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摘要#
神藉著一個既神聖又人性的「話」說話。我們在道——耶穌基督——身上看見這點:祂既是神也是人。
不能藉貶低基督的人性來尊崇祂的神性,也不能藉忽視祂的神性來尊崇祂的人性。
聖經在「成為肉身的神聖之道」中找到意義,這幫助我們理解:聖經本身就是神人共寫的話——神的話藉人為媒介、在人類歷史之中傳達。某些解經方法(字面主義與寓意法)忽略此點:
- 字面主義:貶低了「啟示作為歷史的詮釋者」之地位
- 寓意法:移除歷史作為啟示的舞台
- 預表論(typology)才是聖經中歷史在神漸進啟示中居於核心位置的正確結構
神藉祂的話在我們中間行動#
救贖歷史中的話#
回顧重點:
- 墮落前:人從自然與良心察覺神的真理,但始終需要超自然的話——直接來自神、不經自然
- 沒有超自然之話,連無罪的人也不能正確詮釋宇宙——自然啟示總需超自然啟示
- 原罪:壓抑自然與良心中的神之真理,並悖逆每一來自神的超自然之話
- 從亞當夏娃之原罪起,全人類捲入並被罪所刻畫
神救贖的作為涉及新的超自然啟示,貫穿整個救贖歷史漸進地賜下。此話保存在聖靈所默示的聖經之話中。
基督是聖經之話的總結#
耶穌基督與聖經中神之話的關係:祂總結、應驗、詮釋之。
因此神的話就是耶穌基督。聖經每一句話都指向耶穌,並在祂裡面找到意義。
從約翰福音 1:1-3 與歌羅西書 1:16 可知:
- 耶穌基督是永恆的神之道
- 宇宙是藉祂被造
- 祂在世的救贖工作不是因罪才產生的事後補救,而是神永恆的目的
- 是神在創造前、從亙古的計畫
設想神在創造前繪製宇宙藍圖——若我們能查閱這些圖紙,看見的不會是伊甸園中的亞當夏娃,而是福音中的耶穌基督。
福音作為固定參照點#
耶穌基督——祂的生、死、復活——是理解整個實在的固定參照點。 福音是理解聖經啟示全部範圍意義的固定參照點。 所以作聖經神學必須從教義性的基礎開始,即一組來自啟示的前設。
前設與罪的拒絕#
- 來自啟示的前設不能由啟示之外的東西證實或核驗
- 「耶穌基督是神的話」之前設單獨來自聖經
- 不能用經驗證據證明——因為沒有更大的真理能支持它
為何眾人拒絕基督?答案在原罪:亞當對神之話的最初拒絕,全人類牽涉其中。
只有基督救贖工作中神的恩典能恢復神與人之間正確的關係,使我們接納真理。聖靈征服我們悖逆的意志,挪去自我加諸的對神之恨。
耶穌是神人共顯的神之話#
耶穌作為「道成肉身」#
- 祂是道成了肉身(incarnate)
- 取了完全人性(約 1:14)的這位道,從太初就是神(約 1:1)
- 成為人並沒有放下祂的神性以遷就人性,也沒有除去某些人性以容納神性
- 祂完全是神、完全是人,卻是一位位格——神-人(the God-man)
基督的兩個本性#
1. 耶穌是神#
- 祂從父而來,與父為一
- 看見祂就是看見父
- 神——萬事的設立者,唯一能詮釋一切者——成為人
- 在耶穌裡,我們得到神絕對的真理;祂是我們真理的終極來源
2. 耶穌是人#
- 祂藉祂的人性與我們溝通
- 在人類歷史中生活,作為一位第一世紀巴勒斯坦的猶太人
- 講話、行動、思想都像第一世紀猶太人——真實且完全為人
- 經歷了人類情感、痛苦、試探的全幅範圍
- 顯著的例外:祂未被原罪沾染,也未犯任何實際的罪
- 在祂的人性中是真正蒙愛的神之子,與父神有完美的關係
神-人之奧秘#
即便重生的人也無法理解耶穌如何同時是完全的神與人。我們必須滿足於接受祂是如此,而不嘗試以人類邏輯或理性穿透此奧秘——一旦嘗試,奧秘就被毀壞。
歷史上的錯誤「解答」都是減損神性或人性以遷就另一方:
- 若是人就不能是神:祂或許是最好的人,但不是神(許多耶穌時代猶太人)
- 若是神就不能是人:祂的人性是幻覺(許多希臘人)
- 替換論:耶穌的人類靈魂被神聖靈所取代
- 二位格論:耶穌是兩個位格
這些假設提醒我們:必須同時計入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尊榮一方不可忽略另一方。
