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經文與聖經歷史#
「魔鬼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路 4:3-4)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 4:15)
聖經歷史輪廓(創 3):蛇引誘夏娃悖逆神,吃了禁果。她也給亞當,亞當也吃了。神在審判中向他們說話,把他們逐出園子,進入同受審判的世界。
試探#
創 3 中懸而未決的問題#
創 3 留下許多沒有答案的問題:
- 為何用蛇作為人類的試探者?
- 惡從哪裡開始?
在啟示錄中蛇被等同於魔鬼(啟 12:9;20:2),但這並未告訴我們惡的起源——聖經很可能從未給我們這問題的線索。
有時以為以賽亞書 14:12-15 是講撒但在天上對神的悖逆——但該段實際是描述古巴比倫王(v.4)。 聖經並未告訴我們撒但為何成為惡、為何蛇代表他在伊甸園中。但聖經不容許善惡二元論——彷彿善惡諸力永遠在對立。
試探敘事的本質#
蛇與女人的對話精彩呈現人類成為悖逆造物主之過程。對此記述的看法分歧:
- 絕對字面歷史
- 歷史中真實發生之事的象徵性記述
- 對人類光景中持續存在之惡之神話或寓意
試探故事如創造記述一樣,是不尋常且獨特的文學。單獨處理它時不清楚該如何理解——正因如此,福音與聖經整體訊息必須引導我們。
新約教導視耶穌基督的位格與工作為對創 3 試探與墮落的回應——以此而論,福音唯有在「真有一次真實的試探與墮落,從根本改變了人類本性與此後人類歷史進程」時才有意義。我們必須堅持:有一個人,亞當,藉他,罪與死進入世界(羅 5:12)。
試探的三步分析#
第一步:宗教性的問題#
蛇以「神豈是真說?」開始——
- 把神與祂話語的真實性變成可討論的話題
- 此前人類在神創造中存在,倚靠神的話對實在做出真實詮釋
- 神是真理的源頭,祂的話有絕對與最終的權威
- 宗教性問題的破壞力在於:它對神話語的權威投下懷疑
第二步:扭曲與評估#
「神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 蛇知道、夏娃也知道神從未這麼說
- 夏娃糾正了陳述,但在過程中容讓神的話成為被質疑的事
- 形成的假設是:神的話不僅可以被分析評估,甚至需要被分析評估
但夏娃能以什麼為標準評估神的話?任何測試神話語真實性的標準,必須是比神更高的權威之話——這是不可能的。
第三步:直接矛盾#
「你們不一定死」——對神權威的直接挑戰:
- 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 2:17)說了謊
- 蛇控告:「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 3:5)
- 神被指控自私為動機——既不慈愛也不可信賴
試探的本質:撒但暗示——神的話不能被信賴為人類絕對權威與真理之源頭。
墮落#
在真理中夾帶謊言#
蛇的狡猾在於把謊言混入真理中:
- 吃禁果確實使人類「知道善惡」(創 3:22)
- 但達致此結果的過程涉及對真理與其源頭的悖逆
- 他們本可藉拒絕惡、保持為善來認識善惡——卻選擇拒絕善、自己成為惡
最致命的結果#
神不再被視為自證的創造者與主——
- 祂的話不再被當作自證真理,被貶為受造之話
- 神與祂的話被視為較低權威,須不斷被更高權威測試
蛇的詭計:不必轉效忠#
蛇沒有建議他們把效忠從神轉到自己身上——只建議他們自己考慮並評估神對真理的宣告。 最終效果與「立撒但為主」相同,卻是在他們未意識到的情況下達成。
他們對神的悖逆不是有意識地以撒但為新的終極權威——而是自己接管了那角色。從此任何命題的真實性將以他們自己內裡為測試標準。在這意義上,他們如神一樣。
不可思議的選擇#
女人作了不可思議之事:判定神不可信賴:
- 她拿禁果吃了,又給男人,他也吃了
- 我們不知過程如何,但這悖逆行動使他們的眼睛被打開,看見自己的赤身
羞愧——罪的第一個果效#
第一反應是遮蓋赤身(創 3:7)。為什麼?
今日世故的人以暴露赤身、誇耀性慾來表達對神的悖逆——但亞當夏娃淫亂與通姦並非問題(他們是合法的性伴侶);羞恥感卻被描繪為對神犯罪的第一個果效。
亞當表達赤身為「在神面前懼怕的原因」(創 3:10):
- 這是良心的第一次蠢動嗎——神形象的和諧與罪的不和諧之衝突?
- 對造物主的悖逆是否意味著否認受造性——而性慾正是提醒我們不能創造、只能繁衍?
