中,包括教牧書信,也可找到這樣的關聯。具體來說,對族群之間區分的拒絕與對潔淨和不潔食物之間區分的拒絕相關。這在教牧書信中表現為關於上帝介入範圍的普世性陳述:「神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帶來拯救給所有人」(Titus 2:11 NRSV);耶穌基督「捨己作萬人的贖價」(1 Tim 2:6),正如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1 Tim 2:4),並作「眾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1 Tim 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