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摘要#

神藉著一個既神聖又人性的「話」說話。我們在道——耶穌基督——身上看見這點:祂既是神也是人。

不能藉貶低基督的人性來尊崇祂的神性,也不能藉忽視祂的神性來尊崇祂的人性。

聖經在「成為肉身的神聖之道」中找到意義,這幫助我們理解:聖經本身就是神人共寫的話——神的話藉人為媒介、在人類歷史之中傳達。某些解經方法(字面主義寓意法)忽略此點:

  • 字面主義:貶低了「啟示作為歷史的詮釋者」之地位
  • 寓意法:移除歷史作為啟示的舞台
  • 預表論(typology)才是聖經中歷史在神漸進啟示中居於核心位置的正確結構

神藉祂的話在我們中間行動#

救贖歷史中的話#

回顧重點:

  • 墮落前:人從自然與良心察覺神的真理,但始終需要超自然的話——直接來自神、不經自然
  • 沒有超自然之話,連無罪的人也不能正確詮釋宇宙——自然啟示總需超自然啟示
  • 原罪:壓抑自然與良心中的神之真理,並悖逆每一來自神的超自然之話
  • 從亞當夏娃之原罪起,全人類捲入並被罪所刻畫

神救贖的作為涉及新的超自然啟示,貫穿整個救贖歷史漸進地賜下。此話保存在聖靈所默示的聖經之話中。

基督是聖經之話的總結#

耶穌基督與聖經中神之話的關係:祂總結、應驗、詮釋之

因此神的話就是耶穌基督。聖經每一句話都指向耶穌,並在祂裡面找到意義。

從約翰福音 1:1-3 與歌羅西書 1:16 可知:

  • 耶穌基督是永恆的神之道
  • 宇宙是藉祂被造
  • 祂在世的救贖工作不是因罪才產生的事後補救,而是神永恆的目的
  • 是神在創造前、從亙古的計畫

設想神在創造前繪製宇宙藍圖——若我們能查閱這些圖紙,看見的不會是伊甸園中的亞當夏娃,而是福音中的耶穌基督

福音作為固定參照點#

耶穌基督——祂的生、死、復活——是理解整個實在的固定參照點。 福音是理解聖經啟示全部範圍意義的固定參照點。 所以作聖經神學必須從教義性的基礎開始,即一組來自啟示的前設。

前設與罪的拒絕#

  • 來自啟示的前設不能由啟示之外的東西證實或核驗
  • 「耶穌基督是神的話」之前設單獨來自聖經
  • 不能用經驗證據證明——因為沒有更大的真理能支持它

為何眾人拒絕基督?答案在原罪:亞當對神之話的最初拒絕,全人類牽涉其中。

只有基督救贖工作中神的恩典能恢復神與人之間正確的關係,使我們接納真理。聖靈征服我們悖逆的意志,挪去自我加諸的對神之恨。

耶穌是神人共顯的神之話#

耶穌作為「道成肉身」#

  • 祂是道成了肉身(incarnate)
  • 取了完全人性(約 1:14)的這位道,從太初就是神(約 1:1)
  • 成為人並沒有放下祂的神性以遷就人性,也沒有除去某些人性以容納神性
  • 完全是神、完全是人,卻是一位位格——神-人(the God-man)

基督的兩個本性#

1. 耶穌是神#

  • 祂從父而來,與父為一
  • 看見祂就是看見父
  • 神——萬事的設立者,唯一能詮釋一切者——成為人
  • 在耶穌裡,我們得到神絕對的真理;祂是我們真理的終極來源

2. 耶穌是人#

  • 祂藉祂的人性與我們溝通
  • 在人類歷史中生活,作為一位第一世紀巴勒斯坦的猶太人
  • 講話、行動、思想都像第一世紀猶太人——真實且完全為人
  • 經歷了人類情感、痛苦、試探的全幅範圍
  • 顯著的例外:祂未被原罪沾染,也未犯任何實際的罪
  • 在祂的人性中是真正蒙愛的神之子,與父神有完美的關係

神-人之奧秘#

即便重生的人也無法理解耶穌如何同時是完全的神與人。我們必須滿足於接受祂是如此,而不嘗試以人類邏輯或理性穿透此奧秘——一旦嘗試,奧秘就被毀壞

歷史上的錯誤「解答」都是減損神性或人性以遷就另一方:

