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 5:別讓孩子做出令你討厭他們的事 (Do not let your children do anything that makes you dislike them) #
彼得森教授(Jordan Peterson)的第五條法則聽起來或許有些以自我為中心,但其核心卻是深刻的利他主義:父母是孩子接觸社會的第一道大門,若連深愛孩子的父母都無法忍受某些行為,那麼外部世界將會對孩子進行更殘酷的懲罰。
過度寬容的危害 #
當父母無法對孩子設定界限時,後果往往是災難性的。我們都曾在公共場合見過這樣的場景:
- 三歲的男孩每五秒鐘尖叫一次,只為了引起注意。
- 兩歲的孩子四處亂竄,父母不敢說「不」,只能疲於奔命地追趕。
- 四五歲的孩子控制了整場聚會,讓父母在一旁尷尬地袖手旁觀。
這些並非孩子的錯,而是缺乏適當管教的結果。過度寬容導致的過度混亂(Chaos),最終往往會滋生出過度秩序(Order)——或者是父母最終爆發的暴政,或者是剝奪了孩子獨立發展的機會。
社會化的重要性:打破高貴野蠻人的迷思 #
將人類所有的暴力與問題歸咎於社會結構(如盧梭的觀點),是一種危險的誤解。
靈長類動物學家珍·古德(Jane Goodall)的研究打破了這個迷思:她發現即便是她鍾愛的大猩猩,也會在自然狀態下互相殘殺。這告訴我們:人類天生具有暴力傾向,和平與良善是需要後天學習、真誠教導並努力爭取的。
關注與忽視 #
- 社會化的功能:防止傷害,並培養良善特質。
- 渴望關注:兒童極度渴望得到同儕與大人的注意。這種關注是他們成為有利且社會化的社群參與者的動力。
- 忽視的代價:若孩子缺乏深切的關注,其所受的傷害往往甚於身心虐待。
兒童必須被「塑造」與「教導」才能茁壯成長。未經社會化的孩子,將無法在群體中找到立足之地。
溺愛與潛在的暴君 #
在某些文化(如印度、巴基斯坦、中國)中,重男輕女的現象特別明顯。從生物學角度看,這有其演化動力:一個成功的兒子可以擁有無限後代,而女兒的繁衍能力相對受限。
弗洛伊德曾描述過這種被溺愛的兒子所擁有的「征服者」心態:
- 優點:對成功的自信往往能帶來真正的成功。
- 危險:自覺是征服者很容易變成「真正的征服者」。代價是犧牲他人的成就,甚至在當下造成黑暗與痛苦,突變成難以言喻的危險人物。
管教的本質與方法 #
父母的角色是社會的仲裁者。你們負責教導孩子如何為人處事,以便其他人願意與你的孩子進行有意義且有利的互動。
管教不是發怒,也不是報復,而是慈愛與長遠判斷的謹慎結合。 雖然要在糾正孩子後忍受他們片刻的怒氣甚至憎惡是很困難的,但若聲稱「為了孩子好」而拋棄教化職責,則是強烈有害的自我欺騙,是一種懶惰、殘忍且不可原諒的行為。
有效管教的五大原則 #
- 制定規則(重質不重量): 規則不應多到讓孩子無所適從,應聚焦於核心價值,例如:除非自衛不可咬人、不折磨霸凌小孩、學會分享與感謝、大人說話時注意聽、做個有趣的玩伴。
- 使用最低限度強制力: 透過實驗建立威信,從最少量的干涉開始。有些孩子只需挨瞪,有些需要口頭指示,有些則需輕彈小手(作為一種觸覺上的警示,而非傷害)。這些策略在公共場所也能有效執行,避免衝突升高。
- 父母共同參與並執行: 養兒育女既吃力又耗神,單打獨鬥容易犯錯。父母雙方需站在同一陣線。
- 父母的自我覺察: 父母必須承認自己也是凡人,會變得嚴厲、憤恨、自大或暴躁。沒人想當差勁的父母,但若不承認自己有行惡的能力,就無法控制它。
- 扮演真實世界的代理人: 父母有責任令孩子符合社會期望。這能賦予孩子機會、自愛與安全感,這比空泛地培養「個人自我認同」更重要。
負面情緒的教育價值 #
負面情緒(痛苦、焦慮)與正面情緒一樣,都是學習的重要工具。
- 痛苦:教導我們避免重複造成個人損傷或社會孤立的行為。
- 焦慮:驅使我們遠離帶來傷害的人與環境。
這些情緒必須在適當的脈絡下被平衡運用。若父母拒絕使用這些工具幫助孩子學習,就是在傷害他們。
拒絕承擔管教職責的父母,以為能避開與孩子的衝突,其實只是將管教的責任轉交給了外部世界。 而外部世界(同儕、學校、社會)的管教將會是嚴酷、冷淡且充滿苛責的。 讓孩子毫無防備地面對這些,絕對不是一種愛。
結語:好孩子與盡責父母 #
清楚的規則造就有安全感的孩子,以及稱職的父母。 明確的管教與懲罰,配合平衡的仁慈與公義,能促進孩子最大程度的社交發展與心理成熟。這不僅保護了家庭,也保護了人類免於陷入地獄般的混亂。
給父母的終極建議: 盡責又勇敢的父母會給孩子最大的禮物:別讓孩子做出令你討厭他們的事。 如果你都討厭他們,想像一下這世界會怎麼對待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