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整理自第二部「出埃及記——領受聖約的群體」中關於西乃立約的論述。在五經的宏大敘事中,我們常誤以為「出埃及、過紅海」是故事高潮;然而李思敬博士指出,西乃之約(Sinai Covenant) 才是五經真正核心所在。

西乃立約的核心地位#

西乃立約不單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之後的高潮,更是五經核心主題所在。上主降臨西乃山,與選民立永約,透過摩西頒佈十誡,並親自用指頭寫在兩塊石板之上。這一絕無僅有的特殊啟示,值得我們藏在心中,晝夜思想。

摩西提醒出埃及時仍未出生的一代百姓:「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申命記 5:3)

這句提醒說明,立約的效力並不僅限於歷史上的當事人,而是延伸至每一個在這約之下存活的世代。立約的歷史事件,轉化為當下盟約——每一個人都是立約的主體。

約的承接:從以色列到外邦信徒#

彼得(Peter)斬釘截鐵地告訴新約教會的外邦信徒:

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彼得前書 2:10)

這意味著,上主與以色列所立之約的精義,透過基督延伸至萬邦。原本身分邊緣的外邦人,如今轉為核心所屬。因此,我們對十誡的認識不應僅停留於背誦,更需切實學習、謹守遵行。這約不是歷史文件,而是今日的生活準則。

律法與自由的張力#

或許有人對「遵行律法」感到猶疑,以為律法與自由相悖。《加拉太書》5:1 說: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

然而,新約大公書信(General Epistles)稱五經的訓誨為「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雅各書 1:25)。值得留意的是,這「使人自由之律法」正源自十誡的首句——上主宣告自己是那將百姓從為奴之地領出來的神。

十誡並非壓制自由的枷鎖,而是已蒙拯救之民在自由中當行的生命準則。律法與福音的關係,在此呈現出內在的一致性。

思考延伸#

我認為這段論述最有力的地方,在於它打破了「舊約律法與我無關」的慣性思維。摩西對下一代說的那句話——「不是與列祖立的,乃是與今日存活之人立的」——放在今天同樣成立。我們不是旁觀歷史的讀者,而是活在這約之內的人。

「使人自由之律法」這個表述也讓我重新思考律法的本質:自由不是無法無天,而是在一個可靠的秩序中不再被罪和恐懼所轄制。十誡的頭一句宣告的,正是一位已先行拯救的神——守約,是回應恩典,而非賺取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