- 神在園中的同在顯出他們所否認的事——他們有限的存在;同樣性慾提醒他們彼此相依、挑戰他們「獨立、似神」的假設?
人類笨拙地試圖遮掩,但會發現良心不能如此輕易麻痺,神的眼也不被欺哄。
「往上的大躍進」反成墮落#
墮落是一個本來「向上的大躍進」,但因為根本不可能成功而徹底錯了:
- 對人性不滿,他們伸手取神性
- 貪慕本不屬於他們的寶座——失去他們已有的特權
- 試圖成為自己永不能成的——降格了自己
- 結果不是人類常用以為自己較小罪行辯護的「人性」——而是比人更不像人的光景,因為它不再以愛與信靠為特徵的與神之關係
墮落:藉著我們始祖之歷史行動,全人類對神的悖逆。他們的悖逆是**「成為如神」之失敗嘗試**。
審判#
推卸責任#
當神對質時:
- 男人怪罪女人,女人怪罪蛇(創 3:12-13)
- 兩者藉此都在怪罪神
- 亞當控訴神所賜伴侶之女人——神對她負責
- 夏娃怪罪神所造之蛇
- 但人類才是自己行為的負責者
他們第一個、也最具毀滅性的罪行,是拒絕神話語的權威。
三重審判#
對蛇的審判#
- 為何蛇被咒詛——意義有些難明
- 神不問蛇,或許因蛇作為動物對罪無責任,而撒但無饒恕之望
- 蛇被咒詛**「比一切牲畜更甚」**——所有受造皆某種程度受咒詛,蛇作為撒但代理人將更鮮明表達之
- 蛇低矮無腿、爬行食塵的形態——或象徵對受造的咒詛
原初福音(Protevangelium)#
創 3:15 有時被稱為「原初福音」(protevangelium)——福音的第一個暗示:
- 蛇後裔與女人後裔的仇恨預示基督與撒但的衝突
- 新約提供最簡略的支持:神將撒但踐踏在基督徒腳下(羅 16:20)
- 神兒子由女人所生(加 4:4)也可能回應此預言
- 對蛇的咒詛之話暗示了對人類的恩典——從墮落中恢復
對女人的審判#
- 引入痛苦作為墮落世界的實在(創 3:16)
- 不只肉體痛苦——還有最親密人類關係的斷裂:男女在婚姻中的關係
- 情慾與權力將刻畫墮落人的本能
- 性關係的愉悅將伴隨痛苦與憂傷
對男人的審判(最為全面)#
- 神原給亞當夏娃對地與一切受造的治理
- 現在這治理被地本身在各方面挑戰
- 對合法治理的悖逆者——自己嚐到「治理被悖逆」的滋味
- 對地的咒詛事實上是對亞當的咒詛
- 地的王再也沒有泥土這個順服的僕人
- 「自由地吃園中各樣樹」變為「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掙扎」
- 雜草滋生,食物作物難長
- 人的結局是歸回塵土——以肉身滋養大地
失樂園#
最後是失去樂園:
- 墮落與審判的圖畫完成時——人類從「生命真正是生命之處」被移除
- 此後人所稱的「生命」是在死亡之中的存在
記述未訴諸「肉體與屬靈死亡」的區分——若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那麼這裡所描述的就是死。 真正活著就是與神相交活著——當這相交因悖逆被破壞,死之判決就執行了。
但這非立即毀滅:
- 人類雖死,仍繼續、繁衍,並以某種方式仍帶神形象
- 神的恩典容許這死的族類存在,使更大目的在其中得成全
- 而亞當族類每一個體都仰望必至且最終的死亡
- 族類之延續而非立即抹除——預兆了神良善中令人驚奇的事實:人類仍將留下
審判:人類原罪帶來死之宣判。與神相交破裂、治理受挑戰、人面對必然衰亡。然而審判旁邊,神的恩典為人類之益處運作。
人與人的衝突#
該隱與亞伯#
伊甸園外只有兩處夏娃的話被引述,皆是信心的表達(創 4:1、25)。創 4 闡明:
- 人的罪性及其在人際關係中的邏輯結果
- 該隱拒絕神的判決(其供物被拒、亞伯的被納)
- 對亞伯發怒並殺了他
- 人類衝突顯為與神相交斷裂之後果——對「恩典臨到他人」感到憤怒
恩典的主權#
亞伯的供物為何被悅納?文中未解釋——任何嘗試解釋都可能模糊恩典的主權:「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羅 9:15)。亞伯憑「信」獻祭(來 11:4)的事實,並不取消恩典的真實。
對該隱的審判:仍有恩典#
- 第一個謀殺者受到與亞當類似的審判(創 4:11-12):地抵抗他,他被逐離熟悉之地
