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情從待辦清單移走#
真正的問題:清單越來越長#
到這一章你已經:
- 把待辦清單依年度焦點分類
- 排除掉不符合年度計畫的事
- 把行事曆排好——困難的事在早上,他人請求與打擾排到下午
- 確認每件事都反映你策略性選擇的時間花用
完美。
但這仍然會留下一份進不了今天行事曆的長清單,並且每天會更長、更壓力,持續提醒你還沒完成的事。
三日法則:清單上沒有東西超過三天#
這條規則確保清單上的任何項目,不會卡超過三天糾纏你。
流程:
- 排好今天的行事曆後,回頭檢視清單上剩下的項目
- 今天或前兩天才加入的項目 → 保留,看看明天能不能進行事曆
- 三天以上的項目 → 必須處理(用以下四種方式之一)
四種處理方式#
1. Do it immediately(立刻做)#
很多事在清單上躺了好幾天,真的去做才幾分鐘:可能是 30 秒的語音留言、或是兩分鐘的簡單郵件。立刻處理。
2. Schedule it(排進行事曆)#
不能立刻做就排進行事曆。
- 即使是六個月後也沒關係
- 重點是:如果它重要到留在清單上,你就要能承諾在某月某日某時去做
- 到那天若需要可調整——但若想做,就必須排進去
有些事根本不願意排進去:例如某個你覺得「該見」的人但又不夠優先;或者每次排了到那天又被推開的事。
這時就要承認:你嘴巴上說它重要,但行動沒展現出那份重要——所以放手吧。
3. Let it go(放掉 / 刪除)#
承認自己不會去做那些不願意立刻做或排進行事曆的事——
雖然你以為它們是優先事項,但它們其實沒有優先到真的會被做。
但有時候太難刪掉,不想承認自己不會去做(像那場約見面)。也不想忘記「也許某天我會做」——那就放進**「Someday/Maybe」清單**。
4. Someday/Maybe#
這份清單來自 David Allen 的《Getting Things Done》。
Bregman 對這份清單的態度:
- 這是「讓事情慢慢死掉」的地方
- 上面的事幾乎不會被做
- 大概一個月看一次,刪掉已不相關的,然後收起來
- 嚴格說可全部刪掉,但有這份清單可以睡得稍微好一點——當你還沒有勇氣或無罪惡感地直接刪除時
- 而且——誰知道呢?也許某天 maybe 真的會做某一件
還有一份額外清單:Waiting List(等待清單)#
當作者寄了信、留了語音、或預期某人回覆某事時,他會記在 Waiting List 上:
- 不會忘記在等什麼,可以追蹤
- 沒收到時也能追問
- 但不會每天看到它,也不會與真正要做的事混淆
- 在電腦上,每項都指派日期與提醒
- 提醒到時若還沒收到 → 追問,或乾脆放下「期待對方回覆」的執念(後面章節會談)
結果#
整套流程確保沒有東西會在待辦清單上超過三天。
行事曆排完之後,他的待辦清單只用來:
- 補充行事曆事項的細節(那個我要打電話的人是誰、電話幾號?)
- 收集當天新冒出來的待辦事項
它把罪惡感從清單裡拿掉了。
章節重點#
不要讓任何事項在待辦清單上停留超過三天——它們只會擋住你真正需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