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摘要#

按照耶穌的教導:

  • 舊約是神的話,是「不能廢的經」
  • 耶穌宣告祂自己是舊約的主題
  • 祂的教導不斷指向舊約——祂是其成全
  • 因此舊約不能自立:沒有它在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中的結論與應驗,便是不完整的
  • 沒有祂,舊約任何部分都不能被正確理解——在這意義上,舊約是「關乎基督」的書
  • 神在聖經中的啟示是漸進的:從對以色列最初的應許,到這些應許在基督裡的完整啟示

我們以舊約之先在來理解新約,但真正賦予一切意義的,是神在基督裡最完整與最終的啟示。 因此基督——以及新約——詮釋舊約

舊約是神的話#

耶穌與使徒的見證#

耶穌與使徒們對舊約的至高權威毫不動搖:

  • 將舊約尊為神向其子民說話的方式
  • 視之為神藉先知所說之話的忠實紀錄
  • 耶穌從未質疑舊約歷史的真實性
  • 以色列歷史的事件,正是耶穌親自扮演決定性角色之同一段歷史的一部分

若舊約的歷史聲稱沒有實質,新約對耶穌位格與工作的詮釋便毫無意義。

耶穌以舊約作為真理的權威#

神學爭論藉所記之話裁決,錯誤是因拒絕聖經中所寫者:

  • 與法利賽人辯離婚問題:祂訴諸聖經(太 19:4-5,引用創造記述)
  • 與猶太人辯神兒子身分:祂引用聖經並補一句「經是不能廢的」(約 10:35)
  • 與撒都該人辯復活問題:「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可 12:24)
  • 在曠野試探中:每一次都以「經上記著說」加舊約經文回應魔鬼(太 4:1-11;路 4:1-13)

耶穌教導:舊約所說的,就是神所說的

舊約是關乎基督的神之話#

對舊約理解的核心是:耶穌、使徒及所有新約作者皆視之為某種意義上關乎耶穌基督的書。新約壓倒性的見證是「耶穌應驗舊約」——換言之,舊約是關於耶穌的。

幾段關鍵經文#

  • 「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 24:25-27)
  • 「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 24:44-45)
  •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 5:39-40)

耶穌教導:舊約是關於基督的神之話

新約詮釋舊約#

舊約不能自立#

雖然我們可以在歷史層面理解舊約一系列相連事件,也可在神學上理解神對其子民「尚未應驗的應許」,但僅從舊約自身,無法理解所記神之作為與應許的完整意義

阻礙基督徒看見此關係的因素#

  • 兩約之間有約三百年歷史間斷
  • 舊約希伯來文轉換為新約希臘文
  • 學術界專業化的趨勢——基督教學者也把舊約當作獨立研究對象
  • 大量基督徒寫的舊約書幾乎不提新約存在
  • 神學院課程中舊約常與新約完全隔絕地處理
  • 結果:舊約的講道與教導品質常令人不滿——失敗在未讓新約決定我們如何將舊約與基督相連

兩種進路的對比#

進路進入點結果
非基督徒進路從舊約任意點 A 進入不涉新約前設,即使察覺漸進性,也不太可能視新約為舊約的目標
基督徒進路從福音(A)進入 → 派我們回到舊約(B)→ 帶著「此書關乎基督」(C)的先備知識 → 跟隨漸進啟示直到它領我們到福音中的成全(D)

非基督徒對舊約的進路:從舊約任一點切入,無新約前設,難以視新約為舊約之目標

基督徒對舊約的進路:從福音進入,被引回舊約,帶著「此書關乎基督」的先備知識,跟隨漸進啟示直到福音中的成全

作為基督徒作聖經神學,我們不從創世記第 1 章開始往前推,看一切將引到哪裡我們先到基督那裡,祂指引我們在福音光照下研究舊約。

  • 福音詮釋舊約:指出舊約的目標與意義
  • 舊約增進我們對福音的理解:指出基督所應驗的是什麼

舊約是漸進啟示的神之話#

進入舊約的歷史框架#

  • 福音不一定要求我們按時序處理舊約所有事件
  • 我們可從預言某些方面、或大衛的歷史進入
  • 但終究會看到:福音作為一長串特定事件的終點,要求我們認真對待舊約整個歷史過程
  • 一旦進入舊約,會清楚發現它建基於不難辨識的歷史框架

統一的歷史與統一的神學#

  • 大量證據顯示舊約作者視其歷史為合一的
  • 舊約敘述一個單一、連貫的故事,圍繞著一條特定的人脈
  • 以色列歷史的每一階段建基於前者
  • 在合一歷史的進程中,有合一神學的進程——神與祂救人計畫的漸進啟示

本書主要部分(第三部)的任務,就是檢視這漸進啟示的本性。

兩個關鍵事件、三個關鍵人物#

新約指出舊約啟示的合一進程:

  • 兩個關鍵事件: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盟約應許;大衛的王朝
  • 三個關鍵人物亞伯拉罕、大衛、耶穌——把神救贖的目的與作為綁成一個偉大的救贖工作

新約引文舉例#

  • 天使對馬利亞論耶穌:「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路 1:32-33)
  • 彼得(徒 2:30-31)和保羅(徒 13:16-33;加 3:15-29)都說:對亞伯拉罕或大衛的應許,在基督裡得以實現
  • 整卷希伯來書是基督與舊約關係的釋義,開頭即說:「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 1:1-2)

漸進救贖啟示的三面向#

舊約神學是漸進的救贖啟示

  • 「啟示」:因為神在其中使祂自己被認識
  • 「救贖性」:因為神在祂救贖我們的行動中啟示祂自己
  • 「漸進」:因為神分階段啟示祂自己與祂的目的,直到全光在耶穌基督中被啟示

舊約漸進地啟示神的救贖計畫,並由耶穌基督應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