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的背景與宗旨

羅馬書的背景與宗旨 #

近代研究認為《羅馬書》沒有特殊寫作目的,且更多聚焦群體,而非如何得救的個體。

當時的羅馬約有四至五萬猶太人(大多為奴隸)。我們尚未理出當中的基督教起源,它有濃厚的猶太氣息,以家庭教會成形。 教會非常穩固,即便公元 49 年出現猶太人被驅逐(有人自稱彌賽亞,造成他人抗拒而動亂),它們仍能生存,並在沒有領袖的情況下增長。 驅逐令被廢除後,歸來的猶太基督徒與日益增多的外邦基督徒得互相適應彼此,保羅在羅馬書說的話,一針見血地觸及到群體的這股張力,旨在維持內部合一與團結。

《羅馬書》不是保羅的最終神學精華(公元 55 ~ 58 年間著成),而是不同使命的階段轉捩點。 他已成功完成東部(從耶路撒冷傳到馬其頓和希臘西北部省分)的福音工作,想展望西方(義大利、高盧、西班牙)。 他希望羅馬基督徒支持他的下階段宣教工作,因此在書中與這所非由他創立的教會建立關係。 其次寫作目的則與保羅的當前行程有關:他要把從亞該亞與馬其頓教會所募的救濟款項帶回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若感激地接納, 則意味保羅創立的教會與猶太宣教工作產生的教會有了和平合一。因此保羅希望未能捐款的羅馬基督徒用禱告來支持他,成為其夥伴。

《羅馬書》也處理了教牧問題:使強者和弱者和睦共處(十四至十五章)。教會內對於是否能吃獻祭的肉、該不該過特殊節日出現張力。 保羅一方面否定猶太人的種族特權,另方面拒絕外邦初信者的自誇或自以為是,他希望他們重視基督對所有人的接納,過於個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