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聖經是猶太經典#
宗教改革思潮強調聖經的權威高於一切人間傳統與權力,因為聖經是神啓示的道。馬丁路德註釋《羅馬書》三章 4 節說:「神是神,人都是撒謊的。」(Let God be God, but everyman a liar!)即便路德本人對猶太人愛恨交織,仍認定聖經是出於希伯來人的經典——「希伯來文讓我們聽見上帝在說話……所以修習希伯來文可以是聖禮的工作」。
聖經是猶太人的經典,這歷史事實不在話下。但要正確詮釋聖經,就必須正視它的猶太歷史、文化與語言。西方基督教的聖經詮釋始終離不開「猶太問題」(the Jewish question):
- 耶穌生為猶太人,是否具有必須的實質意義?
- 耶穌之後的以色列人到底有什麼神學意義?
- 希伯來聖經的應許既已應驗在耶穌身上,基督教還需要聖經的猶太性意義嗎?
正如帕利坎所言:「猶太人與基督徒之間的歷史關係,加上稍後基督教內的分裂史,就某個層次來說,正是聖經的詮釋史。」過去兩世紀,在歐美成長的猶太神學家也陸續回到希伯來聖經與基督教對話——德國的羅森茨威格、法國的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 1906-1995)、北美的赫舍爾(Abraham Joshua Heschel, 1907-1972)——他們都指出:西方神學經柏拉圖主義、亞里斯多德、斯多亞主義與新柏拉圖主義的洗禮,造成聖經精神與世界觀的嚴重「缺席」,以致基督教在希臘化過程中淪為異教。
近代自由神學正是希臘化神學與去猶太化聖經的代表。它雖重視耶穌的歷史處境,卻把耶穌的宗教經驗視為「普遍宗教經驗」的研究資源,認為其與一切宗教經驗在本質上沒有兩樣。美國神學家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 1940-)在《異鄉客》一書中道出了「去猶太化」耶穌的危機:
自由主義神學花了幾十年時間向我們一再保證,我們不必太嚴肅看待耶穌的猶太性……耶穌並不真的是一個猶太人,他是人性最閃亮、最美好的頂峰,是高貴理想的教導者,是人類文明最好的部分。從自由主義的「基督是人類的最高階段」到納粹的「超人論」,只有短短幾步路。
因此,本章延續上一章——「回到聖經的智慧」是杜絕基督教淪為異教的必要條件。以「光」的圖像說:透過閱讀聖經而塑造的理性,是引導自然之光(眾光)回到光源的途徑。 這條回轉之路,必須處理「希臘化」的本體論思維與「去猶太化」解經所導致的倫理後果。
加爾文:聖經智慧的巨匠#
十六世紀改教先驅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正是「回到聖經的智慧」的表率。他一生專注研讀、大量註釋聖經,並按釋經心得撰寫鉅著《基督教要義》(自一五三六年起多次修訂,至一五五九年成型)。
《要義》的目的,作者自陳是「教導任何熱愛基督教信仰的人最基本的教義,好叫他們成為真正敬虔的人」。因此它呈現的不是現代意義下邏輯一貫、客觀理性的系統神學,而是容讓聖經內容指引理性思維、塑造價值取向,進而建構聖經化教義「體系」——這正是「回到聖經的智慧」的典範。
加爾文起草的《日內瓦教理》問:「我們如何使用聖經以致能得益處?」答:「按照良知完全接受它是從天上來的真理,在正確的順服中完全委身給它,真誠熱切的心靈愛它以致它深印在心。」
加爾文認定,人一切真實可靠的智慧包含兩部分:認識上帝與認識自己。兩者雖有本質差別,卻不能分割,因為人的一切才智(理性、信心、經驗、想像力、創作力)乃至存在本身,都在乎上帝。因此他以「敬畏之心」作為認識論(epistemology)的起點——這與希伯來神學思維非常吻合。
西方認識論的難題#
「聖經智慧」(biblical reasoning)對今日的認識論有何意義?要回答,須先認識西方認識論的困境。
認識論問:什麼是知識(knowledge)?認知(knowing)是怎樣的過程?人的知識是否有限度?雖然多數人未受認識論訓練,但認知是每日的活動,可分三步:
- 分別 X(Identification):在許多事物中把 X 與其他事物分別出來——X 是 X,同時同一情況下不可能不是 X。
- 界定 X(Definition):說明 X 是什麼,也就意味 X 不是什麼。
- 形容 X(Description):描述 X 在某時空中呈現的特性或屬性。
以資訊學說,人接觸外在事物時,思維進行「編碼」(code,「那是什麼」)與「解碼」(decode,「那是什麼意思」)——這是內在非物質的心靈,給外在物質事物進行的概念化活動。
深入探究便會發現一個難題:人內在屬心靈的概念世界,與外在屬物質的事物,這兩者如何可能彼此關聯互動? 以電腦比喻:純物質構成的機器,如何能「接觸」外在事物、又「概念化」它們?甚至能有意圖或目的(intention)去接觸某事物?這存著目的的「意識」(consciousness)或心靈(mind),是純物質能有的條件嗎?