  • 若是人就不能是神:祂或許是最好的人,但不是神(許多耶穌時代猶太人)
  • 若是神就不能是人:祂的人性是幻覺(許多希臘人)
  • 替換論:耶穌的人類靈魂被神聖靈所取代
  • 二位格論:耶穌是兩個位格

這些假設提醒我們:必須同時計入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尊榮一方不可忽略另一方。

在耶穌基督這一位位格中神與人的關係,向我們敞開了藉基督救贖工作我們與神之關係的某些認識:

  • 始終是完全主權的創造、救贖之主
  • 始終是完全負責的、按神形象受造的受造物

聖經是神人共顯的神之話#

並行的奧秘#

  • 聖經出自的那段人類歷史,包含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
  • 像聖經中其他歷史人物,祂是救贖歷史的一部分
  • 但祂也是這歷史的獨特的一部分——所有聖經歷史在祂裡面找到目的與意義
  • 整本聖經(包括舊約)是神對基督的見證

既然耶穌作為道是神人共顯的道那麼聖經是神人共顯的話也不足為奇。

默示與人性#

  • 神並未中止聖經作者的人性,正如祂沒有中止耶穌的人性
  • 聖經帶有作者的所有印記:語言、思想形式、文學風格與形式、文化
  • 都形塑了訊息實際被給予的方式

並行的奧秘運作#

道成肉身道成文字
聖靈使童女馬利亞懷孕聖靈感動聖經作者
神切斷與罪人性的自然連結神確保聖經的人性帶來無誤的真理
耶穌人性正是救恩所需——完美聖經人性正是傳達神真理所需——無誤

聖經的「無誤」意指:聖經傳達的內容正是神所要傳達的。神不容人類罪性干擾祂與人類的真理溝通。

重要差異#

道成肉身與道成文字有重要差異:

  • 耶穌作為道是神也是人——擁有神的能力與權柄,可被當作神敬拜
  • 聖經作為道不是神不可被當作神敬拜
  • 聖經的神聖品質非內在固有,而是來自兩個事實:
    1. 它是聖靈所默示
    2. 它是「在某個時間點成為人之活道」的默示記錄

耶穌是神最終、最完整的啟示#

認識基督需要啟示#

  • 耶穌對認識祂的人並非自明可解
  • 血肉之軀(人的理解)不能向彼得啟示耶穌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太 16:15-17)
  • 只有神能啟示這事實
  • 即使門徒也需五旬節聖靈澆灌後,才終於抓住基督降臨的意義

歷史事實不會自我詮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終極意義」,只能在神的話啟示我們的程度中得知。聖經歷史的事實也是如此——它們共同構成神漸進啟示自己與祂國度的媒介

漸進啟示#

簡單來說:神的啟示不是一次給足,而是分階段啟示,直到全光在耶穌基督裡顯現。此啟示的核心是神的應許及其應驗

兩種錯誤的啟示觀#

錯誤觀一:亞伯拉罕已得全部啟示#

  • 假設神在亞伯拉罕時就將關於耶穌的一切(如四福音)告訴他
  • 那麼啟示就在事件發生前已詮釋了耶穌的歷史
  •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 8:56)似乎暗示如此
  • 但聖經證據不允許:亞伯拉罕只得了關於後裔與迦南地的應許,沒有跡象表明他得知關於耶穌的具體事

錯誤啟示觀一:一切啟示在起初便全部給予;舊約僅是「全已啟示之事」的歷史推進,新約沒有新的啟示

錯誤觀二:到瑪拉基時已得全部啟示#

  • 假設關於耶穌的所有事實到瑪拉基時已就位
  • 那麼新約事件就只是舊約應許的字面應驗
  • 但聖經並非如此

錯誤啟示觀二:舊約內已有漸進啟示,並在舊約末了已完整;新約只是字面應驗,沒有新的啟示

聖經啟示的真實樣貌#

保留祂最大的啟示直到應驗之點

  • 耶穌不只是應驗應許——祂自身就是應許真實內容的最終與最完整啟示
  • 應驗的形式與內容遠超應許本身的形式與內容
  • 應驗舊約應許的這個行動本身,就是最重要的啟示

聖經啟示模型:對亞伯拉罕的應許(A)→ 在舊約中漸進充實(B),但舊約期間未達完成→ 基督作為神的最終與最完整啟示降臨(C),應驗並詮釋一切之前的事。

聖經啟示模型:漸進啟示在舊約中尚未完成;基督是神最終且最完整的啟示,應驗並詮釋一切之前的事

字面對應的迷思#

觀點對舊新約的看法
兩種錯誤觀舊約優先於並詮釋新約;福音事件只是某個早已完全啟示之事的歷史發生
新約立場耶穌是解釋其他一切話語的「」;祂來成就舊約所應許者,並顯明應許不過是應驗的影兒

