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的關係或互動,是指你能自在地做自己,而對方也清楚看見你的潛能。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段長談而感到「被療癒」?是否曾有某段關係,讓你重新覺得自己是正常的、是值得被肯定的?這些互動往往發生在一個信任、開放而坦誠的環境裡,在那裡你獲得了全然的關注,並且被傾聽而不被評判。
羅傑斯(Carl Rogers)正是把好關係的這些特質,帶進他身為心理學家與諮商師的工作。其結果是顛覆了傳統「心理師—病人」模式的一場革命,並對成功的人際互動帶來更廣泛的啟示。
從專家模式到關係的轉向#
羅傑斯一開始進入這個行業時,假設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執業者,負責「解決」前來求助者的問題。但他逐漸發現,這種模式很少奏效,真正的進展更取決於諮商室裡兩個人之間理解的深度與彼此的開放程度。
他深受存在主義哲學家布伯(Martin Buber)影響,尤其是「肯認他者」(confirming the other)的觀念:
這意味著全然地肯定一個人的潛能,也就是有能力看見他或她「被創造出來要成為的樣子」。
這種把重心從「問題」轉向「可能性」的轉變,使羅傑斯與馬斯洛(Abraham Maslow)一同成為新興人本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的重要人物。我們今日對個人成長與人類潛能習以為常的觀念,許多都源自於此。
《成為一個人:一位治療師對心理治療的觀點》(On Becoming a Person: A Therapist’s View of Psychotherapy)並非單一篇章的著作,而是羅傑斯在十年間陸續寫成的文章合集。它累積了一段橫跨三十多年心理治療生涯的智慧,雖然讀來並不輕鬆,但一旦掌握其中的觀念,便能帶來深刻的啟發。
讓每個人都能做自己#
在心理學的養成訓練中,羅傑斯自然而然吸收了一個觀念:治療師掌控與案主之間的關係,他的職責是把病人當成客體來分析與處置。然而他後來得出的結論卻是:讓案主自己引導歷程的方向,反而更為有效。這便是他著名的案主中心(client-centered),或稱個人中心治療(person-centered therapy)的起點。
羅傑斯認為,與其試圖去「修理」案主,更重要的是絕對地傾聽他們所說的話:
- 即使這些話聽起來是錯的、軟弱的、奇怪的、愚蠢的,或是不好的。
- 這樣的立場,讓人得以接納自己所有的念頭。
- 經過幾次會談之後,人們便會自我療癒。
他把自己的理念總結為「單純地做我自己,並讓另一個人做他自己」。在那個心理學研究還圍繞著實驗室裡老鼠行為打轉的年代,他主張讓「瘋狂」的病人來設定方向,對整個專業而言是極大的挑戰,許多人因此抨擊他的想法。
如果這還不夠,羅傑斯更打破了「治療師應冷靜自持、客觀傾聽案主問題」的理想形象。他主張治療師有權擁有自己的人格,有權表達自身的情緒:
- 若會談中他感到敵意或惱怒,他不會假裝自己是親切而疏離的醫生。
- 若他沒有答案,他不會佯稱自己有。
在他看來,倘若「心理師—案主」的關係要建立在真實之上,那麼它就必須容納治療師本身的心情與感受。
羅傑斯工作的核心,是一種把人生視為流動歷程的觀點。他相信,一個圓滿的人應當學會把自己接納為「一條不斷生成的河流,而非一件完成品」。人們常犯的錯誤,是試圖掌控自身經驗的每一個面向,結果反而使自己的人格無法扎根於現實。
成為一個真實的人#
羅傑斯觀察到,人們初次前來尋求諮商時,通常會給出一個理由,例如與配偶的問題、與雇主的問題,或是自己難以控制的行為。然而這些「理由」幾乎從來都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他所見過的所有人,其實都只有一個共同的問題:
他們極度渴望成為真實的自己,渴望被允許卸下至今用來面對人生的虛假角色與面具。
這些人往往非常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以及在特定情境下「應該」怎麼做。治療把他們重新帶回對人生與處境的當下體驗,他們因而成為一個人,而不再只是社會的倒影。
這場轉化的一個面向,是人們開始「擁有」自身的所有面向,允許全然矛盾的感受並存。其中一位案主便坦承自己既愛又恨她的父母。羅傑斯的格言是:在梳理自己的情緒與感受時,「事實永遠是友善的」;真正的危險,反而在於否認我們的感受。當每一種令我們羞愧的感受浮上表面時,我們會明白,允許它存在並不會殺死我們。
結語#
羅傑斯的影響力遠遠超出他自身的諮商心理學領域。他強調人應更多地把自己看作一個流動的創造歷程,而非固定不變的實體,這種主張正是醞釀出一九六〇年代反主流文化革命的思想氣候之一部分,我們也很容易在今日的自助書寫作者身上看見他的影響:
- 柯維(Stephen Covey)「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之一是「先理解別人,再求被理解」,這是非常羅傑斯式的觀念——關係中的進展,唯有當身處其中的人覺得能安心暢所欲言並被聽見時,才有可能發生。
- 「活出你的熱情」這句口號,也有一部分可以追溯到羅傑斯所強調的:過一種能表達真實自我的人生。
羅傑斯認為,心理學家擁有世界上最重要的工作,因為終究能拯救我們的並非物理科學,而是人與人之間更好的互動。他在會談中營造的那種開放與透明的氛圍,若能複製到家庭、企業乃至政治之中,將帶來更少的焦慮與更多有建設性的結果。而關鍵在於,要真正去感受對方或另一方究竟想要什麼、感受到什麼。這樣的意願雖然從來都不容易,卻能夠轉化身處其中的每一個人。
關於作者#
羅傑斯(Carl Rogers)於一九〇二年生於芝加哥一個嚴格的宗教家庭,是六個孩子中的第四個。
- 他在威斯康辛大學先後就讀農業與歷史,原本的目標是進入基督教神職。
- 一九二四年,他進入紐約市立場較為自由的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但兩年後感到被教義束縛,開始在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修習心理學課程,並於一九二八年取得碩士、一九三一年取得博士學位。
以兒童心理學的博士研究為基礎,羅傑斯在紐約羅徹斯特的「防止虐待兒童協會」謀得一份心理學家職位,與困擾或有偏差行為的兒童工作。這份工作雖不具學術聲望,卻足以養活他年輕的家庭,他在此待了十二年。
- 一九四〇年,憑藉著作《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Clinical Treatment of the Problem Child),他獲聘為俄亥俄州立大學教授。
- 具影響力的《諮商與心理治療》(Counselling and Psychotherapy)於一九四二年出版。
- 一九四五年起,他在芝加哥大學展開長達十二年的任職,並在那裡建立了一所諮商中心。
《案主中心治療》(Client-Centered Therapy,一九五一)進一步提升了羅傑斯的聲望。一九五四年,他獲頒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首座傑出科學成就獎。一九六四年,他遷往加州拉霍亞(La Jolla),任職於西方行為研究所,並在加州一直待到一九八七年辭世。他也以在會心團體(encounter groups)方面的工作、對成人經驗學習理論的貢獻,以及在衝突解決領域的影響而廣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