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摘要#

關於「我們如何知道真實與真理」,有三種主要立場:

  1. 完全獨立於神:人完全掌控知識獲取的過程;神不存在,或即使存在也與我們無關。
  2. 部分獨立於神:人靠感官與理性可掌握大部分真理,但有些超出能力範圍的真理需要啟示——啟示只是補上不足。
  3. 完全倚靠神(聖經立場):神創造一切、知曉一切;人被造為神的形象,但因罪墮落而扭曲一切真理;唯有藉神的話與聖靈的工作,才能真實認識神。

本章要說明:作聖經神學前必須先處理「前設(presuppositions)」的問題——你帶著什麼樣的世界觀來讀聖經,決定了你能讀出什麼。

立場一:知識獨立於神(無神人本主義)#

一般人的常識假設#

多數人假設:

  • 用感官調查世界
  • 用理性把資訊組合成有意義的整體
  • 這些經驗或是科學家設計的實驗,或是日常生活的累積
  • 借用他人經驗,也分享自己的經驗
  • 從而建構出有規律的世界圖像:今天接續昨天、明天的我與今日相同、太陽會升落、自然律持續運作

這種進路確實有用,但只到某種程度

  • 它無法處理超越感官範圍的事——例如死後生命、神的存在

核心假設與名稱#

  • 核心假設:人類完全掌控知識獲取的整個過程;假以時日加上足夠條件,我們便能知曉一切。
  • 稱為「無神人本主義」(atheistic humanism)的原因
    • 無神:否認或忽略神對真實世界的關連
    • 人本:人是過程的中心、自身境況的主宰
  • 實踐性無神論者:嘴上信神,但思考與生活完全把神排除在外的人。

所有形式的人本主義都做了一個巨大假設:人的心智是真假的最終判官。 當人提出科學「證據」時,鮮少承認其中含有無法證明的預設:人類的感官與理性實際接觸到了實在、且能評估其意義——換言之,人的經驗成了真理的最終參照點

無神人本主義摘要:沒有神、沒有啟示、沒有墮落。人在掌控之中,從自然中獲取知識。

立場二:知識部分獨立於神(有神人本主義)#

一個外星人比喻#

假設來訪的外星人在智力與知識上遠超人類:

  • 我們會渴望盡量向他們學習
  • 他們可能展示令我們驚異的新事物、改變我們對既知事實的理解
  • 但根據假設,他們不能改變我們已正確認識的事實
  • 我們會視他們為「擁有更多知識的專家」,但他們仍與我們同處同一宇宙、同受其律所限

有神人本主義者的神觀#

  • 他們相信神或諸神在某個我們無法直接認識的領域中存在
  • 若以基督教方式構想此神,會相信祂與創造世界有關、把品格印記留在受造界上
  • 同時是「人本主義」的:人仍掌控知識獲取——他研究宇宙、發現事實、組織成連貫知識體系
  • 啟示的角色:補上我們無法直接觀察之屬靈或超自然領域的空缺

致命的後果:人的理性審判聖經#

由於我們已自行理解了實在的本性,有神人本主義者傾向認為神也受同樣宇宙律所支配

在這立場下,人的理性將坐在審判席上,決定聖經中哪些可接受為神的啟示——因為「神不可能說出違反理性的話」。

有神人本主義摘要:神存在,但是一般實在的一部分;墮落不重要。人仍在掌控中,從自然獲取知識(包括一些關於神的知識)。神所添加的啟示永遠要先經過「自然知識」的過濾。

立場三:知識倚靠神(基督教有神論)#

起始假設:聖經為真#

讓我們做出與人本主義相反的假設:聖經所說屬實,聖經中的神為真。

  • 完全有別於受造界:不是一般實在的一部分,而是萬有的創造者、維繫者、掌管者
  • 神將祂的品格印記留在整個受造界上,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創造人為神的形象

人被造以認識神#

  • 人被造是為了認識神
  • 宇宙中每一事實都述說其創造者,向我們開放可被辨識
  • 我們裡面有神的形象——意味著:
    • 唯有認識神才能認識自己
    • 唯有認識自己才能認識神
  • 神的永能與神性可從自然(包含人類)中辨識
  • 神最初對人所說的話(創 1:28-30)界定了神與人、人與其餘受造界的關係
  • 神告訴亞當他需要知道關於自己以及與神關係的事

神對人說的每一句話,都在詮釋實在的意義

墮落前的基督教有神論:人藉自然領受啟示,也藉神的話領受超自然啟示;所有自然啟示,都透過神的話的啟示而被詮釋。

與有神人本主義的兩大差異#

雖然乍看相似,但有兩個關鍵差異:

差異一:墮落前人就倚靠神的話#

  • 罪尚未進入世界時,人就已倚靠神的話以正確詮釋世界
  • 神的創造行動是完全自由的:祂不被任何力量或必然性所迫
  • 創造也是主權的行動:受造界完成神所定的旨意
  • 因此唯獨神能詮釋實在中的每個事實

差異二:嚴肅看待罪#

有神人本主義假設罪不阻礙人的知識獲取——但聖經立場不同:

  • 罪帶來死(創 2:17;羅 6:23)
  • 死的狀態不只指肉體終究離世,更指與神的關係被切斷
  • 整個受造界的所有關係皆受波及(創 3:15-24;羅 8:20-22;弗 2:1-3)

罪人對神的知識有怎樣的反應?

