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七章 7 ~ 25 節的謎 #
「7 那麼,我們該怎麼說呢?律法是罪嗎?當然不是!要是沒有律法,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 8 然而,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從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 10 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 11 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誘騙我,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 12 可見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好讓我們認識罪的真面目,並且罪藉著誡命更顯得邪惡至極! 善惡相爭 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屬乎肉體,已經賣給罪做奴隸了。 15 我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因為我想做的,我不去做;而我憎恨的,我偏偏去做! 16 如果我做我不想做的,我就承認律法是好的。 17 其實不再是我在做,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在做。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面,就是我的本性裡面毫無良善,我有行善的心願,卻沒有行善的力量。 19 我想行善,卻不去行;我不想作惡,反倒去作。 20 如果我做我不想做的,就不再是我在做,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在做。 21 因此,我發現一個律:我想行善的時候,惡就不放過我。 22 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喜愛上帝的律。 23 然而,我發覺在我身體內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戰,將我俘虜,使我服從身體內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被死亡控制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祂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了我!這樣看來,我的內心服從上帝的律法,但我的本性卻服從犯罪的律。」
這段是論及信徒信主前或信主後的生命?許多人認為是指信主後,臻於圓滿前的狀況(我們往往行知道不對的事), 七章 14 ~ 25 節的現在式動詞也印證了這想法:與罪鬥爭、不讓其主導的這份努力,標誌著信徒生命。聖靈使我們能與罪鬥爭並保證如今已不再被定罪。 信徒只能在未來的終末勝利,現今的哀嘆部分源自罪對信徒的剩餘力量。
然而許多學者認為此詮釋有問題:若保羅認為基督徒仍是賣給罪的,那他說基督徒「從罪裡得了釋放」、我們「在罪上死了」、不再活在「罪中」(六 2 ~ 22)究竟是什麼意思? 若信徒仍在罪的權勢下,「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究竟是什麼意思?保羅怎能在一段經文中斷言只有行律法才能稱義(二 13),之後卻滿足於僅有行善意願? 這樣的詮釋不僅代表保羅修改了之前在六章至七章 6 節的聲稱,更完全與基督徒的新生命背道而馳。
有些學者因此解釋此段為描述那離開基督的生命:以第一人稱栩栩如生地表現與其他人物的某些立場(7 節為提詞關鍵)。 保羅探討律法的功能,從救恩歷史的某處(人類被定罪卻無法遵行律法)發言,生動刻畫出基督藉所賜聖靈使人類脫離困境。 我們確實不再被定罪,因賜生命聖靈的律已釋放了信徒,使他們脫離罪和死的律。八章 2 節的過去動詞顯出七章 23 節雖使用擬聲法典型的現在式動詞,卻是描述過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