心靈與物質如何關聯,是認識論爭論不休的課題,在現代文化尤為突出。十四世紀文藝復興產生兩大主流思想,催生現代世界觀:
- 神本的宗教信仰:主張上帝與世界有本質上的完全不同(qualitative difference),後延伸為「宗教改革運動」。
- 人本的人文主義:推崇人理性的自由自主(rational autonomy),後延伸為「啓蒙運動」。
「現代哲學之父」笛卡兒主張心體二元論(mind/body dualism):一方面極端不信任感官經驗,另一方面又極端信賴內在理性的邏輯推論。當人單靠理性、不再信賴感官時,如何可能認識外在事物?無論其後的唯心論(Idealism,理性概念就是實體本身)或經驗論(Empiricism,感官經驗就是實在),都回答不了那「難以啓齒」的問題:「理性(心靈)如何可能概念化外在事物(物質)?」
笛卡兒之後,自然科學成為西方主流文化,其前提之一是從科學理性排除上帝介入歷史的可能性:上帝成了「神聖的建築師、傑出數學家和鐘錶匠」,創造後便讓宇宙按固定規律獨立運動。
在理性(人格化活動)與事物(非人格化事物)之間,需要一個能承載並準確傳遞訊息的「中介」(mediator)。各派以不同方式命名:古典希臘哲學曰「以太」,德國唯心論曰「精神」,英國經驗論曰「直覺」。
哲學家泰勒(Charles Taylor, 1931-)在《世俗時代》描繪西方世俗化的歷程:世界觀先從「上帝造宇宙論」轉向以人為中心的「自然神論」(Providential deism);接著宇宙被理解為靠非人格化定律自行運作的龐大機械,上帝淪為道德秩序的設立者與「假想」的審判官(康德語);最後,宗教本質被化約為自然與人本的現象,一切超越性的信仰都被視為迷信。
自然神論奠定「自然原理是解釋一切的基本原則」,卻說不清心靈與物質的關係:
- 休謨(David Hume, 1711-1776):心靈對外在經驗的「接收」,猶如攝影機拍下一系列時空印象(perception),印象之間不一定有因果關聯(高溫鐵片未必是火燒所致,也可能是摩擦或電流);故一切因果解釋都須懷疑。
-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外在於我們的事物,我們只能以信心接納其存在……我們沒有辦法提出使人滿意的證明。時至今日,這於哲學及理性來說,依然是使人感到羞愧的事。」
- 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哲學的羞愧不在於迄今仍未能提供證明,而在於人一次又一次地提出證據……這些要求源於一種虧缺的本體論思路,以一種獨立於、外在於世界的姿態去證明那垂手可得的世界的存在。」
在這束手無策之中,十八世紀的主教巴克萊(George Berkeley, 1685-1753)提出上帝為心靈與物質之間的「人格化中介」(God as the personal mediator)。他反對以非人格化的物質或盲目機率填補這鴻溝,認定惟有人格化的中介,才符合思考主體所從事的人格化經驗。 這洞見當時未受重視,卻是認識論的重大提案:心靈與事物之間若沒有一個有目的的意識,就無法產生有意義的關聯。
這正符合基督教神學的中介觀。從愛任紐的創造神學看:父上帝透過聖子與聖靈(如左右手)創造並更新萬有;住在萬有中的聖靈,正是巴克萊所要說明的「人格化中介」。以下從加爾文的聖靈論闡明這推論。
加爾文的聖靈論#
