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士的禁忌與規條#

歌羅西書警告教會提防人為的規條、自我強加的禁慾主義,以及一切看似虔誠修行但缺乏真正轉化人之能力的事物。既然已經拒絕了妥拉(Torah)作為約束基督徒行為的法典,再用任何其他一套規條——肯定不如已被拒絕的那套——來束縛自己,將是徹底的愚蠢。而且,正如保羅在妥拉方面所發現的(Rom 7:5; 8:3),任何其他規則和禁忌的組合也注定無法觸及人類處境的真正問題,即肉體(flesh)的權勢——不是肉身,而是自私的、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是我們裡面許多不順服神的驅力。

現代的基督教在設計和執行規條方面與歌羅西基督徒一樣容易受影響:「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Col 2:21 NRSV)。根據許多「保守派」基督徒的看法,福音在人們生命中要達成的轉變就是讓他們停止喝酒、吸煙、跳舞,也許還有看電影。還可以加上避免打牌、女性避免穿長褲(「男性」服裝),以及嚴格遵守安息日(並附帶關於應該是星期六還是星期天的爭論)。

對「不要喝酒、不要吸煙、甚至不要跳舞」之類規條的聚焦,使我們分心於歌羅西書 3:5-11 所描述的真正而有價值的「治死」——它訓練我們不僅脫去某些社會上不可接受的行為,而是脫去我們的舊我,換上神願意藉聖靈在我們裡面生出的新我,這正是「基督在你們裡面」——「榮耀的盼望」之泉源(Col 1:27)。

成為這個新人的過程中,我們所面對的挑戰遠比任何旨在使我們看起來像「基督徒」的行為準則更深刻。與那些推崇「比你更聖潔」心態之生活方式的蒼白影子相對立的,是歌羅西書 3:12-17 的異象——在其中,愛、饒恕和彼此鼓勵成長是每一位稱基督之名的人之間每一次互動的特徵。

基督:神的豐滿#

歌羅西書宣告的不僅是基督的中心地位,更是基督作為神的智慧、救贖和以神為導向之成長的豐滿。以弗所書還提醒我們神在基督裡豐盛的浩大,告誡我們無論在門徒訓練中走到哪一步,我們仍然只是剛剛開始探測神在基督裡之智慧、能力和愛的深度。

這些書信質疑與其他宗教知識流派或類靈性活動(如通靈讀數、占星術或巫術 [Wicca])調情的動機和智慧——彷彿基督裡的啟示需要這些補充。正如歌羅西的哲學會將基督徒帶入對「宇宙元素靈」的新奴役中,許多這些補充品也以同樣的方式威脅著基督徒。

基督徒轉向這些補充品,是因為他們確實已經窮盡了在基督裡所能學到的一切,還是因為他們尚未被引入神透過他的兒子和聖靈所提供的全備、浩大且充足的智慧?基督教領袖有巨大的責任和機會繼續發掘這些深度,並邀請他們所關懷的人在基督裡發現越來越多的神的智慧。

基督徒家庭#

歌羅西書 3:18-4:1 和以弗所書 5:21-6:9 包含了基督徒如何理解和履行在自然家庭中之角色的詳細指示。這些指示因維護一世紀家庭的等級結構而受到批評。然而,批評者和保守主張者往往都忽略了最關鍵的因素:作者並不是從「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Eph 5:22;比較 Col 3:18)開始論述基督徒在家庭中如何生活的。相反,他一直在教導所有基督徒如何在任何處境中彼此相待(如 Eph 4:1-5:21; Col 3:1-17)。家庭法典僅提供額外的勸勉,而非排他的指導。

希臘文的證據#

以弗所書的希臘文提供了一個生動的例證,說明家庭法典與教會——「神的家」——之更大倫理的聯繫:

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讚美主,

(20)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Eph 5:18-23)

對家庭中特定基督徒及其特定角色的指示,完全且無縫地嵌套在對每一位基督徒——無論其在家庭中的角色——的指示之中。值得注意的是,Eph 5:22 甚至沒有「順服」這個詞,完全依賴於它與 Eph 5:21 的連結——在那裡動詞出現——是在神的家、教會中命令普遍的、彼此的順服之語境中。

對一世紀處境的改變#

在承認家庭法典確實反映了一世紀羅馬地中海等級制家庭關係之期望的前提下,我們不應忽視這些特定的指示在那一處境中所成就和改變的:

  • 夫妻關係現在必須效法基督與教會的關係(Eph 5:21-33)。在一世紀的處境中,基督徒丈夫面臨的挑戰是以代表基督對教會之愛的方式去愛和服務妻子——那種在任何情況下都把教會放在自己好處之前的愛,意味著服務而非被服務(Mk 10:41-45; Jn 13:1-17)。以弗所書的作者雖然保留了等級關係的形式,卻藉著引入作為僕人的主的模式,顛覆了主流文化對等級含義的理解。
  • 主僕關係被置於神對所有人之主權的光中——神不偏待人,不承認主人和奴僕之間的分別(Eph 6:8-9)。社會制度中固有的等級和區分因此被動搖。對基督徒主人的指示很可能是相當激進的:「你們作主人的,也要以同樣的方式待他們」——即待自己的僕人。

家庭法典的框架目標不是強化等級制度和主宰,而是以「敬畏基督」的彼此順服之呼召來侵蝕它們(Eph 5:21)。核心原則是基督必須塑造我們在家庭中的人際關係,正如基督必須塑造我們與更廣大的神家族(Col 3:5-17)和外人(Col 4:5-6)的關係。

信仰的合一#

教會被呼召向「天上的執政的和掌權的」彰顯「神百般的智慧」(Eph 3:10),方式是成為一個群體——在其中,「執政的和掌權的」、那些超越個人而塑造我們社會意識的力量所強加給人類的敵意之牆,在和好、愛和合一中被克服(Eph 2:11-21; 3:6, 10)。

以弗所書 4:4-6 邀請廣泛地應用於整個基督教大家庭——所有透過同一信仰在同一主裡呼求獨一真神、以同一聖靈在基督之名裡受了同一洗禮的人。浸信會和弟兄會、聯合循道會和聯合基督教會、聖公會和福音派自由教會——我們都被連結在一個身體中,無論我們喜歡與否、承認與否。以弗所書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會活出使徒對同一身體的異象,見證基督對分裂人類之執政掌權者的得勝?還是我們繼續給執政掌權者嘲笑我們失敗的機會?

合一的理想不需要消除對基督教信仰的獨特見證、獨特實踐和獨特體制。相反,它應該帶來對福音在基督身體各肢體中多種形態的珍視。每個宗派都有對福音的獨特理解和神奧秘之真理的某一部分,彼此在謙卑中聚集學習、在事工中攜手時,可以極大地豐富彼此。

聖徒的事工#

以弗所書 4:11-16 闡明了一個健康的事工模式。那些佔據專門教會職分、因此被稱為「聖職人員」(clergy)的人,是被神分別出來履行裝備(equipping)角色的,但事工的工作屬於所有聖徒。許多會眾需要被喚醒認識這一真理,並被裝備起來回應在神面前的偉大呼召和責任。許多牧師需要重新找回他們工作的焦點,從代替會眾做事工的模式(許多教會將此模式強加給牧師),轉向幫助他們的信徒發現和完成自己的事工。

活出新生命#

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都非常強調按照「新人」——反映神在公義和聖潔中之形像——來生活。效法神和基督成為倫理的試金石(Eph 4:32-5:2),這是基督徒使神的品格被認識的另一種方式。以弗所書提供了關於哪些行為反映「舊人」(被私慾的迷惑所敗壞的,Eph 4:22)的指引,以及哪些行為出自「新人」。這些指引建議,「新人」在以下方面成長並更加成形:

  • 不做培養敵意和分裂的事,而做培養合一、和諧、團結的事
  • 伸出的手不是為了掠奪,而是為了行善
  • 放下怨恨,尋求和好
  • 戒除謊言(將他人視為外人和非家人),轉而說真話
  • 不沉迷於無聊的消遣,而專注於建立教會、盡感恩的義務,以及尋求神的引導(Eph 4:25-5:20)

這些書信幫助我們——以及我們所服事的人——時刻注目於這一真理:福音是帶來轉變的,一個不改變人心、思想和生活的基督教是空洞的。它們呼籲我們勇敢地面對當基督的模範和神的旨意不在視野中時,驅動我們的情慾和價值觀的真相,但它們也鼓勵我們——神不斷地以光照耀我們和我們的路,使我們在每一步都能以他的旨意為樂,行在他的道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