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綠皮書》式的教育被全社會接受,結果必然是接受它的社會的毀滅。然而,這還不能算是對價值主觀主義的駁斥——真理也可能是「我們接受了便會死」的東西。本章路易斯(C. S. Lewis)要正面檢視蓋烏斯(Gaius)與提堤烏斯(Titius)所代表的革新者(Innovator)的哲學立場,並指出:所有試圖從「道」(Tao)之外重建價值的努力,最終都會自我崩潰。

革新者的自相矛盾#

蓋烏斯與提堤烏斯雖然對傳統價值採取主觀主義,但寫書這個行為本身已透露:他們承認有某些價值是不主觀的。

  • 他們寫書,是為了在下一代心中產生某些心智狀態
  • 這些狀態,是達到他們認為值得追求的某種社會狀態的手段
  • 若他們宣稱這些只是「必要」、「進步」、「有效」——終究會被追問:「為何必要?」「往哪進步?」

最後他們必須承認某種事態是就其本身而言為善——而這已落入他們本要拆解的範疇。

多數「揭穿」傳統價值的人,背後總藏著另一套自以為不受揭穿影響的價值。他們聲稱要剝除情感、宗教制裁、繼承禁忌等寄生物,好讓「真正」或「基本」的價值浮現。本章就是要嚴肅檢驗:這種剝除若認真進行下去會發生什麼。

為公犧牲的試驗案例#

路易斯以「為國捐軀」為試驗案例(experimentum crucis),逐一檢驗革新者可能找到的「合理」依據。

第一種嘗試:訴諸實用性#

「善」就是「對共同體有用的事」。

  • 但共同體之死對共同體並無用處,只有某些成員之死對其他成員有用
  • 革新者必須向那些「被要求犧牲」的人解釋為何該死
  • 不能訴諸榮譽、羞恥、愛——那些都是被宣判為情感而剝除的
  • 「除非有人冒險赴死,所有人都會死」這話只在少數情況為真,且立刻引出反問:「為何犧牲的人偏偏是我?」

第二種嘗試:訴諸理性#

革新者可能反駁:自私為何比利他更「理性」?

答案是:拒絕犧牲自我,並不比同意犧牲自我更理性——兩者皆與這種狹義的理性無關。

因為從純粹事實的前提,永遠推不出實踐的結論。「這樣做能保存社會」推不出「該這樣做」,除非中介一個前提:「社會應該被保存」。

革新者試圖從直陳語氣的前提推出祈使語氣的結論,這在邏輯上不可能。

第三種嘗試:訴諸本能#

於是革新者轉向「本能」(Instinct):

  • 物種與社會的保存是由本能給予的目的
  • 性慾既屬本能,凡不衝突於物種保存者皆可滿足
  • 看似革新者所有需要的東西都齊全了

但問題立刻浮現:

  • 我們必須遵從本能嗎?若必然如此,何須寫《綠皮書》來勸勉?
  • 遵從本能就會滿足嗎?但為國捐軀切斷了一切可能的滿足
  • 唯一剩下的說法是:我們應當遵從本能——但「應當」從何而來?

從「我有衝動去做某事」這個心理事實,無論如何都推不出「我應該服從這衝動」這個實踐原則。若還要假設更高階的本能來指揮較低階的,那就是無窮後退。

更何況本能彼此衝突——「服從本能」就像「服從眾人」一樣空洞。

道:實踐原則的唯一來源#

革新者其實一直在偷用道。

  • 「四海之內皆兄弟」——孔子論「君子」
  • 「凡屬於人者,於我皆不陌生」——斯多噶
  • 「己所欲,施於人」——耶穌
  • 「人類應被保存」——洛克(John Locke)

這些原則自古以來就在道中,而且也只在道中。它們不是結論,而是前提。

兩種看待這些原則的方式#

  • 視之為情感——但這時你必須放棄「真正/理性的價值」與「情感的價值」的對立
  • 視之為理性本身——但這時必須承認理性可以是實踐性的,「應然」不必出示某個「實然」作為憑據

若無自明之事,就無物可證明。

同理,若無「就其本身而當為」之事,便無物為當為。

「揀選」道的某些片段是非法的#

革新者攻擊道,所用的價值卻全部來自道。若他真的「從零開始」,沒有任何技巧能讓他走向「人當為共同體而死」、「應為後代著想」這類觀念。

隨意揀選的破綻#

  • 革新者重視後代——這其實是從道「對眾人行善」推出的延伸
  • 但道中同等強調對父母、祖先的義務——他憑什麼接受前者、拋棄後者?
  • 革新者可能主張經濟為先——但道既包含生養之責,也包含正義與信實
  • 革新者若是極端國族主義者——對自家人的責任固然在道中,但與之並立的是「終究眾人皆兄弟」

結論:道並非眾多可能的價值系統之一,它是一切價值判斷的唯一源頭

  • 若它被拒絕,所有價值皆被拒絕
  • 若保留任何價值,便已保留了它
  • 試圖駁倒它並以新體系取而代之的努力,是自我矛盾

「意識形態」(ideologies)不過是道的碎片——被武斷地從整體中扯出,孤立放大到瘋狂的程度,卻仍只能憑藉道才有任何效力。

道的內部發展 vs 外部僭越#

道並非僵固的條文,仍可被批評與發展,但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批評方式。

比較項內部發展外部僭越
比喻大詩人改造母語語言理論家從外部修改母語
性質從語言的精神內部運作視語言為外在物加以修改
從孔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到基督「己所欲,施於人」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的道德革新

內部改革的特徵#

  • 改革者承認舊原則的有效性
  • 新原則被看作舊原則精神的延伸或推展
  • 同一精神中的人會立刻辨認出這是合理的進展

外部僭越的特徵#

  • 把傳統道德整個扔掉

  • 然後立刻陷入無從建立任何價值判斷的地步

  • 路易斯的比喻:

    像是有人說「丟掉那條麵包,改吃磚塊和蜈蚣吧」。

只有深諳道之精神、被道培養的人,才有資格從內部修正道。外人對此一無所知

「你不能拿手槍抵著道的腦袋」。

也不能等到道的憑據都被審查完才開始服從。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說過:唯有受過良好教養的人才能有益地研習倫理學——對於站在道之外的腐敗者,這門學問連起點都看不見

末路一問#

路易斯在章末提出一個現代心靈最可能採取的回擊:

既然這個「道」也不過是自然現象——是農耕節律或人類生理在祖先心中的反射——我們已知這些東西如何被製造,遲早能隨意製造它們。為何我們對自然的征服必須在這「最後最頑強的一塊自然」面前怯步?

你說一旦走出道,我們將失去一切價值。很好:我們大概會發現沒有它也活得很舒服。讓我們自己決定人類該變成什麼,然後就把他造成那樣。

這正是把價值的整個概念徹底拒絕。這個立場不能再被指控為自我矛盾,需要另一講才能處理——那就是下一章《人之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