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經文與聖經歷史#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來 4:9)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 23:43)
聖經歷史輪廓(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在約書亞帶領下,以色列過約旦河、開始驅逐迦南居民。征服後土地按支派分配。利未支派無分產業,因其特殊祭司關係。仍有迦南殘餘有時威脅以色列的據有。從摩西、約書亞的一人領導,民族進入相對不穩定的時期——士師對民事行使若干治理。
作者按:此後每章涵蓋的聖經材料逐漸增加。原因:多數聖經神學主題在聖經早期已被引入,創世記與出埃及記討論最詳;後續書卷在基礎奠下後可較簡略處理。
應許#
約書亞之領導#
四十年曠野——對新世代而言或夠久以忘卻父輩失敗。如今他們因勝過約旦河東諸王而振作,準備面對應許之地的仇敵。約書亞再聽神的應許:
- 神將賜他們地
- 無人能阻擋他們——因神使他們承受地土(書 1:1-9)
- 達致此目標的條件:順服神話
- 對眾人皆然,但特別加諸於領袖約書亞——他要默想神律法、謹守遵行
- 信心與勇氣與順服同行——神與祂民同在(書 1:9)
領袖的順服:王權的雛形#
這對以色列領袖的順服要求已在申 17:14-20 預示:
- 民定居後若決定立王,所選必須是按律法而活的領袖
- 王或領袖代表民——他個人的聖潔影響民族生命
從神學角度看:神在祂所賜之地治理祂民——藉一位「向民反映神品格」的人類治理者作中介。
此主題在舊約中愈發突出,對理解新約中的神國至為重要:神的應許藉一位配得領民進應許之地的「人類、王者形象」應驗。
神應許的應驗,藉神在所揀選之人身上工作達成。
應驗#
約書亞記的神學要點#
可從約書亞記第一章與最後兩章掌握其神學要旨:
- 如所應許,以色列進入地、主賜他們安息(不受挑戰的據有,書 23:1-13)
- 他們得地的唯一理由:主為他們爭戰
- 雖仍有未取之地(書 23:4-5),應許已被視為應驗
- 「你們所知道、所深信的,知道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書 23:14;參 21:43-45)
過約旦河的神蹟#
如同出埃及時神除海,進迦南時也以類似神蹟:
- 約旦河被止住,使民徒步而過(書 3:1-17)
- 這是神與他們同在、神將趕出地之居民的記號(書 3:10)
- 過河時神命約書亞取十二石立紀念碑於首處紮營之地
- 再次提供回答孩童「為何?」的機會——以神過紅海與約旦河的救贖作為作解釋(書 4:21-24;參申 6:20-25)
注意舊約形式的「福音」——神的救贖作為——一貫被呈現為理解以色列存在的唯一方式。
耶利哥之役#
耶利哥之戰描述此神學的施行:
- 戰前主軍的元帥向約書亞顯現
- 命策略:武裝的人與約櫃繞城
- 暗示:戰爭屬於主,祂的能力將征服耶利哥
- 但毀滅的神蹟未脫離人的參與(書 5:13—6:7)
- 藉揀選之人作為神作為的中介,是聖經一貫主題
「當滅之物」與亞干之罪#
在征服中,部分地受禁令(ban):
- 完全屬主——意味著完全毀滅——使以色列知道地是主的
- 取當滅之物者,自己也落於禁令之下
- 亞干取了耶利哥當滅之物——以色列在艾城慘敗
- 亞干被揭露——他與全家被毀(書 7)
此處顯出聖經中團體性的原則:因群體的合一性,一人代表眾人:
- 全人類在亞當裡犯罪
- 因挪亞蒙恩,全家得救
- 在亞伯拉罕裡全民族被揀選
- 藉一祭司的事奉眾民與神和好
- 直到「代表與替代」的觀念在救恩概念中固定
- 現在這一位領袖——約書亞(名意「耶和華是救恩」)——作神救贖與審判作為的中介
神的能力征服反對其應許應驗者。
萬國因你得福#
重新審視亞伯拉罕應許的最後一環#
回想創 12:3 給亞伯拉罕的最後一項應許:萬國因你後裔得福。一個民族——祭司民族——將作中介,把神的祝福帶給世界萬國。基督徒宣教的根基正在此應許。
但這意味以色列有類似新約教會的宣教使命嗎?這樣問就有把新約宣教觀念讀入舊約之險。更好的提問:以色列要如何將祝福帶給萬國?
