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整理自本書對「不可姦淫」這一誡命的闡釋與應用。

不可姦淫。(出埃及記 20:14)

聖經對姦淫的一貫立場#

聖經對姦淫的訓誨從來清晰,絕不含糊。除十誡之外,摩西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前所宣告的連串咒詛中,有三分之一都強調行淫者必受咒詛。舊約智慧傳統的警告同樣毫不客氣:

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箴言六章 32 節)

新約使徒的吩咐亦斬釘截鐵: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3 至 4 節)

或許有人以為身體不如靈魂重要,但保羅再三提醒: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六章 15 至 20 節)

兩個必須正確掌握的真理#

婚姻神聖,但性生活並非生命的必然#

主耶穌一方面肯定婚姻的神聖——「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同時在馬太福音十九章 3 至 12 節指出,有人為天國的緣故選擇獨身。上帝固然在創世記二章 18 節說「那人獨居不好」,但耶穌基督在三十歲出來傳道時並未成家,卻也不是孤獨一人:祂從一開始便呼召門徒,建立群體的團契生活。

由此可見,在創造的秩序裡,婚姻無疑是上主所設立的關係,但性生活從來都不是生命的必然

婚姻是成聖的道路,而非浪漫的終點#

保羅亦曾直言:「婚嫁叫人為世上的事掛慮,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縱觀舊約偉人如亞伯拉罕(Abraham)或大衛(David)的生平,聖經詳實記述了他們婚姻家庭中一連串的不幸,令人詫異。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誠然是每對新人在聖壇前真摯的承諾。然而,更真實的描述或許是:由對婚姻的無知開始,在危機中逐漸放下浪漫的憧憬,學習信守婚盟。

配偶不單是伴侶,更是上主為我們度身訂造的幫助,以完成祂在我們生命中稱義成聖的救贖旨意。若以為在衝突的痛苦與失望中,可以在婚姻以外尋覓夢幻完美的愛情,便是鑽進撒旦似是而非的網羅之中。

箴言的警戒:離惡莫猶豫#

箴言第五至第七章是聖經中警戒淫行篇幅最長的段落,力勸讀者戒避外遇、忠於內室、持身守節、遠避淫婦。夾雜其中的,還有不可作保、不可怠惰、為惡必受報等警告。這些看似瑣碎的訓誨,實則一氣呵成——舊約的智者借用為朋友作借貸擔保、雀鳥野獸墮入獵人陷阱、螞蟻趁寒冬未到趕緊覓食、懶惰人蹉跎歲月等生動事例,說明一個共同的道理:要盡速逃避那些將要忽然臨到的災難,犯罪的人必頃刻敗壞

參照上下文一氣呵成的連貫主題,其所針對的罪惡雖未明言,卻已呼之欲出——一段不應發生的感情,不知何時已悄然開始。

面對這樣的處境,許多人口口聲聲說不願傷害任何一方,寧可「慢慢來」、「有智慧地處理」。然而,這多數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拖延藉口。箴言的教導一針見血:離惡莫猶豫,才是真正的明智之舉。

耶穌的教導:從行動推前至心念#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 27 至 30 節,將姦淫的定義從行動推前到「眼見心謀」的階段,與箴言「不要睡覺打盹」的警告有異曲同工之妙。

「意淫等同行淫」並非耶穌的意思,否則立志不可姦淫之人幾乎無一例外地會在不由自主中犯罪。耶穌提醒我們注意心裡犯姦淫,是要我們在意念尚未付諸行動之前,仍有機會以壯士斷臂的決心逃避情慾、拒絕引誘、遠離試探。

這是幫助我們從難以自拔的罪惡中獲得拯救的錦囊。

戒命的本質:恩典的出路#

「不可姦淫」的戒命,並非要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定我們的罪,而是天父在時刻嚴峻的考驗裡,為我們開拓的一條恩典的出路

思考延伸#

這一章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對婚姻本質的重新定位——配偶是上主為成聖旨意所預備的幫助者,而非浪漫幻想的實現對象。這個角度完全翻轉了世俗對婚姻的期待邏輯:世人往往在婚姻帶來失望時,就以為自己嫁錯或娶錯了人,繼而向外尋覓。但若婚姻本就是一個「鐵磨鐵」的成聖場域,那麼衝突與失望本身,反而可能正是上主工作的時刻。

另一個讓我深思的是耶穌對「意淫」的闡釋。過去我對這節經文感到壓力——彷彿稍有雜念便已犯罪,反而陷入無盡的自我審判。本章的解讀給了我另一個出口:那個「眼見心謀」的時刻,其實是一個警示燈,提醒我仍有機會轉身離開。這是恩典,不是定罪。

箴言那句「離惡莫猶豫」也讓我想到自己處理誘惑的慣性——我常常想要「智慧地處理」、「漸進地抽身」,卻沒有意識到那往往只是拖延的包裝。壯士斷臂這四個字,值得我反覆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