加爾文的神學要求教會與信徒回到聖經、聆聽聖道,使理性思維與人格品行更新變化。其中關鍵,在於人如何在信仰基礎上評估與運用理性——既要避免人本啓蒙的理性主義(Modern Rationalism),又要避免走向另一極端的反智主義(Anti-intellectualism)。
《基督教要義》開頭即強調「認識神、認識人」的認知原則。加爾文藉此說明:神學知識(人認識上帝)與科學知識(人認識自然),都有賴一個人格化中介——聖靈。 人需要聖靈為中介,才可能藉感官經驗並概念化那外在於人的上帝與自然。
加爾文的聖靈論,正糾正了西方知識論的心體二元論危機:受造的人惟有透過聖靈這人格化中介,才得以認識自然事物(上帝從無到有的創造與護理),也才得以認識上帝的事,正如保羅所說:「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使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 10 ~ 12)
有人認為頭五個世紀的教父因重視基督論與三一論而忽視聖靈,更正教與改革宗也犯同樣的毛病——常把聖靈侷限於救恩論,視之為被動、隱性、局部的「服役的靈」。加爾文神學因此常被誤解為貶抑聖靈、極度理性化教條化。
致力加爾文研究的學者為此辯護:
- 巴特斯(F. L. Battles, 1915-1979):加爾文一直對聖靈的工作有清晰完整的圖畫,只是在《要義》中未以特定段落表達,而是當作神學的基礎原則。「聖父是本源;聖子是計畫;聖靈是行動。」
- 華菲德(Benjamin B. Warfield, 1851-1921):「加爾文給神學世界最大的、最顯著的貢獻,就是聖靈工作的教義……因著他,聖靈論在教會歷史中第一次占有它應得的位置……他配得『聖靈論的神學家』這榮譽。」
加爾文論聖靈為普遍啓示的源頭
當我們從世俗作家的作品中發現他們的才能時,我們要讓神在他們身上所彰顯可畏的真理之光教導我們,盡管人心已墮落和完全扭曲,卻仍然披戴和裝飾著神卓越的賞賜。若我們視聖靈為真理惟一的源頭,我們就不會拒絕真理本身……古時的立法官因受真理的光照,而公正地設立社會的法律和秩序,難道我們要否認這事實嗎?當哲學家們對大自然細膩地觀察和描述,難道我們要說他們全然盲目嗎?……對於一切數學上的知識……難道我們要稱它們為癲狂瘋人的傑作嗎?絕不是。
人受造為認知主體#
人是「彰顯上帝公義、智慧和慈愛的最高貴傑作」,因此「對上帝有清楚完整的認識,我們也必須同時認識自己」。但為免自誇,須記得上帝以塵土造人(伯四 19 的「土房」「瓦器」),人當謙卑——上帝喜悅賜生命給瓦器,甚至預定這瓦器作為永恆之靈的居所。
加爾文了解西方人論延續蘇格拉底/柏拉圖的希臘二元論:可變的物質是罪惡墮落、短暫消逝的,而精神、靈魂出自永恆的邏各斯,分享不滅的性質;人生在世須面對身體與靈魂的衝突,直到死後靈魂才擺脫身體禁錮、回歸永恆。
加爾文毫不留情地反駁希臘二元論及吸納它的神學(摩尼教主張靈魂是永恆上帝的一部分;「靈魂傳殖說」主張靈魂是上帝給亞當的「氣」並遺傳後世)。他引保羅「我們也是神所生的」(徒十七 28)說明:人的每一部分都依賴上帝、是受造的品質,而非上帝的本質;創造並非「注入,而是從虛無中造出人的本質」。故人死後靈魂雖回歸賜靈的上帝,仍不是上帝實質的一部分。
根頓比較創世記二 7、詩篇一〇四 29 ~ 30、以西結書三十七 9 中「氣息/聖靈」的功能,獲一致理解:「〔聖〕靈是上帝自由而不可測度的生命能力……並非人的『屬靈』或『宗教性』部分的靈,卻是整全生命的靈。」
下圖比較希臘二元論與加爾文的人觀:

圖表 3-1:希臘二元論與加爾文人觀的比較
