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經文與聖經歷史#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太 24:37)
「他因著信 ⋯⋯ 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 11:7)
聖經歷史輪廓(創 4—11):伊甸園外,亞當夏娃生了該隱與亞伯。該隱殺亞伯,後又生塞特。最終人類惡到極點,神決意以洪水毀滅萬有。挪亞一家因順從神的命令造方舟而得救。人類藉挪亞與三子重新開始。洪水後,仍合一的人類試圖以建高塔自誇——神以分散他們、混亂他們的言語挫敗此計畫。
神對受造的委身#
創造從未被棄置#
救贖罪人之工的背景,是神對受造的委身:
- 聖經中沒有暗示神試辦了一個宇宙、看一段時間後要丟掉
- 神看一切所造的「甚好」(創 1:31),認可所造,將祂的愛安置其上
- 隨敘事推進,神委身的力度愈發清晰
- 人之悖逆招致審判,但非即時毀滅
- 神保守宇宙與人類社會的秩序,同時開始啟示祂勝過罪果的旨意
生命樹的意義#
伊甸園中有兩棵樹被提及在園中:生命樹與分別善惡樹。
- 人類只被禁止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必須假設生命樹是開放的,象徵永生的恩賜
- 若拒絕試探者,他們對神的順從會以取生命樹之果作為象徵
- 一旦藉悖逆認識善惡,便不可再享生命樹之果,被逐出園子
- 但樹仍存留——雖非聖經突出主題,仍會作為蒙救贖者永生之象徵再現(啟 2:7)
神拒絕罪人永生來審判他們——但這也顯出神的憐憫:神國要求一切悖逆被根除。 審判本身是神對人類委身的記號:雖未明說如何,將有一族人作為神的朋友永遠活著。
塞特之線#
亞伯被殺後,亞當夏娃又生塞特(創 4:24):
- 夏娃認出神「另立一個子使他代替亞伯」
- 不只是補足兒子數目——塞特站在義人亞伯的位置上,作為神良善在人類中運作之見證
- 他是新族系之首,世界的祝福將藉此而來
- 此時人「才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創 4:26)
- 該隱與亞伯都向神獻祭,顯示審判未除去他們對神的真實感與相關連的需要
- 塞特一族開始藉求告神的名敬拜——表達對啟示了祂品格之神的信靠
- 在先知時代「求告」意指為救恩信靠神(珥 2:32)
兩條家系#
塞特之線雖敬虔但仍是罪人,創 5 描述他們為亞當的正統後裔:
- 從亞當經塞特直到挪亞的直線
- 與創 4 中該隱的不敬虔之線形成對比
神對受造的委身——表現於保全人類並建立一族作為祂特別救贖之愛的對象。
挪亞與盟約#
挪亞敘事中(創 6—9)首次出現兩個重要詞:恩典與盟約。
挪亞蒙恩#
- 人類因邪惡惹動神怒,挪亞在神眼前蒙恩(創 6:8)
- 他是義人、完全人,與神同行——也就是:他憑信而活,無論神的話如何臨到他
- 當命令他造方舟時,他順服——即便沒有可見的理由
- 當理由顯明時,他與家人得救
「挪亞在神眼前蒙恩」之希伯來原文僅意味「神喜悅他」。意義在於神為祂所喜悅者所做之事——拯救他。 挪亞的義單純被陳列於神恩之旁,未說明是因或果。後來會清楚:神的恩典是罪人成為義的原因。
恩典:神對不配得益處之人的善意態度。
盟約的首次出現#
神告訴挪亞如何逃避洪水時說:「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創 6:18)
- 「盟約」(covenant)將成為表達神與其子民關係的關鍵詞
- 日常生活中指人際之間的協議、所有當事人有束縛性的委身
- 唯有看盟約如何運作、何種效果,才能掌握神之盟約的意義
第一次盟約:拯救之約#
第一次提及涉及神承諾從毀滅中拯救挪亞一家——
- 此救恩本身不等於永生,但確實指向那個方向
- 新約所言永生對舊約之人遠在地平線之外
- 我們有理由稱此為「救恩之約」,雖然救恩的更完整意義尚待啟示
第二次盟約:保全之約#
挪亞一家進入新世界時,神應許:即便人類(包含挪亞)仍向惡(創 8:21),神永不再以洪水毀滅世界。神吩咐挪亞如吩咐亞當一般生養治理(創 9:1-3)。隨後是第二次盟約(創 9:8-17):神承諾不再有洪水。
盟約的本質#
兩次都是神主動建立一個為受造之益處運作的關係:
- 神兩次都稱之為「我的約」
- 雖細節不同,是同一盟約的不同表達
- 盟約是「因神創造萬有而恆存之關係」的表達
- 神拒絕讓人類悖逆轉移祂創造一族成為祂子民、活在完美宇宙中的目的
神對受造之委身顯於與挪亞的盟約。挪亞一家之拯救預兆人類之恢復;並引出地也將被保存的應許。
人類的分裂#
含的兒子受咒詛#
挪亞一家離開方舟,成為新人類的起頭(創 9:19)。一日挪亞醉酒,眾子之反應引出新的分裂:
- 含的兒子迦南被咒詛
- 閃蒙福
- 雅弗將分享閃的祝福(創 9:20-27)
萬國的家譜#
文本明說挪亞一家是洪水唯一倖存者,列國皆其後裔。創 10 家譜以挪亞對三子的預言之話為基礎。經文難解之處包括:
- 為何含的最小兒子因父之罪而被咒詛?
