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整理自本書對申命記 26 章及相關舊約文本的釋經討論。

我先祖本是流浪的亞蘭人,他下到埃及寄居在那裏。

— 申命記 26:5(新漢語譯本)

初熟土產的呈獻與救恩認信#

按照摩西在約旦河外的吩咐,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定居之後,每年須將初熟的土產獻呈給上主。透過這樣的呈獻,確認他們已經來到應許的美地。百姓獻祭之前,要在祭司的引導下扼要憶述上主如何帶領他們出埃及、入迦南的救恩歷史。

馮拉德(Gerhard von Rad)的六經說#

德國學者馮拉德認為,申命記 26 章的格式與處境保存了以色列宗教最古老的口頭傳述,更是上主子民最早的集體認信。他同時參考了另外兩段類似的認信記載——申命記 6:20–25 及約書亞記 24:2–13——並注意到其中的歷史回顧同樣聚焦於「入迦南」作為上主完成拯救的終極目標。

基於此,馮拉德提出「六經說」(Hexateuch),主張約書亞記才是五經的壓軸,因為以色列人要到約書亞記才真正進入迦南應許之地,與上主應許亞伯蘭得地(創 12:1–3)首尾呼應。依此推論,創世記 1–11 章被視為以色列救恩歷史的序言,可與創世記 12–50 章的正文分開研讀。

六經說今日雖已不再流行,但學界習慣性地將創世記以第 12 章為界一分為二,足見馮拉德的影響力之深遠。

西乃的「沉默」問題#

馮拉德進一步指出,上述三段認信經文在複述舊約歷史的過程中,均未提及西乃。

  • 約書亞記 24:7:僅以一句「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帶過。
  • 申命記 26:8–9:「他就用大能的手,領我們出了埃及,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連曠野都未提及。
  • 申命記 6:20–25:當兒子詢問「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時,摩西所教導的標準答案,仍只講到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要令他們進入列祖起誓應許之地——西乃律例的源頭竟似乎從未被視為重點。

相同的情況亦出現在古以色列的詩歌裏:出埃及入迦南的救恩歷史如數家珍,卻偏偏不提西乃。

基於這些觀察,馮拉德認為從史實考據的角度看,「出埃及」與「西乃」或許原本是兩個獨立的口頭傳說,要到後期編寫五經時才融合成連貫的敘述。

西乃出現在出埃及與入迦南之間的最早明確記載,見於尼希米記 9:9–15——以斯拉與利未人的禁食認罪禱文——而這恰好也是猶大回歸重建的歷史處境,與五經成書時期不謀而合,成為支持馮拉德假設的有力旁證。

對馮拉德論點的回應與反思#

單憑經文的沉默去推敲歷史事實的真相,風險程度甚高。沉默可以有種種不同的原因,讀者不可不留意。

申命記的標題句以第三人稱稱呼摩西,固然足以顯示傳書的作者另有其人,這是無從規避的事實。五經研究在學者之間引發見仁見智的爭議,亦屬意料中事。

猶太學者李文生(Jon D. Levenson)的質問值得深思:退一萬步來講,即使五經真的改寫了古以色列歷史,我們今日信仰的權威,到底是建立在歷史事實之上,還是聖經的教導之上?李文生批評馮拉德將信義宗(Lutheran)的教條讀入了舊約聖經,這個批評或許言過其實,但仍有其提醒的價值。

救恩歷史與戒命律例:互為表裏#

申命記 26 章的神學重點,在於救恩歷史與戒命訓誨從來不是對立的兩極,而是互為表裏

  • 1–11 節:呈獻初熟土產——以色列人在迦南應許美地經歷上主拯救後的感恩回應。
  • 12–15 節:三年十分取一的規定——緊守遵行上主訓誨的具體落實。

經文從未將出埃及的救恩歷史與西乃的戒命律例分割,因為只有在感恩的頌讚裏,百姓才能盡心盡性成為分別為聖的上主子民。這不僅是申命記 26 章的重點,更是整個五經的神學主題。

歷史事實固然引人入勝,但釋經不應捨本逐末——只看重枝節,卻忘記救恩與訓誨、信心與行為這一清晰的大義。

思考延伸#

我覺得馮拉德的觀察很敏銳,他把幾段認信經文放在一起比較,指出「西乃的沉默」,這個發現本身確實有說服力。但問題在於,從「沉默」跳到「兩個獨立傳說的後期融合」,這一步的論證跨度實在太大。沉默可以有太多解釋——也許是禮拜儀式的文學體裁使然,也許是特定的神學強調重點,未必能直接推論出歷史分割。

李文生的問題讓我停下來想了很久:「信仰的權威到底建立在歷史事實,還是聖經教導之上?」這不是在迴避歷史問題,而是提醒我們釋經的優先次序。我認為兩者其實都重要,但當歷史考據所能確定的範圍有限時,聖經的神學教導本身就必須成為詮釋的主軸,而不是不斷向未解的歷史問題打折扣。

救恩歷史與律法訓誨互為表裏這一點,對我來說是本章最核心的提醒。現代人(也包括我自己)很容易把「感恩」和「遵行」分開——好像感恩是情感的事,遵行是道德的事。但申命記 26 章的結構告訴我們,呈獻初熟土產這個行動本身,就同時是感恩又是遵行,是歷史的回應又是當下的委身。這兩者從來就不應該被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