根據《基督教要義》,人的構成(身體、靈魂)與聖靈的關係可整理如下:
| 構成 | 來源 | 存在的狀態 | 基本功能 |
|---|---|---|---|
| 身體 | 受造 | 暫時的(有條件) | 五官感覺 |
| 靈魂 | 受造 | 永恆的(有條件) | 理解和意志(欲望) |
| 聖靈 | 非受造 | 永恆的(無條件) | 創造/護理/啓示/重生 |
加爾文分別了可見的身體與不可見的靈魂,說明靈魂是人最高貴的受造部分,有時稱為「靈」(spirit);但他提醒:這「靈」不是某種非人格的「氣」,而是能辨別善惡的良心、能覺察永恆並認識生命源頭的部分。
啓示是人格化知識#
根植於聖靈論、創造論與人論的啓示觀,能回應現代知識論「中介缺失」的困境:內在不可見的理性(靈魂)之所以能概念化那透過五官經驗(身體)的自然世界,全在於作為人格化中介的聖靈。 溫德爾(François Wendel, 1905-1972)指出加爾文論聖靈工作的三方面,正切合此中介功能:
- 普遍地在宇宙萬物之中工作;
- 普遍地在普世活物(特別是人類)之中工作;
- 特殊地在信徒生命中工作。
這「聖靈為中介」的認識論,修正了兩個神學認識論危機:
危機二:過度主觀化。 過分強調聖靈的救恩性啓示,高舉主觀化、個人化的信仰經歷(如敬虔主義 Pietism、中世紀密契神學),把神學屬靈化、主觀化。福音派尤其明顯:只重聖靈在主觀層面(光照罪人、認罪悔改、成聖結果子),卻鮮少提及客觀層面(引導普世回歸真神、光照理性向真理開放、護理更新宇宙萬有)。
聖靈啓示的真理#
基於創造論,加爾文提出一個普遍的啓示論(a general theology of revelation):受造的人本「屬」靈,故在聖靈護理下,能概念化所經驗的外在事物——科學、藝術、宗教、哲學、法律等領域一切美善的知識,都是上帝啓示的真理。值得注意,加爾文似乎認為自然知識比宗教知識更貼近事實,因為在宗教方面,人心在罪的蒙蔽下常忘恩背信、真假混淆、敬拜假神。
罪人只能片面認識真善美,卻不歸榮耀給造物主,反沉溺於黑暗(約一 1 ~ 5;羅一 18 ~ 20)。因此,盤踞西方神學的「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預設理性的中立性,企圖從自然現象推出神存在的證據——這不符合加爾文的原則:自然知識之所以可能,正在於聖靈為中介。
二十世紀北美福音派回應科學與歷史批判學,發展出兩條護教路線:
兩條福音派護教路線:證據護教學 vs. 前設護教學
證據護教學(Evidentialist apologetics):由普林斯頓發起,代表學者蒙格梅利(John Warwick Montgomery)、麥道衛(Josh McDowell),採歷史考古學,以科學標準考究證據,理性證明聖經歷史與地理記錄的確實性。
前設護教學(Presuppositionist apologetics):由西敏神學院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格拉克(Gordon Clark)倡導,《今日基督教》總編卡爾・亨利(Carl Henry)發揚。指出任何世界觀都建基於其假設前提,藉分析前提證明惟有基督教的前提最具邏輯一貫性。亨利直言基督教有兩個不證自明的基礎:「基本的本體論假設一個永活的上帝;基本的認識論假設上帝的啓示……這兩個論據彼此支持。」
這兩條路線都建基於一個不證自明的「理性基礎」。問題是:理性的假設為何優先於其他假設?信心、經驗、直覺為何不能成為更基礎性的假設?
