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爾遜·曼德拉(Nelson Mandela)在南非特蘭斯凱(Transkei)地區一個傳統村落長大,屬於科薩(Xhosa)民族下的騰布(Thembu)部族,父親是部族酋長兼騰布王的首席顧問,他本被栽培繼承父業。他出生時的名字 Rolihlahla,在科薩語口語意義恰是「製造麻煩的人」。早年他曾傾心於英國文化,後來卻體認到科薩人是被征服的民族。他寫道:「無論一個黑人爬得多高,他仍被視為比最低下的白人還要低劣。」

本書精髓:當成功成為一種必要時,它最有可能發生。

核心概念#

早年的功課#

學生時期的曼德拉內向卻用功,在福特黑爾大學學院(Fort Hare)讀書,當時志向不過是當個基層公務員。

  • 後來他才明白,許多沒有學位的人比他更聰明,而品格才是更重要的成分。越野賽跑教會他:可以靠刻苦訓練彌補天賦的不足。他觀察到:「我見過許多天賦極佳的年輕人,卻沒有自律與耐心去發揮自己的稟賦。」
  • 為逃避一樁不情願的包辦婚姻,他逃往約翰尼斯堡,在一家開明的猶太律師事務所見習,並慢慢投入非洲民族議會(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 ANC),結識了中堅人物華特·西蘇魯(Walter Sisulu)。

開始抗爭#

1948 年國民黨掌權,把「種族隔離」(apartheid,意為「分離」)落實為數百條壓迫性法律,刻意打造白人在頂、黑人在底的殘酷階層。曼德拉指出:「一個人被允許在哪裡居住與工作,可能取決於頭髮的捲度或嘴唇大小這種荒謬的區別。」

  • 1952 年他與奧利佛·坦博(Oliver Tambo)創辦了南非第一間黑人律師事務所。
  • 35 歲時他被禁止參與 ANC 活動,從此他作為自由鬥士與作為家庭男子的兩種角色再也無法相容,他將長期承受把摯愛之人置於更大鬥爭之後的煎熬。

罪犯與逃亡者#

1960 年,70 名黑人示威者在沙佩維爾(Sharpeville)和平包圍警局時遭到殺害,許多人在逃離時背部中彈。曉得自己遲早會再被逮捕,曼德拉轉入地下、靠喬裝四處轉移,報紙稱他為「黑色海葵」(The Black Pimpernel)。他甚至離開南非數月走訪各非洲國家,為 ANC 尋求支持與學習游擊戰,但回國後放鬆戒備,於 1962 年被捕。

被囚的革命者#

由於 ANC 的非暴力哲學顯然行不通,曼德拉創立了祕密的軍事附屬組織展開破壞行動。1964 年他被控破壞與共謀,在法庭陳詞中表示自己已準備好為正義之事而死;或許因國際壓力,他「只」被判處無期徒刑。

  • 他接下來在惡名昭彰的羅本島(Robben Island)監獄度過 18 年,頭十年是繁重勞役與恐懼虐待。他寫道:「評斷一個國家不該看它如何對待地位最高的公民,而該看它如何對待最低下的。」
  • 這些歲月使他幾乎成了家人的陌生人:母親過世時他不得出席葬禮,二十五歲的兒子死於車禍的噩耗是他獄中的最低谷。

對今日讀者的啟示#

在巨大的歡欣中,曼德拉於 1990 年獲釋,此前共被囚禁長達二十七年。四年後,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選舉之後,他當選為南非總統。今天我們把他想成白髮蒼蒼的政治家,但他的回憶錄讓我們看見一個願意對極端惡劣處境做出正向回應的平凡人。

他熬過磨難,是因為他是個樂觀主義者。他作為領袖成功的關鍵,在於他所營造出的那種「必然感」——他信念的力量強大到連獄卒都轉而認同他的想法。

他雖受過優渥教育、自幼被栽培為領袖,但這兩者都不是他日後成功的原因。當國家給他的籌碼愈來愈少,他卻能把連這些微薄的機會也轉化為正向的行動。身處困境時,我們最好記得曼德拉,並擁有哪怕一分他那樣的心智紀律與勇氣。

關於作者#

納爾遜·曼德拉於 1962 年被捕,1990 年獲釋,1994 年當選南非總統。《漫漫自由路》(Long Walk to Freedom)長達約 750 頁,文字樸實卻精煉,部分篇章是在他長年的牢獄生活中寫成的。