- 但也有憐憫——神在他身上立記號保護他免受人之復仇(創 4:15),雖然他已喪失一切受保護的資格
- 這是為保全人類、為不悔改者所作的恩典
該隱後裔:人類社會的雙面#
該隱建城——似乎為求安全:
- 城市在聖經中突顯為人類惡的表達:巴別、所多瑪、蛾摩拉、埃及與迦南諸城、最後是巴比倫與羅馬——皆代表人不敬神的集中
- 人類社會本身並非錯,錯在用它逃避神對治理權的宣告
有一座神的城:耶路撒冷/錫安——卻成了神兒子被定死的城。唯有那建造者與設計者是神的「天上之耶路撒冷」,將人類社會帶入與神治理的完美關係。
該隱後裔以畜牧、藝術音樂、暴力著稱(創 4:17-24):
- 證據顯示神的良善與普遍恩典在不敬神之人世中持續
- 同時惡的顯露也在增加
- 社會、畜牧、藝術本身並非邪惡——但有為惡之大潛能
- 神的恩典使人類社會延續——但其中含自毀的種子:人際關係之崩解
- 此恩典只是暫時保存族類之賜,並非救贖恢復至與神友誼之恩
人際關係之破裂是神-人關係斷裂的直接結果。一切人類衝突反映我們與神的衝突。
人類的惡#
創 6:惡之高潮#
「神的兒子們」開始娶「人的女子們」——招致神審判的回應(創 6:1-4):
- 此短段難譯(v.3 RSV 與 NIV 比較)也難釋(誰是神的兒子?誰是人的女兒?)
- 「人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可指:壽命大幅減短(瑪土撒拉 969 歲、拉麥 777 歲),或洪水毀滅前所剩時間
當神「因造人在地上而後悔」(創 6:5-7)——人類光景已糟到極點。無論神之兒子與人之女兒的通婚實質為何,它是世上日增邪惡的最後一根稻草。
洪水的神學意義#
後續以大洪水形式的審判也難解。重點不是洪水範圍多廣這類歷史問題,而是洪水的神學意義:
- 死作為罪之審判已是實在
- 神顯然非藉洪水撤回恩典——挪亞在神面前蒙恩(為保全族類、為神保留子民)
- 洪水也未解決人類邪惡之問題——後續歷史將顯明這點
審判作為公義的表達#
聖經中神所致之死亡與毀滅常引起人道德憤慨——但這些審判必須照其本質被看待:聖經一貫呈現它們為神公義的表達。
- 審判總是受審判者所應得的
- 洪水中神的審判是其公義的表達——其中神的恩典運作以救贖不配卻被揀選的一群人
- 洪水並未潔淨地上之惡,我們也不能假設那是其目的
- 它是人類歷史中眾多審判之一,預兆悖逆人類的最終命運——在其光照下,救恩的本質才可被理解
整本聖經中,救恩與審判是神帶來祂國度行動中不可分且互補的兩面。
神國的退化(墮落)#
摘要:人類對神的悖逆,使整個受造秩序從神國中墮落。
「神國」圖示(墮落階段)#
| 國度 | 神 | 人 | 世界 |
|---|---|---|---|
| 創造 | 神 | 亞當與夏娃 | 伊甸園 |
| 墮落 | (關係破裂) |
主要主題#
- 試探
- 悖逆
- 人類從以神為中心變為以己為中心
- 審判與死
- 受造中所有關係的錯位
- 神的恩典
重要詞彙#
- 墮落(Fall)
- 審判(Judgment)
- 死(Death)
- 恩典(Grace)
前路展望#
- 亞當的試探 → 以色列的試探 → 基督的試探(路 4:1-12)
- 蛇 → 撒但(啟 12:9)
- 失樂園 → 樂園復得(申 8:7-9;結 47:1-12;啟 22:1-6)
- 審判 → 最終審判(太 7:15-23;啟 20:11-15)
神國與墮落#
神對其國度的終極目的意味著:祂不會從墮落宇宙撤回祂的愛。
然而:
- 人罪導致神與受造、受造內部一切關係之錯亂
- 神仍主權——人之悖逆永不能挫敗祂的目的
- 但**「神在墮落宇宙中的主權治理」必須與「神國」區別**:
- 神國:神在一切關係完美的領域中治理祂的子民
- 墮落宇宙:神國的反面
- 唯藉救恩,神國才會被恢復——救恩就是神將萬有帶回正確關係
- 聖經神學的任務,就是描述聖經如何啟示這恢復如何發生
人類悖逆使神國一切關係錯位——神、人、其餘受造不再以神所願的完美方式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