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經文與聖經歷史#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 21:3-5)

聖經歷史輪廓(新約):神是歷史之主——故當祂願意時,可使未來事件被記下。新約各段含未發生之事——最重要的是基督再來與神國之成全時序細節未給予——但確定:基督將再來審判活人死人。舊創造將被解體,新創造將取代。

普世性的再生#

再生不只個人層次#

許多基督徒幾乎僅以「個人歸正信基督時靈裡生命開始」之刻來想再生——此確為聖經觀念,「出生」之意象強化了新生入新生命之概念。

但這「個人新生」是更廣泛重生的一部分——終極涵蓋整個受造

舊約根基#

新約再生教義穩固立於舊約創造與新創造觀之上:

  • 舊約中——再生主要表達於被聖靈賦能的代表性人物:士師、先知、王彌賽亞、主之僕(如賽 42:1;61:1-4;充滿聖靈的彌賽亞賽 11:1-5 與自然之再生賽 11:6-9 之連結)
  • 也有全體神民將在新世代被聖靈更新之期待(結 36:25-28 與 33-35 之自然再生相連;37:1-14)
  • 最終整個受造秩序之更新(賽 32:15-20;35:1-10;65:17-25)

新約三層次的再生#

新約顯示:這些盼望首先全在基督裡應驗

然後在代表性新創造之基督裡發生的——在我們裡面、終於在整個受造中展開

層次範圍
客觀的再生在基督裡
主觀的再生在我們裡面
全面的再生在整個宇宙中

三者不可分離——專注於一者而忽略其他會扭曲聖經真理

「再生」一詞在新約的用法#

「再生」(希臘文 palingenesia)在新約僅出現兩次

  • 多 3:5
  • 太 19:28:耶穌稱新世代為「再生」

其他表達進入新生之詞:新生、從上頭生

再生有三方面:在基督裡的客觀再生、在我們裡面的主觀再生、在宇宙中的全面再生。

基督的再來#

舊約對「主之日」的單一描繪#

舊約「主之日」或「救恩之日」被描繪為單一事件(即便是潛在漫長之事件)。先知應許中沒有真實證據支持主有不只一次來臨

我已論述新約如何重構舊約應許:

  • 聖靈時代與基督徒宣教作為「主之日」事件的一部分浮現
  • 耶穌自己在約 14—16、路 24—徒 1 之講論中描述此面向——祂必須受苦、離去、再來
  • 先知應許像鳥瞰式之事件概覽——主要看神救恩作為之結果,而非細節

現場親歷之意外與兩世代重疊#

當事件實際發生時,門徒發現有些意外(有的本應預期、有的因進一步啟示而來):

舊世代之結束發生於耶穌第一次來時——因祂體現新世代

但舊世代仍與新世代並存——兩者重疊。 「結局已來」與「結局尚未來」之觀念——對應於「基督徒已得救」與「仍等候得救」之張力

衝突、受苦、無形之復活#

  • 耶穌進入舊世代——為要毀滅它
  • 在此衝突中祂被拒絕、受苦、受死
  • 受苦僕人之事工處於福音核心
  • 受苦的基督——肉身在世時侵入舊世代——藉福音中所傳之僕人角色信息繼續侵入舊世代
  • 教會作為基督之身受苦——因它是基督侵入之工具

基督復活的果效大半隱而未見

  • 復活本身未傳達此事件之完整意義——必須被宣告
  • 門徒之問(徒 1:6)顯示他們預期國度將是復活的可見結果
  • 相反,福音召人信靠復活、現今卻看不見的救主
  • 復活宣告耶穌為真神之子——因神不可廢之約,祂不能繼續與神隔絕於死中(羅 1:4)
  • 復活應驗神對其子民與大衛之盟約委身(來 13:20;徒 2:29-35;13:32-35)
  • 復活意味耶穌是主與基督(徒 2:36)
  • 這些都須藉信領受

基督再來之必要#

福音時代是神國不可見的時代——這指出基督再來之必要

即便第一代基督徒中,基督榮耀再來之延遲已成問題(彼後 3:3-13)。 雖然我們對時間的經驗與神不同,兩世代重疊不能永遠持續。 在耶穌死與復活中決定性贏得的戰爭必須終結。 因此新約作者不斷提及基督榮耀顯現之日——沒有此日,整個救贖啟示將毫無意義

基督的再來終結兩世代之重疊,使神國之實在普世可見

新創造#

復活與新人類#

耶穌肉身復活主導新約對福音之理解:

  • 此強調絲毫不減耶穌之死作為遮蓋我們罪之完美獻祭
  • 復活是中心,因它預設祂的死,並作為人類的新起點
  • 或因此新約未發展「耶穌降生為新創造」之主題
  • 新人類在耶穌復活中興起
  • 我們自己肉身復活時——我們對國度的參與不再僅藉信經歷,而成為全面經驗之事實

重生的意義#

  • 藉基督復活,我們重生(彼前 1:3)
  • 藉祂復活,我們進入新生命(羅 6:4-11)

