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再聰明的行銷也會失敗#
每年都有數十億美元被投入到根本不可能成功的行銷方案上,無論這些方案多麼聰明、創意十足,或預算多麼龐大。許多管理者深信:只要設計周延、執行得當、預算充足,行銷方案就一定會奏效。事實並非如此。
最具代表性的反例就是 IBM、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與西爾斯百貨(Sears, Roebuck)這類巨型企業:
- 人才不是問題:傳統上最頂尖的人才都被吸引到 GM、IBM 這類最大、最好的公司
- 工具不是問題:他們所使用的方法甚至常常令人驚豔
- 真正的問題:方案本身建立在錯誤的前提假設之上
經濟學家加爾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說,過去美國人對巨型企業的感受是「畏懼其權力」;但今天,人們畏懼的是「企業的無能」。
行銷錯誤的代價極為昂貴#
通用汽車是典型案例。過去十年,它為破壞自家品牌身分付出慘痛代價——把不同品牌的車賣成同樣的價格,外觀也愈做愈像。十個百分點的市佔率蒸發,相當於每年約 100 億美元的銷售額損失。
- 不是競爭力問題:雖然競爭確實加劇
- 不是品質問題:雖然 GM 確實沒有交出頂級品質
- 是十足的行銷問題:方向錯了,再強的執行也救不回來
在今天的市場中,公司一旦犯錯,腳印立刻浮現在背後——競爭對手會帶著你的生意揚長而去。要把生意搶回來,只能等對手也犯錯,再想辦法趁機反擊。
行銷有沒有「法則」?#
如何在一開始就避免犯錯?簡單的答案是:讓你的方案符合行銷法則(laws of marketing)。
但是「法則」這個詞往往讓行銷人退避三舍:
- 自然界有重力定律,再美的飛機若違反物理定律也飛不起來
- 在沙丘上蓋出建築傑作,第一場颶風就會摧毀它
- 行銷同樣有不變法則——你可以打造一個出色的行銷方案,但只要踩到任一條法則,仍會被打趴
問題在於人性:
- 多數人不願承認「有些事就是做不到」
- 大多數行銷人相信,只要夠有活力、夠有創意、夠堅定,特別是「夠有錢」,沒有什麼是辦不到的
- 一旦願意打開心胸,承認行銷法則的存在,這些法則其實顯而易見
本書由何而來#
作者里斯(Al Ries)與屈特(Jack Trout)研究行銷成敗已超過 25 年,他們的核心發現是:真正能成功的行銷方案,幾乎都與市場中的某種根本力量同步。
在過往的著作、文章、演講與影片中,他們發展出多項策略模型:
- 定位(Positioning):以人類心智為核心的物理模型,協助普及「定位」這個概念
- 行銷戰:以軍事為類比的市場模型,將公司與品牌歸類為防禦、進攻、側翼、游擊四種戰術型態
經過多年提煉,作者把這些原理濃縮成 22 條主導市場成敗的根本法則,並稱之為「行銷不變法則」(The Immutable Laws of Marketing)。違反它們,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