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與作者定位#
《宗教經驗之種種》(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原是哈佛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於 1901 年在愛丁堡大學發表的系列講座,1902 年成書。為了準備講座,詹姆斯廣泛閱讀宗教經典,包括各路聖人與神祕主義者的親身記述。
在當時,從心理學角度檢視靈性經驗是相當新穎、甚至近乎褻瀆的做法。學界仍大量產出探討教義與神學細節的著作,詹姆斯卻把目光投向個人經驗的世界。他寫作的目的,是要說服讀者:宗教本身雖常顯得荒謬,但靈性衝動仍是人類最重要的功能,是讓我們之所以為人的東西。
詹姆斯把重心放在個人而非制度,為後來整個新時代(New Age)與個人成長思潮鋪了路——在那些思潮中,信念是否成立,端看它對個人是否有意義、是否有效。
本書幾乎在出版當日就被視為經典。它的最大貢獻,是讓宗教讀者以更理性、客觀的眼光看待靈性課題,同時說服科學取向的人:宗教經驗自有其價值,而且是一項「事實」。
靈性的科學#
本書寫於一個科學昌明、反抗前代盲目信仰的世紀末。在這樣的氛圍下,《聖經》被重新理解為「只是一堆故事」,而新興的心理學則傾向把宗教經驗解釋成「心智的產物」。
詹姆斯對「一切宗教經驗都可化約為大腦狀態」這種看法抱持懷疑,他稱之為靈性的「不過就是」(Nothing-but)觀點。例如:
- 聖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的異象,被解釋為「枕葉皮質的放電病灶」,亦即一場癲癇。
- 聖女大德蘭(St. Teresa of Avila)無法自控的狂喜出神,被「醫學唯物論」(medical materialism)診斷為單純的「歇斯底里」。
詹姆斯指出,生理狀態確實可能促成神祕經驗,但這並不否定該經驗的啟示價值。數世紀以來,修士與修女有意識地操弄自己的身體(禁食、不眠、改變呼吸),正是因為這些生理狀態有助於進入更高的覺察狀態。宗教經驗並非被這些操弄「創造」出來,它一直都在,端看人是否讓自己對它更敏感。
歸根究柢,詹姆斯認為經驗究竟是「在腦中」還是「與神交通」並不重要,關鍵在於這經驗是否帶來好的效果。
由果不由根#
詹姆斯主張,靈性觀念應以三項標準來評判:
- 當下的明澈(immediate luminousness):它是否啟發我們?
- 哲學上的合理性(philosophical reasonableness):它是否說得通?
- 道德上的助益(moral helpfulness):它是否是良好的生活指南?
他引用聖女大德蘭自傳中描述異象的段落。當時有人懷疑她見到的是魔鬼而非神,她則辯稱所見不可能只是想像,因為它使她成為更好的人(「拔除我的惡習,以陽剛的勇氣充滿我」),而她的告解神父也予以印證。大德蘭並區分「想像」與「靈性實在」:純粹的想像會削弱心神,而「真正屬天的異象」則使人重獲生機、變得堅強。對她而言,這些造訪引導她去改革自己所屬的加爾默羅會。
這正是詹姆斯著迷的「宗教經驗之實際效果」。無論這些「造訪」來自聖人自己的心靈,還是真的來自神,可以確定的是——它們能夠徹底改變一個人的生命。
皈依者的動力#
詹姆斯觀察到,心理學與宗教都同意:人可以被超越其平常意識的力量所改變。差別在於——心理學把這股力量定義為「無意識」(在自我之內),宗教則認為救贖來自人之外,是神的恩賜。
在理性或科學的眼中,「重生」的皈依者或許顯得失衡、甚至像個瘋子。詹姆斯指出,皈依可能是突然發生的,但這不代表它是病態的。在旁觀者看來,那像是把一層神聖外衣硬補在原有生命上;但對當事人來說,那是徹底的轉化——突然之間,反倒是其他人活在黑暗裡。
詹姆斯辨識出皈依經驗的一種模式:
- 它往往發生在人低落到「乾脆放棄」的時刻,希望的真空為啟示騰出了空間。