成全:榮耀的顯現#

成全被認為是基督榮耀顯現時所發生之事件

  • 聖靈裡的生命(信心之生命)持續一段時間
  • 是受苦的生命(羅 8:18)
  • 同時——整個受造被服在虛空之下——以盼望等候我們身體最終的救贖(羅 8:11、19-23)
  • 神兒女之復活——標誌整個受造最終之救贖與更新

反駁諾斯底主義#

肉身與物質受造共同參與再生——這就是為何再生不應僅被想為神賜新生於我們之靈

新約一貫駁斥希臘諾斯底主義「只救永生靈魂」之觀念

  • 處理「死與復活之間靈魂狀態」的經文極少
  • 處理整人復活的經文整本新約皆多

國度是肉身的#

至此應已明白:舊約提及國度在地上、有肉身之人——不能被靈意化淡化

  • 一旦接受耶穌肉身復活——即使祂復活的身體與從前不完全相同——國度的肉身成分已清楚
  • 支持「靈魂上天堂」之經文(如林後 5:1-10)視之為純粹暫時的情形
  • 彼後 3:13 對新天新地之描述直接取自賽 65:17——後者建基於創 1:1
  • 啟 21—22 對國度奇妙之描述建基於多處舊約經文——沒有暗示這只是必須靈意化詮釋的純象徵

約翰所見#

對約翰而言,成全是舊約盼望的公開應驗

  • 新天新地,與從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啟 21:1-2)
  • 有人或認為天上的耶路撒冷是「天上某處」——但約翰描述它是「從天而降到新地上」
  • 會幕與聖殿所指——神與其民同住——成為實在(啟 21:3)
  • 再生已完整(啟 21:5)——
  • 不再需要聖殿等「神同在之政府前哨」——因祂同在、也是光的源頭(啟 21:22-23)
  • 伊甸的舊形象與聖城、寶座的形象相連(啟 22:1-2;參結 47:1-12)

關於新地的細節——多半在此生必須留為未答——因聖經提供的信息不多。一件事確定:聖經對「萬物全面再生」的觀點——遠勝過流行的「永恆作為無體靈魂、僅有幾朵雲為靠」之異教觀念!

耶穌肉身復活指出我們自己肉身復活之事實、與整個物質受造之恢復

同時,生活仍在繼續#

啟示錄末了的提醒#

啟示錄最後之話把我們帶回現今的存在——提醒我們在等候耶穌再來時的持續掙扎

  • 新約多種方式提及結構基督徒生活之事
  • 首先是福音事件
  • 其次(從福音事件而來)是成全

西 3:1-5 的整合#

一個總結「現今與過去/未來事件關係」之重要經文是西 3:1-5

分析此經文可見:過去福音事實與未來福音成全——都形塑當前基督徒生活之指示。注意常被忽略的「所以、既然、因為」等詞——實際指向這些關係

福音事件(過去)基督徒生活(現今)成全(未來)
所以,你們既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 ⋯⋯ 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基督是你們的生命,祂顯現時,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

兩個重要評論#

  1. 成全唯藉福音才能發生:它是福音的果效與意義之開放、普世性視角,將迫使一切認識祂——但那時救恩之邀請已太遲,基督這次再來是審判。對基督徒,盼望祂來所提供的聖潔生活動機——不是審判之懼,而是渴望像祂
  2. 基督再來如福音般激勵我們——因其與福音事件的關係與倚靠。我們在基督裡已是的——我們將自己也成為。同時藉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朝目標前進

福音與聖潔生活的不可分#

過去福音事件與我們當前掙扎之親密連結被分離時——有很大危險

  • 新約有許多命令與勸勉要過聖潔生活
  • 若把這些從「藉信基督在神面前已有的完美地位」之更廣脈絡中移開——將基督徒生活貶為新約完全陌生的某種律法主義
  • 糾正之道牢記基督徒整個存在是把福音應用到生命每一部分

我們從作為「為我們的新創造」之基督開始——朝目標前進——在普世新創造中被造成像祂

如同聖經神學中,基督徒生活也是如此:基督是阿拉法與俄梅戛、首先與末後、起初與終結

新創造的最終完成#

摘要:信徒藉信擁有的——為我們在基督裡之再生——成為開始在他們裡面被塑造之事。

基督再來時——信徒之再生被完成、整個受造被更新首先在伊甸啟示的神國——永遠成全

再生的成全:從原初生成、藉以色列預示、藉先知預言、到基督裡的應驗——延伸至新天新地中神民與祂的同在

主要主題#

  • 整個受造之再生及其與福音之關係
  • 基督再來與神國之成全

基督徒存在——由福音與福音之成全所形塑與激勵

註解#

  1. 普世再生整個受造之更新——並不意味非聖經的「普救論」(universalism,主張每個曾存在之人最終都將被贖)。這種教義沒有最終審判或地獄的位置
  2. 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希臘觀念,視一切物質本質為惡,善只在人之靈魂中諾斯底因此教導救恩不包含肉身——其最高志向是從肉身之囚得釋放諾斯底思想藉「否定耶穌肉身而來」影響基督教——約壹 4:1-3 幾乎確定針對諾斯底。
  3. 新約中**「屬靈」並非與「肉身/物質」對立**(參林前 15:42-44)。保羅對立**「靈」與「肉體」——但他並非否認物質受造之再生**,而是對立「肉體之舊世代」與「聖靈之新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