- 這些話與所提列國未來何關?
至少可說:對閃的祝福指向他與其後裔在神旨意中的特殊地位——與挪亞之約一致。
救贖中三類人#
主權恩典與自然繼承交織,三類人浮現:
- 被揀選的盟約之民(以國族身分)
- 非揀選列國中意外被納入盟約祝福的人
- 仍在盟約之外的列國
福音如何修飾這些分別將是後續主題。
巴別塔#
列國表與「閃到亞伯蘭」的詳細家譜之間,是巴別塔這段難解敘事——是時序上的倒敘,但與創 9:18-28 後事如何銜接並不清楚。
自利的合一#
創 11:1-9 顯示:人類有以自利為基礎的合一與權力計畫:
- 合一本身並非壞事——當神子民符合神旨意時甚至是其標記
- 在神之下的合一與自誇獨立於神的合一是兩回事
- 巴別是亞當夏娃原初企圖(取代神為宇宙之主)的集體版本
在與神正確關係中,人只需神的悅納就得滿足。罪人不甘只被神之名所識,伸手抓取自己的名聲、聲望。
神的回應#
為了使此悖逆不得無分裂之力量:
- 神攪亂他們想以邪惡目的維持的合一
- 文中未說如何達成
- 神學上另一陳述:神對全人類的審判
- 儘管渴望世界合一,人類社會無可避免地分裂為各自尋求利益的小單位——罪有破碎人類生命的果效
語言混亂與列國分裂將刻畫罪性的人類,直到神救贖之大能在基督裡聯合來自各國、各族、各語言的子民(啟 7:9)。
神之盟約把人分作:被揀選為祝福對象者、某種方式分享此祝福者、處於審判下者。
兩條家系的對比#
回顧創 4—11,人類分為兩個主要族群,與神有截然不同的盟約關係。
盟約:神救贖之承諾#
盟約延續為神拒絕讓罪毀壞祂的目的——造一族與自己有完美關係的子民。
此委身在亞當夏娃悖逆前已存在。作為「救贖之約」的表達顯出:神對其應許永遠忠信,即便對象是拒絕此愛的子民。
神的恩典是祂對配不上、甚至應得相反待遇之人,不止息的慈愛委身。
兩條家系的對照#
| 家系 | 始祖 | 結局 |
|---|---|---|
| 不敬神(無神) | 該隱 | 洪水中被滅 |
| 敬神 | 塞特 → 挪亞 | 經洪水存留 |
但罪非如此輕易處理:
- 塞特 → 挪亞的敬虔家系存活下來
- 卻再次分裂——另一不敬神族群在迦南興起(含的後裔)
- 閃的線延續塞特之線,通向他拉,亞伯蘭之父
「閃」的雙重含義#
希伯來文「閃」(Shem)即「名」之意:
- 不敬神之族靠自己努力追求其「名」(shem,創 11:4)——被神審判挫敗
- 敬神之閃的家系顯示:只有作為神救恩之恩典的對象,我們才能得名
- 唯一算數的聲望——是被認作神的子民、被祂的名所稱
聖經這頭幾章建立了一個事實:神救贖人類的計畫包含**「藉恩救出者」與「因罪被審判失喪者」之持續區別**。
雖然舊約中受審判者的最終命運不總是清楚,但這持續的區別指向新約「揀選至永生」的教義:
- 亞伯而非該隱蒙悅納
- 挪亞一家得救,其餘人類滅亡
- 雅弗分享閃的祝福,迦南被咒詛
- 亞伯蘭從受審判的人類群中被單獨揀選,作為神救贖計畫所要藉以實行之家族的元首
救贖的首次應許#
摘要:墮落之後,神立即開始將整個受造秩序恢復至與自己正確關係的工作。祂憑祂對受造的盟約委身而行動,並藉揀選某些人,藉著他們實行其旨意,啟示祂的國度。
「神國」圖示#
| 國度 | 神 | 人 | 世界 |
|---|---|---|---|
| 創造 | 神 | 亞當與夏娃 | 伊甸園 |
| 墮落 | |||
| 洪水 | 神 | 挪亞 | 方舟 |
主要主題#
- 神對其子民的盟約委身——即使他們悖逆
- 基於恩典的揀選
- 人類分為蒙揀選與未蒙揀選
重要詞彙#
- 盟約(Covenant)
- 揀選(Election)
- 生命(Life)
前路展望#
- 挪亞 → 基督徒洗禮(彼前 3:20-21)
- 亞伯蘭的揀選 → 以色列的揀選 → 基督的揀選 → 在基督裡之人的揀選(弗 1:3-10)
揀選的無條件性#
在被揀選者與未被揀選者之間的區別,在他們本身沒有根據。
早期啟示中這不明顯——有人會傾向認為亞伯、塞特、挪亞、閃、亞伯蘭有某些信心或善行的德性可作為被揀選的理由。這種看法削弱了恩典的意義,並被聖經多處明白否定。
神所作的揀選是絕對無條件的。神揀選此人不揀選彼人的原因單在神自己——
沒有任何悖逆主神的罪人應得被揀選,也沒有任何人能做任何事使神揀選他。
神之盟約顯於救贖計畫之開展:藉揀選代表性的個人實行神之計畫。揀選的根據不在被揀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