因此「舊約應許必須字面應驗——所應許與所實現之事字字對應」這種解經方法不符合聖經證據。 新約中確有少數細節字面對應,但這不能建立成解經原則,而是闡明神在啟示自己時遷就人類歷史這個不同的原則。

字面主義、寓意法與預表論#

字面主義(Literalism)#

  • 嚴重錯誤:不聽新約對「應驗」的說明
  • 假設應驗必須字字對應於應許的形式
  • 隱含一個更深的錯誤假設:歷史的意義是自明的
  • 違反了「啟示對任何事實之正確詮釋為必要」這個立場

寓意法(Allegory)#

  • 若字面主義假設歷史自明,寓意法則假設歷史本身毫無價值
  • 從表面是歷史、但實際被視為無價值的事物中讀出「隱藏意義」
  • 在希臘文化影響下,有人以永恆理想靈魂超脫肉體之啟蒙詮釋福音
  • 一旦福音從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事實切割,就不再是真福音
  • 舊約可被棄置,或被寓意化
  • 寓意者只關心隱藏意義,不在乎歷史事實
  • 寓意法完全主觀:誰的詮釋為真是個人偏好問題,沒有客觀之話可資檢驗

預表論(Typology)#

排除字面主義與寓意法後,預表論是表達新舊約關係的正確方式。

在漸進啟示中,底層的關係保持不變,但其被表達的形式經歷某種發展或擴展,直到應驗

舉例——「神的子民」之預表:

  • 亞伯拉罕被揀選作神子民之父;應許關乎其自然後裔與所要承受之地
  • 進一步啟示:應許之後裔是經雅各(以色列),非以掃(以東)
  • 再進一步:神之子民乃經神之靈更新的、以色列被恢復的餘民
  • 應驗(antitype):亞伯拉罕的後裔指向耶穌基督;教會也是應驗,但唯獨在基督裡才如此

預表論的優越之處#

預表論:

  • 承認神藉特定一段人類歷史啟示自己與祂目的
  • 視之為漸進過程——歷史中的預表是不完整的啟示,倚靠其應驗才有真意義
  • 拒絕字面主義:歷史意義並非自明,倚靠啟示才有意義
  • 拒絕寓意法:歷史並非無意義,而是神在啟示中所掌控、所詮釋
  • 假設一切歷史皆神的歷史,神藉特定一段歷史連同祂的話啟示自己

新約承認預表論原則:

  • 基督應驗舊約應許的方式與應許的字面字句不同
  • 舊約啟示僅是「在基督裡所啟示的堅實實在的影兒」(西 2:17;來 10:1)

三者對照

  • 字面主義:歷史應許導致字字對應的歷史應驗
  • 寓意法:歷史應許與事件只在其底下的「隱藏意義」中有意義
  • 預表論:歷史應許是漸進啟示真理的第一階段,歷史應驗對應並發展那些應許

「字面」與「字面主義」的區別#

提到字面詮釋時容易混淆:十六世紀宗教改革者自視為從中世紀寓意法轉回正確的「字面」詮釋——但他們所謂的「字面」與今日辯論常用的意義不同。

字面主義(literalistic)#

  • 指本書到目前所用的詞——一種對舊約應許的解經方法
  • 若神應許亞伯拉罕眾多後裔得迦南地,最終應驗必須字字符合
  • 若先知描述以色列救恩之日為被擄者回巴勒斯坦、重建聖殿、復興耶路撒冷——應驗必須正是如此
  • 在這條件下,應許至今仍待應驗;基督該擺哪裡?祂在應許中字面找不到

改革者的「字面」(natural / literal)#

  • 即文本的自然意義——即原讀者所被傳達的意思
  • 拒絕「視原意為不相關」的寓意法
  • 改革者不認為字面意義在基督裡得應驗前就已窮盡
  • 他們承認舊約層次的字面意義指向更豐滿意義的未來事件

改革者建立的預表論基礎#

不同於寓意法:

  • 兩者之間的連結是聖經自身中的啟示
  • 舊約啟示是那時代之人與後來基督實在之連結的工具

改革者在處理舊約字面意義時,建立了預表論作為福音派解經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