- 自我(ego)的種種侷限與負面被拋下,人開始只為他人或某個更高目標而活。
- 對神產生依賴所換來的,是恐懼的放下——這正是皈依如此具有解放性的原因。
那種無懼、那種在神之中絕對安全的感受,賦予皈依者驚人的動力。一個看似完全正常的人,會因為一個信念而放棄一切、跑到叢林裡當傳教士,或在沙漠中建立修道院。這個看不見的東西竟能劇烈改變他外在的處境,使詹姆斯得出一個無可迴避的結論:對這樣的人而言,他的皈依或靈性經驗就是一項事實,甚至比他生命中至此發生過的任何事都更真實。
宗教為何具有轉化的力量#
詹姆斯提出,宗教不一定是對某位神的崇拜,它可以只是「相信有一個看不見的秩序,而我們的任務是與之和諧調適」。
詹姆斯說:「宗教,無論它是什麼,都是一個人對生命的全面回應;那麼,何不說任何對生命的全面回應都是一種宗教?」
在這種理解下,無神論也可以是一種宗教——某些無神論者攻擊基督教時的狂熱,本質上就是宗教性的。
他引用早期宗教心理學家勒巴(J. H. Leuba)的話:「神不是被認識的,不是被理解的;他是被使用的。」人們因個人理由接受宗教,因此宗教必然以某種方式服務於他們。
不過,宗教態度通常伴隨著一種意願——為了某種更偉大的事物(如神或國家)而把自我拋諸腦後。這種對自我的否定,使宗教衝動有別於其他一切形式的快樂,因而獨具提升人的力量。一種宗教情感之所以能與其他情感區分,正因為它使感受者變得高貴,讓他感到自己依循著更大的力量、法則或設計而活。
詹姆斯認為,宗教之所以存在,是為了回應人類那份恆久的不安、那種「有什麼地方不對勁」的感受。它讓人把自身較高的部分看作真正的自我,並把較低的自我拋在身後。
我們都想與某種「更多」相連,無論那是內在的偉大或外在的更高力量。詹姆斯說:「宗教的終極目的,歸根究柢不是神,而是生命——更多的生命,更豐富、更令人滿足的生命。」
結語#
書中插入了一段記述:某人靠著把心靈錨定在《聖經》有力的話語上,使自己免於陷入瘋狂。這位被稱為「法國通訊者」的人,其實就是詹姆斯本人。
他的結論是:信仰的狀態能徹底改變一個生命,即便所信之物肉眼不可見、嚴格說來甚至可能並不存在。宗教能真正療癒一個人,把先前破碎的部分重新整合起來。對於長年在憂鬱中浮沉、飽受疏離之苦的詹姆斯而言,單憑這一點就足以證成宗教活動的價值。他坦承自己在靈性上遠未進階,但他清楚看見:對看不見之物的信仰,在許多人身上釋放出個體性與目標感的巨大力量。
詹姆斯承認,科學將永遠試圖吹散宗教那層遮蔽的迷霧,但這麼做反而會完全錯失重點。科學只能談抽象,而個人的靈性經驗之所以更有力,恰恰正因為它是主觀的。靈性關乎情感、想像與靈魂——而對一個人來說,這些就是一切。
威廉·詹姆斯小傳#
詹姆斯於 1842 年生於紐約的阿斯特飯店。祖父是嚴格的長老會信徒,1789 年抵美後累積了一筆財富。父親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Sr.)服膺神祕主義者斯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的哲學,並鼓勵子女在宗教上獨立思考;家庭環境知性而世界性。
- 青少年晚期他原想當畫家,後在父親鼓勵下進入哈佛,修讀化學、解剖學,繼而醫學。1872 年獲解剖學職位,十年後成為哲學教授,再轉任心理學教授。
- 1890 年出版的劃時代鉅著《心理學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長達 1400 頁,耗時 12 年。其他重要著作包括《信仰的意志》(1897)與《實用主義》(1907)。
- 詹姆斯長年受身體不適與憂鬱所苦。《宗教經驗之種種》即寫於他因 1898 年阿迪朗達克山之行染病、休養之際。
- 1878 年他與愛麗絲·吉本斯(Alice Howe Gibbens)結婚,育有四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