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孝敬父母 #
「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出埃及記 20:12)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常被簡化為聽話順從,但李思敬博士指出,這條誡命的重量遠超乎此。它關乎我們如何對待那些失去生產力的人,是檢驗一個社會良心的試金石。
一、孝敬 vs. 孝順:希伯來文的重量 #
在希伯來文中,「孝敬」(Kavod)的原意是**「沈重」、「有份量」**(Honour),其相反詞是「輕看」或「藐視」。
- 非單純的順從: 聖經強調的是「尊重」(Honour),而非華人文化中的「孝順」(Obedience)。雖然《箴言》提到要聽從父親的訓誨,但那是指聽從父母所傳遞的 上主的管教與律法,而非父母個人的隨意指使。
- 藐視的罪: 聖經嚴厲譴責對父母的咒罵與虐待,但這條誡命更針對深層的態度問題——不可因為父母年老無用而輕看他們。
猶太智者的教導(便西拉智訓): 「我兒,你父親年老了,你當輔助;在他有生之日,不要使他憂傷。若他的智力衰弱了,你要對他有耐心,不要因你年富力強就藐視他。」
二、誡命的三個核心焦點 #
這條誡命在應用上有三個極為明確的指向:
- 對象: 是針對年富力強的成年子女(而非依賴父母的兒童)。
- 動機: 針對內在的動機與態度(是否打從心裡尊重),而非僅是外在的法律行為。
- 時刻: 特別指向父母失去往昔風采、衰老軟弱、需要照顧的時刻。
三、如同敬畏神:加倍的尊重 #
《利未記》19:3 提到:「你們各人都當畏懼(Fear/Revere)自己的母親和父親」。
- 敬畏的平行: 這裡用的「畏懼」通常用於對神。雖然聖經從未將父母等同於神,但將尊敬老人與敬畏神相提並論,顯示兩者在態度上的高度相似。
- 反比原則: 父母越是年紀老邁、體弱多病,我們便越要加倍地尊重與敬畏,而非視為累贅。
四、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群體的存亡 #
使徒保羅稱此為「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然而,這應許的重點常被誤解。
- 非個人的長壽: 應許的重點不在於個別孝子能活得比較久(這不符合現實經驗)。
- 群體的安居: 重點在於「在耶和華所賜的地上」。這是一個群體的應許:**一個懂得善待老弱的信仰群體,才能在上帝的應許之地長久安居。 ** 反之,一個遺棄老人的社會,註定無法長久。
五、對現代社會的嚴厲反思 #
李博士將這條誡命轉化為對現代資本主義與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批判:
- 叢林法則的入侵: 現代社會崇尚高效率、高增長。跨國企業為了利潤裁撤生產力低的員工;高端健保體系將高風險的老人拒之門外;甚至教會學校也為了名校排名,只招收成績優異的學生。
- 冷酷的明天: 這種「去蕪存菁」、淘汰弱者的運作模式,若應用在人際關係上,將創造出一個冷酷無情的社群。請問,這樣的社會會有怎樣的明天?
生命價值的重新定義
孝敬父母的教導,迫使我們拒絕用經濟效益來量度人際關係,更不應用成敗得失來評估生命價值。 這條誡命絕對不是束縛,而是對「功利主義」的釋放。它訓練我們在海闊天空的自由中,重拾對生命本質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