在耶穌基督這一位位格中神與人的關係,向我們敞開了藉基督救贖工作我們與神之關係的某些認識:
- 神始終是完全主權的創造、救贖之主
- 人始終是完全負責的、按神形象受造的受造物
聖經是神人共顯的神之話#
並行的奧秘#
- 聖經出自的那段人類歷史,包含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
- 像聖經中其他歷史人物,祂是救贖歷史的一部分
- 但祂也是這歷史的獨特的一部分——所有聖經歷史在祂裡面找到目的與意義
- 整本聖經(包括舊約)是神對基督的見證
既然耶穌作為道是神人共顯的道,那麼聖經是神人共顯的話也不足為奇。
默示與人性#
- 神並未中止聖經作者的人性,正如祂沒有中止耶穌的人性
- 聖經帶有作者的所有印記:語言、思想形式、文學風格與形式、文化
- 都形塑了訊息實際被給予的方式
並行的奧秘運作#
| 道成肉身 | 道成文字 |
|---|---|
| 聖靈使童女馬利亞懷孕 | 聖靈感動聖經作者 |
| 神切斷與罪人性的自然連結 | 神確保聖經的人性帶來無誤的真理 |
| 耶穌人性正是救恩所需——完美 | 聖經人性正是傳達神真理所需——無誤 |
聖經的「無誤」意指:聖經傳達的內容正是神所要傳達的。神不容人類罪性干擾祂與人類的真理溝通。
重要差異#
道成肉身與道成文字有重要差異:
- 耶穌作為道是神也是人——擁有神的能力與權柄,可被當作神敬拜
- 聖經作為道不是神,不可被當作神敬拜
- 聖經的神聖品質非內在固有,而是來自兩個事實:
- 它是聖靈所默示
- 它是「在某個時間點成為人之活道」的默示記錄
耶穌是神最終、最完整的啟示#
認識基督需要啟示#
- 耶穌對認識祂的人並非自明可解
- 血肉之軀(人的理解)不能向彼得啟示耶穌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太 16:15-17)
- 只有神能啟示這事實
- 即使門徒也需五旬節聖靈澆灌後,才終於抓住基督降臨的意義
歷史事實不會自我詮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終極意義」,只能在神的話啟示我們的程度中得知。聖經歷史的事實也是如此——它們共同構成神漸進啟示自己與祂國度的媒介。
漸進啟示#
簡單來說:神的啟示不是一次給足,而是分階段啟示,直到全光在耶穌基督裡顯現。此啟示的核心是神的應許及其應驗。
兩種錯誤的啟示觀#
錯誤觀一:亞伯拉罕已得全部啟示#
- 假設神在亞伯拉罕時就將關於耶穌的一切(如四福音)告訴他
- 那麼啟示就在事件發生前已詮釋了耶穌的歷史
-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 8:56)似乎暗示如此
- 但聖經證據不允許:亞伯拉罕只得了關於後裔與迦南地的應許,沒有跡象表明他得知關於耶穌的具體事

錯誤啟示觀一:一切啟示在起初便全部給予;舊約僅是「全已啟示之事」的歷史推進,新約沒有新的啟示
錯誤觀二:到瑪拉基時已得全部啟示#
- 假設關於耶穌的所有事實到瑪拉基時已就位
- 那麼新約事件就只是舊約應許的字面應驗
- 但聖經並非如此

錯誤啟示觀二:舊約內已有漸進啟示,並在舊約末了已完整;新約只是字面應驗,沒有新的啟示
聖經啟示的真實樣貌#
神保留祂最大的啟示直到應驗之點。
- 耶穌不只是應驗應許——祂自身就是應許真實內容的最終與最完整啟示
- 應驗的形式與內容遠超應許本身的形式與內容
- 應驗舊約應許的這個行動本身,就是最重要的啟示
聖經啟示模型:對亞伯拉罕的應許(A)→ 在舊約中漸進充實(B),但舊約期間未達完成→ 基督作為神的最終與最完整啟示降臨(C),應驗並詮釋一切之前的事。

聖經啟示模型:漸進啟示在舊約中尚未完成;基督是神最終且最完整的啟示,應驗並詮釋一切之前的事
字面對應的迷思#