  • 壓抑從自然而來的對神之知識:他知道真理,卻在不義中阻擋它
  • 這使所有人在神面前無可推諉——無論聽過福音與否
  • 在意識層面,人無法再承認他知道神存在;他刻意重新詮釋每個事實,使之符合他對神的否認
  • 內在仍有神形象帶來的「對神的感知」,但思想中已將真理換為以人為中心的宇宙理解——心思變為虛妄黑暗(羅 1:18-25)

墮落後的基督教有神論:人壓抑對神的知識,以無神人本主義作為替代。

一切人本主義皆為罪性的表現#

  • 基督教有神論以聖經方式理解兩種人本主義:它們都是人類罪性拒絕承認神之真理的表達
  • 它們都是真理的徒勞替代品

出路:恩典的特別啟示與聖靈工作#

既然人因罪不能自覺地認識真理,盼望在哪裡?

聖經告訴我們:人心的死寂與對神的敵意被神的良善所勝過。神賜下祂自己的新而特別的啟示,並以聖靈征服我們悖逆的意志,使我們得以理解並接受祂的啟示。

  • 聖靈使我們確信神的話就是真理
  • 信主的罪人正在心思上被恢復,得以接受神的真理
  • 完全的恢復要等到末日復活時才會實現
  • 此生中,新生命與舊悖逆生命之間仍有張力
  • 我們無法在思想行為上與神的啟示完全一致——但我們得以真實認識事物的真相,即神所詮釋的事實

如何能知道真理?三種進路的對比#

立場對神的假設對知識的看法對聖經的態度
無神人本主義神不存在人完全自主獲取聖經只是宗教觀念的記錄
有神人本主義神存在但隔絕人自主+啟示補足用理性判斷聖經哪些可接受
基督教有神論神創造萬有人在真知識上倚靠神神的話既教導內容,也教導讀法

基督教有神論的關鍵主張:

  • 聖經之外無「自證的邏輯」
  • 沒有自然可辨識的「什麼可能、什麼不可能」之規則
  • 作為創造者的神,必須詮釋祂宇宙中的每個事件與每個事實

前設(Presuppositions)#

何為前設?#

每個立場都選擇了自己的起點,並假設該起點為真——若起點為假,後續一切推論皆假。這些基本假設稱為前設(presuppositions)。

我們不能無止盡地說「我知道這是真的,因為 ⋯⋯」;最終必須抵達接受為終極權威的事物。按定義,終極權威不能靠更高權威來證明——它必須是自證的。唯有神是這樣的權威。

聖經神學的前設#

作聖經神學必須採用基督教有神論的前設;不然就採用某種人本主義的前設——非此即彼:

我們要麼立基於「主權的、自我證明的神,藉祂的話對我們說話,我們因祂的話是祂的話而接受其為真」;

要麼立基於「人是一切真理的最終判官」。

基督徒立場若要前後一致,就必須接受:聖經是神的話,神要它說什麼、它就以神想要的方式說什麼

過去百年的偏差#

許多近百年寫成的聖經神學受人本主義前設形塑:

  • 聖經不被允許為自己說話,反而被持續用「自外於神的人類理性」評估
  • 結果聖經神學常常淪為「聖經人物中宗教觀念假設性發展的描述
  • 演化哲學流行時被應用於聖經文本:假設宗教觀念由簡到繁演化,從而否定聖經本身對以色列信仰史的見證
  • 神被約化為「許多人持有的宗教觀念」

永恆的張力#

即使不所有採用人本前設者都是極端懷疑論者——我們所稱之「人本主義」,按聖經來說是人類罪性拒絕神的表達。身為基督徒,我們仍是罪人,朝人本思考的傾向永遠與我們同在

即便起點是真正的基督徒前設,要在思考聖經時保持前後一致也很困難。聖經神學應當帶著持續自覺的努力來進行,與聖經的前設保持一致。

本章小結:聖經神學的五個前設#

  1. 神創造宇宙中每個事實——唯獨祂能詮釋一切事物與事件。
  2. 人被造為神的形象——因此我們知道自己倚靠神才有真理。
  3. 作為罪人,我們壓抑此知識——重新詮釋宇宙,假設意義由我們而非神給予。
  4. 特別啟示是必需的——藉神的救贖之話、登峰於耶穌基督,處理我們對真理的壓抑與對神的敵意。
  5. 聖靈的特別工作帶來悔改與信心——使罪人承認聖經中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