改宗者的進入#
某些外邦人藉不同方式被帶入分享以色列的應許——
- 這並不矛盾於「以色列聖潔分別」之嚴格觀念(如禁混合婚姻)
- 摩西娶米甸女(出 2:21)與古實女(民 12:1)——外邦人若為改宗者(proselyte,歸入以色列信仰者)便可
- 喇合之事略有不同(書 2:8-14;6:17、25):她藉主動承認以色列的神進入以色列——她確信神將迦南賜給以色列——她與全家從耶利哥禁令中得救
- 路得記(置於士師後):摩押女子對神的忠心,被以色列接納、被親屬救贖——成為大衛王的祖先
救恩之路#
不論這些改宗者以何方式進入,他們所進的是以色列:
- 沒有別的救恩之路,唯有成為以色列人
- 但以色列不感覺有義務出去使外邦人成為改宗者
外邦人從神救贖作為起初便開始分享盟約祝福。
救恩的模式#
士師記的灰暗面#
若約書亞記突顯成功據地,士師記專注於該成就的瑕疵:
- 多處以色列把所征服之敵留作苦工(士 1:27-36)
- 主斥責他們與迦南人立約,警告這些外邦人將成為網羅(士 2:2-3)
士師記的循環#
士 2:11-23 設定全書主題。一旦以色列大體據地,事件模式變為重複循環:
- 悖逆:民悖逆主,沉迷宗教融合(pagan 與己之觀念混合),甚至背道——迦南宗教對他們極具吸引(士 2:11-13)
- 審判:神懲罰他們——容外邦人入侵壓迫
- 呼求:民在苦難中呼求
- 拯救:神差士師從仇敵中救他們(士 2:14-23)
士師——靈所感的救者#
士師在不同方式下被神使用以從愚行之果中救民:
- 某些被記載**「主的靈臨到他們」**(士 3:10;6:34;11:29;13:25;14:19;15:14、19)——使他們能行大事或大力擊敗以色列仇敵
- 局勢穩定時他們**「審判」以色列**——意味著行使某種領導與治理職分
救恩的模式被強化#
此關鍵時期強化了出埃及所建立的救恩模式:
- 以色列雖肉身住在應許之地,他們的悖逆阻擋其享受所應許的祝福
- 他們反覆陷入某種被擄
- 不同於埃及之被擄,其原因明顯是其罪性對主的拒絕
- 然而主的盟約信實與愛藉「揀選之代表性人物所行救贖行動」帶來救恩
- 士師被賜聖靈——表明:以色列無法為自己做的,神藉揀選並聖靈賦能的人為他們做
救恩之模式在以色列歷史中被多次重複——強化神在出埃及中的啟示。
國度中的王權#
神如何治理祂的國度?#
- 伊甸中:神對亞當夏娃說話,賜他們對受造的治理
- 呼召亞伯拉罕:神在治理
- 燒荊棘:神向摩西說話、賜律法時:神在治理
- 甚至在墮落前:神已選擇藉人類治理祂的國度
- 摩西——先知、祭司——藉律法與其個人領導作神王權的中介
- 約書亞的領導維護摩西律法,並向抵擋神國的列國表明自身
滅迦南人的神學意義#
滅迦南人必須被理解為**「神國入侵敵對悖逆世界」**。神為祂揀選之民所行的救贖之舉,因此也是對不敬神列國的審判(申 9)。
領袖的瑕疵:模式與完美的區別#
正如被揀選之民整體是被多瑕的種族——易破約而非守約——王者人物也是瑕疵的:
- 摩西:因曠野怒言被禁進地(民 20:10-13)
- 士師:以笏狡猾、基甸與神爭執(士 6:36-40)、參孫像個傻子兼好色之徒
- 士師後的王——掃羅、大衛、所羅門——都有污點
必須區分事件的模式與其完美:
- 舊約救恩歷史的事件預表並展示「未來唯一真實且完美救贖行動」的模式
- 足夠指引當時之人「藉信因恩得救」之路
- 神不是為後來者跟以色列玩遊戲——應許對他們是真實的,救恩之路明白清楚
- 然而救主形象、先知、祭司、王的失敗——以及以色列整體的失敗——都指向真正的救恩事件仍在未來
預表(Typology)的圖示#
舊約不完美之人與事件的這項救贖功能闡明了預表論:
- 預表論視舊約歷史事件為信心的焦點,指向應許在基督裡的實現
- 我們不只區分「模式」與「完美」(後者缺乏),也區分舊約預表「無能拯救」與其「指向唯一救恩根基」之功能
- 希伯來書顯示:兩約的合一主要在於救贖模式,真正的區別在於:唯有耶穌救贖工作足以救任何人
再生世界的初嚐#
摘要:迦南地是好地,預備好讓神民據有與享用。他們進入地時伴隨神再生大能的記號。然而當他們據有之時,他們的不順服與失敗威脅其「享受盟約祝福之蒙贖之民」的地位。
「神國」圖示#
(保持不變)
| 國度 | 神 | 人 | 世界 |
|---|---|---|---|
| 創造 | 神 | 亞當與夏娃 | 伊甸園 |
| 墮落 | |||
| 洪水 | 神 | 挪亞 | 方舟 |
| 亞伯拉罕 | 神 | 亞伯拉罕的後裔 | 迦南 |
| 摩西 | 主 | 以色列 | 迦南 |
主要主題#
- 據地之應許
- 主的聖戰
- 征服
重要詞彙#
- 中介(Mediation)
- 王權(Kingship)
- 改宗者(Proselyte)
前路展望#
- 以色列進應許之地 → 被擄者歸回(結 36:8-12)→ 神民安息日的安息(來 4:1-13)
人類王權開始浮現為神治理其民所用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