| 觀點 | 對舊新約的看法 |
|---|---|
| 兩種錯誤觀 | 舊約優先於並詮釋新約;福音事件只是某個早已完全啟示之事的歷史發生 |
| 新約立場 | 耶穌是解釋其他一切話語的「話」;祂來成就舊約所應許者,並顯明應許不過是應驗的影兒 |
因此「舊約應許必須字面應驗——所應許與所實現之事字字對應」這種解經方法不符合聖經證據。 新約中確有少數細節字面對應,但這不能建立成解經原則,而是闡明神在啟示自己時遷就人類歷史這個不同的原則。
字面主義、寓意法與預表論#
字面主義(Literalism)#
- 嚴重錯誤:不聽新約對「應驗」的說明
- 假設應驗必須字字對應於應許的形式
- 隱含一個更深的錯誤假設:歷史的意義是自明的
- 違反了「啟示對任何事實之正確詮釋為必要」這個立場
寓意法(Allegory)#
- 若字面主義假設歷史自明,寓意法則假設歷史本身毫無價值
- 從表面是歷史、但實際被視為無價值的事物中讀出「隱藏意義」
- 在希臘文化影響下,有人以永恆理想或靈魂超脫肉體之啟蒙詮釋福音
- 一旦福音從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事實切割,就不再是真福音
- 舊約可被棄置,或被寓意化
- 寓意者只關心隱藏意義,不在乎歷史事實
- 寓意法完全主觀:誰的詮釋為真是個人偏好問題,沒有客觀之話可資檢驗
預表論(Typology)#
排除字面主義與寓意法後,預表論是表達新舊約關係的正確方式。
在漸進啟示中,底層的關係保持不變,但其被表達的形式經歷某種發展或擴展,直到應驗。
舉例——「神的子民」之預表:
- 亞伯拉罕被揀選作神子民之父;應許關乎其自然後裔與所要承受之地
- 進一步啟示:應許之後裔是經雅各(以色列),非以掃(以東)
- 再進一步:神之子民乃經神之靈更新的、以色列被恢復的餘民
- 應驗(antitype):亞伯拉罕的後裔指向耶穌基督;教會也是應驗,但唯獨在基督裡才如此
預表論的優越之處#
預表論:
- 承認神藉特定一段人類歷史啟示自己與祂目的
- 視之為漸進過程——歷史中的預表是不完整的啟示,倚靠其應驗才有真意義
- 拒絕字面主義:歷史意義並非自明,倚靠啟示才有意義
- 拒絕寓意法:歷史並非無意義,而是神在啟示中所掌控、所詮釋
- 假設一切歷史皆神的歷史,神藉特定一段歷史連同祂的話啟示自己
新約承認預表論原則:
- 基督應驗舊約應許的方式與應許的字面字句不同
- 舊約啟示僅是「在基督裡所啟示的堅實實在的影兒」(西 2:17;來 10:1)
三者對照:
- 字面主義:歷史應許導致字字對應的歷史應驗
- 寓意法:歷史應許與事件只在其底下的「隱藏意義」中有意義
- 預表論:歷史應許是漸進啟示真理的第一階段,歷史應驗對應並發展那些應許
「字面」與「字面主義」的區別#
提到字面詮釋時容易混淆:十六世紀宗教改革者自視為從中世紀寓意法轉回正確的「字面」詮釋——但他們所謂的「字面」與今日辯論常用的意義不同。
字面主義(literalistic)#
- 指本書到目前所用的詞——一種對舊約應許的解經方法
- 若神應許亞伯拉罕眾多後裔得迦南地,最終應驗必須字字符合
- 若先知描述以色列救恩之日為被擄者回巴勒斯坦、重建聖殿、復興耶路撒冷——應驗必須正是如此
- 在這條件下,應許至今仍待應驗;基督該擺哪裡?祂在應許中字面找不到
改革者的「字面」(natural / literal)#
- 即文本的自然意義——即原讀者所被傳達的意思
- 拒絕「視原意為不相關」的寓意法
- 但改革者不認為字面意義在基督裡得應驗前就已窮盡
- 他們承認舊約層次的字面意義指向更豐滿意義的未來事件
改革者建立的預表論基礎#
不同於寓意法:
- 兩者之間的連結是聖經自身中的啟示
- 舊約啟示是那時代之人與後來基督實在之連結的工具
改革者在處理舊約字面意義時,建立了預表論作為福音派解經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