畢樓奇(Donald G. Bloesch)批判二者:證據護教學崇尚蘇格蘭實在論的經驗理性主義(Empirical Rationalism),前設護教學則過於倚賴唯心理性主義(Idealistic Rationalism)。他指出其代價:「上帝的道淪為理性定律,完全由神學家掌控……神學因此系統化約為理性的真理論述,不再是未完成、開放、需要與時並進的系統。」
畢樓奇藉助巴特的「道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the Word),讚揚巴特繼承亞他那修、愛任紐、路德、加爾文、祈克果的傳統,認清人的理性已墮落,因此信心向恩典開放、基督裡的救贖、聖靈的光照,都是理性在福音真理中更新的必要條件。 人的理性必須向聖靈開放順服,承認自身有限,在謙卑的崇敬中認識上帝的奧祕。
有限的理性需要聖靈的引導與光照,才可能面向先知的宣講、道成肉身的事件與聖經正典——這就是特殊啓示,也是「光照」的教義(illumination)。加爾文提出兩個原則:
- 聖靈光照人在黑暗中的理性,使人能正面回應上帝的啓示;
- 聖經在聖靈光照下,成為人內在理性的「眼鏡」,使人看見本來看不見的事物。
如此的人格化知識,要求領受者全人投入,以敬畏、信靠、感恩的態度,在自然與信仰兩範疇中探索並回應上帝的啓示。基督徒的成聖,正是上帝透過聖靈介入生命的結果:當身體與靈魂順服聖靈與真道,上帝便彰顯其主權,突破罪、律法與死亡的捆綁(羅七~八),帶來全新的世界觀(羅九~十一)與道德責任(羅十二~十五)。
從三一論定位聖靈的工作,更能說明「位格」在創造與救贖中的意義。三一上帝是三個位格彼此相通的存在,這「位格相通」是受造存在的基礎,也是萬物蒙救贖的方向。托倫斯說得到位:「上帝通過耶穌基督並在聖靈中臨在於我們之中,不僅遠遠沒有破壞我們的位格存在,反而治療、恢復和加深了人類的位格存在。」
東正教神學家薛西奧留斯(John Zizioulas)提出「相通中的存在」(being in communion):「存在意味著生命,生命意味著相通。」學者紀克之(Craig M. Gay)據此主張「位格神學」(Theology of Personhood)對現代人意義深長:
紀克之論現代心靈的「非位格」危機
紀克之分析:現代心靈之所以匱乏空洞,是因為現代世界深受笛卡兒式二元論影響,以高度物質化的角度定義人類與社會。在如此「非位格」(impersonal / depersonalized)的前提下排除人格因素,斷送了靈性生活的豐富面,使現代社會陷入人倫與靈性危機。今日教會必須重新教導這「位格」之道:
實際上,只有通過聖子,藉由聖靈之力量,與聖父不斷地相遇,教會才得以認識和說出真正的人類存在究竟是什麼……只有當我們在愛中把自己自由地給予別人時,我們才真正成為我們自己。
可見,人的本質不是物質性或生物性的本體,而是位格相通的關係。加爾文從人的本體討論身體、靈魂與聖靈的關係,呈現出一個本於聖經的神學事件:人本屬靈,透過聖靈為人格中介,神學(教義知識)、倫理(道德實踐)與靈命(神人關係)並行不悖、彼此交融。
在此反思華人教會的屬靈傳統,有兩個影響深遠:
其一,受倪柝聲「屬靈人」傳統影響,強調「靈魂體三元論」,以靈性優先於理性(魂)與身體(體)。結果華人教會重靈性輕身體、重來世輕今生、重靈感輕理性、重德行輕知性。
其二,延續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道家「內聖外王」、佛家「看破紅塵」的避世態度,使華人教會高舉靈性操練卻輕忽理性思維,貶低學術與文化建設,形成不同程度的反智主義(Anti-intellectualism)與避世主義(Escapism)。因缺乏整全的聖經人論,華人教會陷入靈與體二分、靈性與理性對立的泥沼。
教會亟需回到聖經的智慧,按人受造的敘事看見人的本體是「屬」(聖)靈的。上帝起初造人,就透過聖靈賦予人三樣恩賜:
- 生命:身體與靈魂因聖靈的管理保守而共存互補、得以完整;
- 理性:人能從受造界發現並理解事物的存在、本質與因果秩序;
- 信心:以敬畏信靠之心,回應上帝藉自然界(普遍啓示)與歷史事件(特殊啓示)所給的知識。
這神學事件揭示了「人本屬靈」的事實:在聖靈這人格化中介的引導下,我們的智性、德性與靈性能在信靠敬畏中正確地認識並回應上帝在自然界、聖經與基督裡所啓示的真理。「屬靈」人熱愛真理,不是為了滿足求知欲,而是知道惟有愛真理,才可能克服一切攔阻我們愛上帝、愛人如己的生命。 下一章將更深入說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