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四:追求你的熱情(堅持)#
為了一個會議,努力了好幾個月#
Bregman 剛開公司時,朋友 Elaine 介紹同事 Colin 給他,說 Colin 可能會聘 Bregman Partners。
過程像這樣:
- 「Colin,可以見個面嗎?」「我很忙,電話聊吧。」
- 「午餐?下班一杯?只要 15 分鐘?」終於答應了短午餐
- 然後取消、改期、再取消、再改期、又取消
- 顯然他不想見
Bregman 幾乎放棄。但他想通了一件事:
如果我能避免被自己的挫折或受傷感所驅動,那麼改期的成本只是和秘書講兩分鐘電話,但潛在收益巨大。
於是他繼續改期。幾個月後,Colin 終於沒取消,他們吃了一頓很短的午餐——足夠讓 Bregman 提交一份提案。
提案沒中#
兩週後 Colin 留語音訊息:「沒打中目標,但會把你記在心上。」(這幾乎等於婉拒)
Bregman 又快要走人,但他改去問:「能不能再吃個午餐,弄清楚我哪裡誤解?」
Colin 不肯,但建議他找另一個部門的同事 Lily。
於是約 Lily,Lily 又取消了。
然後他開始覺得有趣#
在準備再次改期時,他注意到一件意外的事:
他開始享受這個「想辦法擠進去」的過程——挑戰本身變成一種遊戲。
他的目標只是:繼續玩下去,直到某天,對的人聽到對的話,他就進去了。
而且他在這件事上越來越擅長:安排、改期、想辦法把對話延續下去。聽起來不像值得擅長的東西,但兩件事他都判斷錯了。
大多數工作的本質:重複#
我們大部分工作的本質都靠重複——任何技能精熟都是這樣練出來的。
問題在於:重複會無聊,所以我們提早放棄。
除非——你對這件事有種奇怪的胃口;除非它能抓住你的興趣。
這也是作者學會倒立的方式:他原以為自己永遠學不會。但有人告訴他他是成年才學的,作者也決定試。花了六個月,現在他可以相當穩定地倒立。
任何人都能做任何事——三個條件#
任何人都能做到任何事,只要這三個條件同時成立:
- 你想達成它(want to achieve it)
- 你相信你能達成它(believe you can)
- 你享受嘗試達成它的過程(enjoy trying to achieve it)
我們常以為只需要前兩個,但第三個最關鍵——
- 「嘗試」是日常的真實
- 嘗試達成 ≠ 達成;嘗試達成 = 還沒達成
- 想成為很棒的行銷者?你得先當笨拙的行銷者好幾年
- 想成為很棒的主管?你得能享受當差勁主管夠久——這份練習才會把你變好
一萬小時定律#
Malcolm Gladwell 在《Outliers》中引用柏林音樂學院對小提琴學生的研究:
| 類別 | 一生練習時數 |
|---|---|
| 未來教師(不演出) | 4,000 小時 |
| 不錯的演出者 | 8,000 小時 |
| 明星級 | 至少 10,000 小時 |
- 沒有任何一個練滿 10,000 小時的人不是明星
- 一萬小時 = 任何領域成為頂尖的魔術數字
所以你最好享受嘗試達成目標的過程——
- 你不會花一萬小時在不享受的事情上
- 不享受嘗試,就絕不會做夠久到達目標
結局:和 Lily 真的吃到午餐了#
經過五六次取消,Lily 終於和他見面——而那剛好是完美的時間點。她真的有需求了,這需求在他們最初安排會面時還不存在。
- 那時 Lily 與公司對 Bregman 已經很熟(即使他從未真正做過案子)
- 因為他在這幾個月中履行了每一個承諾
- 公司信任他
結果:那年他簽下大合約。12 年後,他們仍然是 Bregman Partners 的大客戶——而且他們仍然取消很多會議。
章節重點#
要鎖定你的熱情,問自己:有什麼事,重要到我願意整年堅持下去——即使感覺自己沒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